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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e
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去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
级别: 荣誉会员

 

每想到祢
Thinking of Thee, O Lord Jesus
主耶稣啊,每想到祢,心中便觉甜蜜;
深愿我能早日见祢,与祢永在一起。
世上并无一个声音,能把祢恩唱尽;
人间也无一颗慧心,能道祢爱何殷!
最能满足我的心怀﹒尚非祢恩祢爱;
乃祢自己和祢神采,最能使我畅快。
祢爱多么长阔深高,没有人能知晓;
蒙爱的人只能说道:“哦,祢的爱奇妙!”
副歌
主!祢是园中的凤仙花,祢是谷中的百合花,
祢是沙仑的玫瑰花,我心岂能舍下?
这首诗是唐守临(Tang Shou-lin, 1906-1993)长老所作。    他毕业于东吴大学后,曾在教会学校执教。 在他灵性大复兴后,决志献身做传道。先在上海福音书房任编辑。 1936年起,他在浙江、江苏、上海等地各教会事奉。 1958年后,他在上海怀恩堂担任同工。 1982年,他担任中国基督徒圣诗委员会委员。
唐守临自幼爱唱赞美诗,他具有浑厚的男低音歌喉,及惊人的记忆。 在他年迈时,尚能把许多赞美诗一字不误地背咏。 这首诗是他最初的习作,写在1930年,曾被宋尚节,周志禹等牧师在奋兴会中采用。
歌曲是毛宗杰(Mao Zong-jie,1913 - )所谱。毛宗杰出生在上海,外祖父和父亲是传道人,自幼在教会环境长大,从小就在诗班唱诗。 日后他在各国立音乐院教任音乐教授。 当年毛宗杰就读于东吴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唐守临是他老师,因两人都喜欢音乐,就常在一起编唱诗歌。唐守临将这首歌词交给毛宗杰谱曲时,毛宗杰很受感动,他说:「这是所罗门王的雅歌,也是我们基督徒的希望和欢乐,它表达了信徒对主的爱。」
唐守临引用雅歌书4:16的经文又作一诗歌,歌名「满园芬芳」,歌词如下:
北风啊,求速兴起!南风啊,快吹来!
吹拂在我心园地,满园芬芳播开。
他像林中苹果树,我喜坐它荫下;
果实甘甜又成熟,心灵力量倍加。
愿我在祂的心上,如同印记铭刻;
祂爱比死更坚强,众水不能淹没。
我心所爱者,来啊,我属你,你属我,
我们同往田间吧,享受各样佳果。
副歌 主,我心所爱,到这里来,
与我永同在,赏我纯洁爱。

是否困倦
Art Thou Weary?
问你是否困倦疲乏,劳苦又愁烦?主声说道:“到我这里享平安。”
倘若祂来做我响导,凭何能识认?“祂的肋旁,手上,脚上,满伤痕。”
祂是否像荣耀君王,头上戴冠冕?“祂确戴着一顶冠冕,荆棘编。”
倘我寻祂,倘我跟祂,祂给何报酬?“许多苦楚,许多辛劳,许多愁。”
倘若我仍紧紧随祂,终久又何如?“渡过约但,愁苦消除,永安舒。”
我若归依求祂收留,祂是否接受?“天地虽废,祂不推辞,总收留。”
追寻,跟随,遵守,奋斗,我能否蒙恩?使徒,先知,烈士,圣徒都说“能”。

这是一首希腊教会著名的圣诗。 主后五百多年,有一群虔敬的修道士在耶路撒冷附近的山岩森林中,建造了一座马萨巴(Mar Saba)修道院,其中有一位是希腊教会的歌曲家柯斯麦(Cosmas the Melodist)。 有一次柯斯麦被回教徒掳去为奴,最后要将他处死,临刑前,柯斯麦悲叹自己的满腹经纶将就此埋于地下。 当时有一位富商在场,他要求回教总督,容他出资赎柯斯麦,将他带回家,做他儿子约翰的家庭教师。 柯斯麦和约翰情同父子,倾囊相授。 数年后,柯斯麦返回修道院。不久,约翰放弃财富地位,追随柯斯麦隐居修道院攻读神学。 约翰著作了一本伟大的神学论着「智能之源」,他引用希腊的思想家亚里斯多德(Aristotle)和柏拉图(Plato)的思想来论证神的存在。 在教会史上,他被称为大马士革的圣约翰(St. John of Damascus, 696-754),他是东正教的最后一位神父,也是希腊教会中最重要的神学家和诗人,他最著名的圣乐是「复活节大乐章」(Easter Canon)。 著名的圣诗「复活良辰」(The Day of Resurrection)即是其中之一章。
当约翰退隐修道院时,他带了一个十多岁的侄儿圣司提反(St. Stephen, the Sabaite,725-794)同行。司提反在叔父和柯斯麦的训练栽培下,作了许多感人的圣诗,本诗即是其名诗歌之一。 790年,他成为该修道院的主持人。
这首诗是灵程经过千锤百炼的记录,有主观的经历和客观的圣经根据。 当年希腊圣诗由会众和诗班对唱,诗班唱问句,会众唱答句。 本诗每一节都以经文为答句的依据:
第一节:马太福音11:28-30。
第二节:约翰福音20:24-28,多马摸主释疑。
第三节:约翰福音19:2-3,兵丁以荆棘冠冕戏弄耶稣。
第四节:路加福音9:58及约翰福音16;20,33。
第五节:约翰福音14:1-3,6。
第六节:马可福音13:31。
第七节:启示录7:14,16,17,希伯来书12:1-2。
这首诗的中文译自倪约翰(John M. Neale,1818-1866)的英译。 本诗共有四个曲调,最常用的是英国圣公会牧师薄林格(E. W. Bullinger, 1837-1913)的曲谱 。

我已经决定要跟随耶稣
I Have Decided to Follow Jesus
我已经决定,要跟随耶稣,
我已经决定,要跟随耶稣,
我已经决定,要跟随耶稣,
永不回头,永不回头!
虽无人同走,我仍要跟随,
虽无人同走,我仍要跟随,
虽无人同走,我仍要跟随,
永不回头,永不回头!
十架在前面,世界在背后,
十架在前面,世界在背后,
十架在前面,世界在背后,
永不回头,永不回头!

当我们决志信主时,就该忘记过去自己一切的不义思念和罪行;努力跟随主,奔跑前面的正道。
1958年,浸信会主日学音乐主任芮诺士(William J. Reynolds, 1920 - )在一本澳洲印行的福音诗歌小册上看到这首诗歌。 这是一首印度民谣,原自印度东北亚撒省(Assam)的格罗族(Garo tribe)。 亚撒省北邻喜马拉亚山脉,该省居民多数是山地原住民,其中三分之二居民信印度教,四分之一信回教。 格罗族中有许多人受宣教士感化成基督徒,但多数是信奉他们传统的宗教。
对格罗族民来讲,要跟随耶稣,许多人必须脱离家族亲人,放弃继承权,被社会摈弃,朋友鄙视。 要唱出:「我已经决定要跟随耶稣,永不回头。」走上这不归路,是需要无比的勇气。 1960年夏,浸信会全球大会时,一位来自亚撒省的代表,听到这首歌时,证实它是当地信徒决志时的宣告。 这也是一首按牧礼拜时常唱的诗歌。
这首歌原文仅两节,1959年刊印在圣诗集时,由柯拉克(John Clark)加上第三节,并由芮诺士配上和声。 嗣后,庄逊(Norman E. Johnson),汤默士(Eugene Thomas),及巴乐斯(Cliff Barrows)等各自将该曲调改编。
唱这首歌,需要无比的勇气和毅力。 笔者童年在主日学时,读到罗得的妻子离开所多玛城时因回头一看而变成盐柱,曾笑她愚蠢,因而立志万事绝不回头。 中年时,我移民来美,撇下了过去的一切成果,远离至亲好友。 每当遇到挫折困难时,不免想回头,那时才真正体会到罗得妻子的心情和处境,要永不回头,是多么的不易! 二千年来,多少基督徒为主殉道!他们用生命来诠释这首诗歌。

全无隔膜
Nothing Between
全无隔膜,我灵与主相亲,世界迷梦,靠主已看破;
我已离开,众罪恶的享乐,耶稣属我,完全无隔膜。
全无隔膜,世界享乐撇下,生活习惯,虽不为罪过,
我宁舍弃,免与我主分离,主为一切,完全无隔膜。
全无隔膜,虽然多受试练,纵全世界,都来攻击我,
儆醒祷告,舍己背负十架,终必得胜,完全无隔膜。
副歌
全无隔膜,我灵与主相亲,我见主面,心何等快乐;
无事能拦阻主所赐的恩宠,儆醒祷告完全无隔膜。       

作者丁德理(Charles Albert Tindley, 1851-1933 , 见p.191)的父母是奴隶,他四岁丧母,不久就被他父亲遗弃。 他决心要学会读写,少年时,白天在费城一小教堂做清洁工,晚上就读夜校。 当他修毕波士顿神学院的函授课后,他被按牧。 1902年他被当年做清洁工的小教堂聘为牧师。 因会众递增,不久扩建,到1924年重建一新的大教堂,会众命名为「丁德理卫理公会会堂」。 会友荟萃黑白及各国籍。 教会领袖除美国人外,尚有意大利人,犹太人,德国人,墨西哥人,及挪威人等。
丁德理每天在街上赒济乞丐,并向他们传福音,走入酒吧寻找失丧的灵魂,走访商号、家庭、学校,鼓励他所遇见的每一个人,去找他们心灵的良友。 1933年,丁德理安息时,费城举城哀悼,在这坐满五千人的教堂内,尚有三千多人站着参加这长达五小时的追思礼拜。 向他致敬的有达官,殷商,清道夫,洗衣工,天主教神父修士,也有犹太教徒。
丁德理有写诗作曲的恩赐,但他的诗歌多数是口传下来,因此词句也与原作有所改变。他著名的圣诗有「交托祂」(Leave It There),「为我后援」(Stand by Me)和「有一日我必胜」(I’ll Overcome Someday)等。
他在1901年所作的「有一日我必胜」,在60年代被选为美国民权运动主题歌,改歌名为「我们必得胜」(We Shall Overcome),盛行一时,也被全球的民权运动视为「马赛曲」。
丁德理出生时是奴隶,死时为自由人,并非单靠林肯解放黑奴,而是因耶稣基督将他释放。 他的善行和讲章虽已渐渐被淡忘,但他的诗歌仍是许多人的安慰和激励。

收禾捆回家
Bringing in the Sheaves
清早起来撒种,撒主慈爱善种,正午也勤撒种,到夕阳西下;
等到庄稼成熟,收割时刻来到,我们必要欢乐,收禾捆回家。
不论晴天阴天,殷勤努力撒种,虽遇风霜雨雪,总不要害怕。
等到收割来临,劳苦已经完毕,我们必要欢乐,收禾捆回家。
流泪出去撒种,为救主撒道种,有时忍受损失,痛苦又增加。
等到流泪过去,救主柔声欢迎,我们必要欢乐,收禾捆回家。
副歌
收禾捆回家,收禾捆回家,
我们必要欢乐,收禾捆回家。
收禾捆回家,收禾捆回家,
我们必要欢乐,收禾捆回家。

笔者童年时,家中有一幅米勒(J. F. Millet)的画「晚钟」,留给我很深刻的印象。 画面是一对夫妇在暮色笼罩下,站在农田中为一天辛劳,献上虔诚的祷告。 母亲也总是嘱咐我们不要剩下碗中的米饭,粒粒都是农夫的辛苦。 生长在都市的人,不知道撒种、耕耘的辛劳;也不能体会到收割禾捆时的喜悦。
这首富有乡村田园气息的圣诗在十九世纪十分流行,近年来则较少人唱它。 词的作者萧诺斯(Knowles Shaw,1834-1878)是美国南部农家子弟,熟悉田园生涯。 萧诺斯十二岁时父亲去世,临终前把萧诺斯叫到床前对他说:「我要走了,这把小提琴是我惟一留给你的家产,你要靠它谋生,照顾你的母亲和二个妹妹;更要把一切荣耀归给主,随时要有见主的心理准备。」
萧诺斯在父亲去世后,白天在田里耕作,晚上在各种宴会场合演奏小提琴。 不久他发现自音乐所得的收入超过农耕,就弃农从商。 他物质生活日渐丰富,但灵性生活却日趋衰弱。 有一天,他忽然想到了他父亲遗言的末二句,于是他开始求圣灵恩赐,以他的提琴和歌喉来引人归主。 他成了一位音乐布道家,誉满美国南部各州,在事奉廿五年中,引领了二万多人信主。 有一次萧诺斯和他的一位同工谈到传道的艰辛,但看到有人归主则又万分喜悦;于是他根据诗篇126:5-6「流泪撒种的,必欢呼收割。 那带种流泪出去的,必要欢欢乐乐的带禾捆回来。」写下了这首诗,也谱了曲;但原谱后来失传。 现在通用的曲调,是美国圣乐作曲家孟纳(George A. Minor,1845-1904)所谱,他并加上了副歌。
萧诺斯一共作了一百多首福音诗歌,十年内出版了五本歌集。 1878年夏,他在德州达拉斯市,主领五周奋兴会后,搭火车去另一城市领会,不幸在离该市仅两里时,火车出轨,萧诺斯当场被主接去,正如他父亲的遗言:「要随时准备见主。」
Posted: 2008-01-24 12:02 | 30 楼
robine
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去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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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天所渡过的每一刻
Day by Day
每一天所渡过的每一刻,我得着能力胜过试探;
我依靠天父周详的供应,我不用再恐慌与挂念。
祂的心极仁慈无可测度,祂每天都有最好安排,
不论忧或喜祂慈爱显明,劳苦中祂赐平安。
每一天主自己与我相亲,每时刻赐下格外怜悯;
我挂虑主愿安慰与担当,祂的名是策士与权能。
祂保护祂的儿女与珍宝,祂热心必要成全这事;
‘你日子如何力量也如何’,这是祂向我应许。
每当遭遇患难求主搭救,全靠我主真诚的应许;
我确信主的体贴与安慰,深信圣经应许不落空。
恳求主,患难困苦中拯救,平稳与试炼皆由父旨,
我一生年日便如飞而去,直待进应许美地。

这首诗的作者是鲍丽娜(Lina Sandell Berg,1832-1903)。 丽娜年幼时体弱多病,她不爱与友伴游玩,常偎依在父亲旁,陪他在书房研读,父女舐犊情深。 在她廿六岁时,目睹父亲坠海溺毙的惨剧后,心碎之余,她写了这首诗,表达她对神的信赖和她的生命中有主同在,如孩童一般地单纯信靠主渡过每日每刻。 鲍丽娜被称为「瑞典的芬妮克罗斯比」。 这一类优美的圣诗,促成十九世纪末叶北欧基督教的复兴。
这首由史固格(Andrew L. Skoog, 1856-1934)译成英文。他出生在瑞典,十二岁时,随父母移民美国。史固格祗有六年小学的教育,但他好学不倦,学会了许多手艺和技术。 史固格编了七本圣诗集,写无数诗班歌曲,著作了许多神学课本。 他在明尼亚波利斯城的市政府工作时,出版了一本瑞典文的月刊。 他也是一个大教会的主日学校校长。
本诗的谱曲者是瑞典著名的抒情歌王安福达(Oscar Ahnfelt, 1813-1882)。 他背着自制的十弦吉他,在北欧各地以演唱民谣方式传讲福音。 鲍丽娜说:「他把我的诗歌刻印在听众的心扉上。」 当基督教复兴之火旺盛时,撒但也起而攻击。 国王卡尔十五世禁止安福达在北欧献唱和传福音,他传安福达前来问话。安福达心中仓皇不安,请鲍丽娜特别为此觐见作一诗。 数日后,鲍丽娜将一首新诗交给他。 安福达怀揣着新诗、手抱吉他、前赴皇宫,在国王面前唱着:
「是谁以和平在敲你心门?
是谁使伤痛痊愈,令馨香散发?
你的心仍难安宁,世上的欢乐中找不到平安。
你的灵还在渴慕,寻求释放以得天国的珍宝。」
国王听后,热泪盈眶,起身与安福达握手说:「从今以后,你可在我国内随意献唱。」

恳求圣灵充满我
Breathe on Me
恳求圣灵充满我,直到心洁如璧,
让主光辉照遍心底,使无黑云遮蔽。
恳求圣灵充满我,使顽固变柔顺,
教我生命光辉之道,惟主旨意是遵。
恳求圣灵充满我,神圣权能满溢,
燃起火热仁爱之情,深深烙印心里。
恳求圣灵充满我,直到我全属祢,
更愿专为上主而活,主旨作我心意。
副歌
充满我,充满我,恳求圣灵充满我,
求将我心洗涤洁净,恳求圣灵充满我。

这是一首描写圣灵的美丽圣诗,它引领我们回想到当年门徒在耶路撒冷小楼上祷告恳求圣灵充满的情景。
这首诗的作者海琦(Edwin Hatch, 1835-1889)是一位英国伟大的学者。 学生时代他便为杂志撰稿。 1857年,他以荣誉生毕业于牛津大学,1859年被圣公会伦敦教区按立为牧师,旋即赴加拿大三一学院教授古典文学,并任魁北克高等学院院牧。1867年回牛津大学,任圣马利亚学院副院长。 海琦是一位著名的教会史学家,常被各国邀请作专题演讲。 他的著作被译成德文;他博学、冷静分析的头脑、刻苦研究和坚强的性格,使他在欧陆和英国获有很高的声望;但他的宗教信仰,却像孩童一样地十分纯正。
这首诗是当初他在加拿大东部的一个小溪畔的祷告,在1878年刊登在他的一本小册「疑虑与祷告之间」(Between Doubt and Prayer)中。 嗣后,他又根据约翰福音20:22「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改写,收集在他的诗集「往光明之地」(Towards Fields of Light)中。
这首诗有两个常用的曲调, 1894年英国管风琴师贾克逊(Robert Jackson, 1842-1914)为「生命完全的爱」(O Perfect Life of Love)谱此曲调,后被引作本诗配曲。贾克逊和他父亲先后任奥德姆(Oldham)圣彼得堂的管风琴师共长达九十六年之久, 他父亲和他各事奉了四十八年,打破教会音乐史上的记录。
现代诗本上常用的是麦坚尼(B. B. Mckinney,1886-1952, 见p.79)在1937年的作曲。麦坚尼有一句名言:「要明白神的旨意是一门大学问;而遵行神的旨意则是一项最伟大的成就。」(To know the will of God is the great knowledge, and to do the will of God is the greatest achievement。)
若没有祂
Without Him
没有祂,我无事能成,没有祂,我必败倾;
没有祂,我流离失丧,没有祂,像孤舟海中飘荡。
没有祂,我沉沦灭亡,没有祂,我成死囚;
没有祂,我毫无盼望,但藉主我蒙拯救。
副歌
耶稣,主耶稣,你今认识祂么?机会不可错过;
最宝贵主耶稣,没有祂,损失何其多。

娄斐然(Mylon LeFevre, 1944 - )出身于福音诗歌的世家,他的父母,伯叔都是福音诗歌的功臣。 娄斐然自幼就展显他的音乐天赋,除了歌唱,他能演奏六种乐器。 十多岁时就在舞台灯光下崭露头角,上一代的声名,使他毫不费力地,更上一层楼。 他和三个年轻人组成了男声四重唱,参和了吉他、钢琴,低音提琴,大鼓等,变化无穷。 他是在掌声中长大的,演唱时,能和群众的情绪打成一片。 他在台上是那么地自如,和大家分享自己的感受和福音的信息,但为取悦观众,甚至夸大其事,以致他藉宗教得荣誉,而灵命却没有成长。
这首诗歌是娄斐然在十七岁时,初次尝试的作品。 当时一鸣惊人,即使他父母的作品,也不如这首诗歌那么地感人。 数月后,普里斯莱(Elvis Presly)决定在他第二张福音诗歌的唱片中选用此歌,使一个十七岁的孩子一举成名致富。 不久他忘了这位赐他天赋,智能,权力,金钱的主宰,而渐渐地远离了神。 娄斐然组织了几个乐队,演唱摇滚乐、新潮的宗教音乐,在各地演唱,并和「披头四」(Beatles)及「滚石」(Rolling Stones)等合制唱片。 他拥有私人飞机和豪华轿车,超级的生活享乐使他走上了毁灭之途。 为了使他的演出能达颠峰,他染上了毒品。 三年后,有一次他在吸毒时,随手拿起了一本圣经,神的话语在迷雾中透露一线曙光。 这些年来,他第一次省思,他知道神的同在,但抵不住毒瘾。 他又过了七年放荡的生活。
1980年,娄斐然身心跌入了谷底。 在亲友的鼓励下,他终于跪下向神忏悔,承认在每日生命中,不可一日无主。 他愿真正地为主而活,在布道会中他接受宣召,在千万人前见证他的过去罪恶和重生。 然而一切似乎太迟了,由于他多年的吸毒和体力的透支,虽尚未四十岁,医生却告诉他,他三分之二的心脏已损坏,不可能做旅行传道的工作。 娄斐然恳切求神,再给他一次机会,去世界各地为祂作见证。 当他再次检查时,医生无法解释他如何能康复,祗能说这是神迹。 这首他在十七岁时写的诗歌,曾感动千万人,但作者却在廿多年后,蹉跎了半生岁月,才真正地体会到神的大能。

日子如何力量如何
Your Days are Your Strength
日子如何力量如何,这是真神的话语,不怕密云,狂风暴雨,只要抓住此应许。
日子乐,感谢多;日子苦,赞美主!试探虽大,有主开路,终必得胜而有余。
日子如何力量如何,这是信徒的安慰,因主之故,有所不为,主必赐给好机会。
日子乐,感谢多;日子苦,赞美主!欲免此心,愁烦缠累,只有让主居首位。
日子如何力量如何,天天讨主的欢喜,手勿扶犁,向后看齐,也不为明日着急。
日子乐,感谢多;日子苦,赞美主!不问今日,遭遇损益,惟知我在主手里。

这首诗是寇世远监督(S.Y. Kou,1920-1993)所作,引用魏尔(Silas J. Vail,1818-1884)的「靠近主」(Close To Thee)曲调。
寇世远监督原籍沈阳出生在福州,幼年失怙,由两位母亲抚养长大;大妈是才女,授以孔孟之道,奠定他国学基础,生母领他信主,成主忠仆。 1940年,寇世远在闽清师范学校执教,与学生何荔璇发生轰动全校的师生恋爱,他们排除众议后订婚,适逢战乱,全校师生奉命徒步内迁,途中为起居方便,乃登报声明旅行结婚。 寇师母出身书香门第,又是家中娇宠的独生女,一直以未能有隆重婚礼为憾。 直到他们五十年金婚纪念时,两人穿了礼服,由八对儿女婿媳担任傧相,孙儿女为花童,步入教堂重誓婚约。多年宿愿终于得偿。
战时,寇世远任中央社新闻记者。 1946年台湾光复后,他被聘任台湾省训练团讲师。 1947年二二八事变后,寇世远被捕,三周后,无罪释放。 省训结束后,他先在台北建国中学教书,后进入一文化事业机构担任编辑组长。 1951年,因一同事涉嫌匪谍,而被牵连,再次入狱,被关了126天才获释放。 1952年5月30日夫妇同时受洗归主。
1957年,寇世远放下国营事业的要职,走上全时间奉献的道路,正式成为台北灵粮堂的传道人。 他对监狱与医院的布道工作特别有负担,因为那是他受过苦的地方,领会那里人们心中的需要。 同时他又在神学院授课,并兼任文化大学「基督教研究所」所长达十年之久。 多年来,他为信义会几个教堂,每周查经一次,因此1968年代表信义会出席挪威的国际会议。 回国后不久,因与灵粮堂董事意见有异,乃辞别了工作十五年的灵粮堂。 1969年一月开始成立 「基督之家」,当时圣经由信徒自己带来。 没有诗本,寇监督自己作词,油印后,人手一张。 汇辑成册,即今日的「口唱口和集」及「心被恩感集」。
寇监督因有入狱的记录,每次出国布道申请护照时,倍费周章。 因此当他儿子为他申请绿卡时,他在1978年二月来美领取。 在等候绿卡期间,他作了一个月的巡回布道。 有人建议成立查经班, 嗣后因参加人数递增,在旧金山湾区先后成立四所教会。 寇监督体弱多病,早年患有肺疾,中年患腹膜炎,肝炎,晚年有心脏病,都蒙神保守得医治。他为圣工辛勤,长时间透支体力,于1993年安息主怀。

主恩典够我用
His Grace Is Sufficient       
当我受特殊试炼和痛苦的时候,
主耶稣就告诉我:「恩典够用」。
每当我灰心失望,完全无助的时候,
主耶稣就告诉我:「恩典够用」。
恩典够用信息进入我心中,
圣灵在指引我。
在百般试炼中,当大喜乐。
因为祂已告诉我:祂的恩典够我用,
只要信祂恩典是够我用。

这首诗歌曾荣获1981年台湾圣乐促进会的“圣乐创作奖”,是台湾山地青年作曲家庄春荣(Chuang Chuen-Yuang1954 - )所作。
庄春荣出生在台湾花莲太鲁阁的一个淳朴的山村,父亲是牧师。 他在七个孩子中,排行老四,自幼受父母良好严谨的熏陶。 家中常有家庭礼拜,乐于以主居首位。 庄牧师在小教会所得薪俸菲薄,一家在克服万难中,过着主恩典够用的生活。 七个孩子都受到中等以上的教育,这在山地是难得的现象。
庄春荣在童年时常随父亲在山上探访各村落,归途中藉干竹当火把引导前行,因此他体会到事奉的道路虽崎岖,然而有神的亮光指引,当无畏惧。 他在工业专科学校毕业后,就决定全时间奉献。 他进了一所专门训练山地传道人的玉山神学院。
庄春荣自幼就被圣诗吸引,非常喜欢唱歌,尤其仰慕诗歌的作者。 中学时,每逢暑假,他就替一位老作曲家刻钢板。 在这刻写之中,他开始研究和声,对位的技巧,慢慢地也尝试作曲。 他作曲的目的有二:一是表达他对信仰的感受,二是为了山地青年有好的诗歌可唱。 他以圣经的话做作曲的中心点,而灵感得自每日灵修时的体会,当他心中火热时,灵感也汹涌而来。
这首诗歌写在他刚考入神学院时。 那时他受到感情上的挫折,使他一时心情纷乱,神不守舍,无法平复,几乎不能入学。 幸而他仍祷告灵修,有一次读荒漠甘泉时,自当日的经文:「我的恩典够你用」(林后12:9)得到了极大安慰,于是就写了这首歌鼓励自己。 日后这首诗也成了许多人的祝福和安慰。
过去台湾山地各族,常因祭人头的丰年祭而互相残杀,现在基督福音已遍传山地,各族和睦相处,玉山神学院中,有十族的青年一同受造就,一同传福音。 许多山地民谣纷纷被谱成赞美诗歌。 庄春雄曾在电视台唱一首泰雅族的民谣,而得“五灯奖”,后来他把它改成赞美诗「赞美主」。

“你是否肯?”救主问道
“Are Ye Able”Said the Master
“你是否肯?”救主问道,“与我钉十字架同死?”
无知的人坚定回答,“我愿跟从祢到底。”
“你是否肯?”愿你记得,同钉十架一罪犯,
向主举目求祂赦免,主应许祂进乐园。
“你是否肯?”救主问道,主仍微声呼召你,
愿拋一切勇敢随主,如昔日在加利利。
副歌
“哦,主啊,我肯”我灵已属祢;
重造我心灵,圣洁像祢,
求主赐恩光照耀引导我,
使我更爱祢,向祢忠贞到底。

神常考验我们能否经得起试炼。 这首诗歌的作者马莱特(Earl B. Marlatt, 1892-1976)曾名它为「挑战」(Challenge)。
马莱特出生在美国印第安纳州,父亲是卫理公会的传道人。 他大学毕业后,继入哈佛、牛津、柏林大学深造。 曾办报一年,离职后参加美国陆军,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任炮兵队少尉。 1925-1945年间在波士顿大学神学院教授哲学、文学、和宗教教育,嗣后升为教务长。 1945-1957,任德州达拉斯神学院宗教哲学教授。
马莱特是诗人,也是散文作家,参加许多学术团体,是波士顿作家协会的荣誉会长 。
这首诗是1926年为波士顿大学的宗教教育研究所的奉献礼而作。 嗣后波士顿大学的神学院将它用作校歌。 据作者自述,这首歌在他心中酝酿已久,在他求学时(1919-1922),一位教授描绘耶稣经常受挑战,当雅各和约翰的母亲为他们求在神的国度位居左右时,耶稣对他们说:「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么?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么?」(可10:38),给他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两年后,他看受难剧时,那个十架上的强盗转脸对耶稣说:「你的国降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自他眼中看到信心和悔改之情后回答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这些话使他顿悟永生是如此实在,无事可动摇他的信心。 当他被邀写这首献身的诗时,前尘涌现心头,为要配合梅海利(Harry S. Mason, 1881- 1964)已有的曲谱,晚上他在峰火山漫步,边走边唱完成此诗。
1924年春,梅海利为一友人谱此曲,参加一项诗歌比赛,不幸落选。 当时马莱特和梅海利住同一宿舍,听到他在音乐室谱曲,很欣赏那旋律,因此当他写这首诗时,决定用这个曲调。 梅海利大学毕业后,赴波士顿神学院深造。 他是圣公会会友,在纽约奥本神学院任教职员廿五年。 在各圣公会教会任司琴五十四年。
Posted: 2008-01-24 23:48 | 31 楼
rob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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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之那边
Beyond the Sunset
日落之那边,赐福之早晨,在天堂乐境,与主相亲;
劳碌尽完毕,荣耀之黎明,日落之那边,永远欢欣。
日落之那边,云雾尽消去,无风暴威胁,无忧无虑;
荣耀快乐日,永远快乐日,日落之那边,欢乐不息。
日落之那边,主亲手引领,到父宝座前,见父荣面;
同在荣耀中,主伸手相迎,美丽的那边,直到万年。
日落之那边,故人乐团圆,亲爱者久别,欢喜相见;
在天家美地,不再有别离,日落之那边,欢乐永远!
 
博乐克(Virgil P. Brock,1887-1978)和妻子博佩兰(Blanche M. Kerr Brock, 1888-1958)是福音诗歌和歌唱研习会的先驱者。 博乐克出生在俄亥俄州的一个荒僻的乡间,父母是贵格会会友,家教严紧,自幼他就信主。 十六岁时,他决志献身,就读于贵格会神学院,十九岁开始在小教会牧会。
博佩兰是医生的女儿,也是当地的社交名媛。 她毕业于音乐院,主修钢琴和声学。 在教会,她教主日学,指挥诗班和教会乐队。 他们志同道合,为教会的布道会和音乐事工付出很多。博乐克自称不谙乐理,他一共作了五百多首圣诗,其中大部分由博佩兰谱曲。博乐克领会众唱诗时活泼热情,变化多端,使会众情绪激奋;他能把一首古板的老调,变成配合讲题的新曲,令人赞赏不已。
1936年,美国面临经济的大衰退,许多家庭失去一切财富,百万富翁在街头贩卖水果,比比皆是;许多人因破产而失去信心。 在这灰暗的时代,个性乐观的博乐克也难免消沉。 那年夏天博乐克夫妇应指挥家罗德夫(Homer Rodeheaver)之邀,去温诺湖的彩虹角作客,他那生来盲目的表兄弟包尔(Horace B. Burr)夫妇也是宾客。 湖东的宾馆景色秀丽。 一日傍晚,两对夫妇隔水西望,坐观落日,灿烂的晚霞,在湖面上相映争辉,变幻万千,充满了神荣耀的光芒,令他们叹为奇观。 晚餐时博乐克提起他刚才看到这毕生难忘的奇景,他表兄也接着说:「我也从未看到如此美的落日。」他一语惊四座;接着他又说:「我是藉别人的眼睛看到的,甚至看到日落之那边更美。」他虽盲,但心眼却明亮。 这句话给了博乐克灵感,他旋即哼吟,而博佩兰立刻走到琴旁和奏。 在主客不知不觉中完成了这首词曲幽美的诗歌的第一节。 那晚他们经历了一场骇人的暴风雨,于是他写第二节;当想到包尔的妻子携手引领她的盲夫前行的情景,完成了第三节,主亲手引领,直到见父荣面。 第四节是在天家与所爱的亲友团聚。 这首诗发表时,他们指定献给包尔夫妇。 但数月后就流传全美,给生活在未来茫茫、生死难测的众人,带来了无限的慰藉。 无论对会众或个人,它的信息都是那么地独特。
一切献上
I Surrender All
主啊,我今完全献上,一切所有归于祢,
一生行事尽依靠祢,日日与祢不分离。
主啊,我将所有献上,在祢脚前俯伏拜,
世上荣华已经离开,因蒙救主召我来。
一切所有全归耶稣,心灵身体全献上,
但愿圣灵时刻感化,免得我将主恩忘。
副歌
一切全献上,
一切全献上,
我将所有全归耶稣,
一切全献上。

这是一首奉献时常用的诗歌,可是每逢唱它时,笔者内心都会有挣扎,我真的将一切全献上,还是献上我那可舍的部份? 我敢不说谎地唱吗?
范德(Judson W. Van De Venter, 1865-1939)出生在美国密西根州的农庄。 他酷爱艺术,早年就立志专心研究美术,大学毕业后在公立学校教美术与书法。 范德是一位圣公会会友,热心参与布道事工,尤擅陪谈,因此许多友人劝他放弃教职,奉献传道。 他犹豫不决,经过五年的挣扎,终于全心献主。 这首诗是他在俄亥俄州东巴勒斯坦领会,客居友人家时所写。 他说:「我此生决定的时刻终于来到,我完全的降服。 新的日子进入我的生命,我成为传道人,而发现我内心深处蕴藏着前所未测的恩赐。 神将一首诗歌藏在我心中,拨动那柔纤的心弦,使我唱出心声。」这首诗描述他起初内心的争战和最后灵里的顺服。
这首诗由温敦(Winfield S. Weeden,1847-1908)谱曲。 温敦是音乐教员,他有嘹亮的歌喉,常在布道会领唱。 他和范德是好友,范德奉献后,他们一同四出领会。 范德讲道,温敦领唱,足迹遍及美国,英国和苏格兰各地,直到晚年,他才定居在佛罗里达州。
廿世纪名布道家葛理翰曾提到,范德是一位对他影向至大的布道家。 三十年代末,他就读于佛州的三一圣经学校,范德常赴该校讲道,学生们深爱这位慈祥又属灵的长者,常三五成群地晚上去他家中,唱诗和交通,获益良多。
这首圣诗的正歌适合男女二重唱,副歌则是混声四部合唱。

更近家庭歌
One Sweetly Solemn Thought
甜密庄严思想,变回向我重临,
今天我比以前时候,更加接近家庭。
更近天父家庭,美丽堂皇之宅,
更近洁白光明宝位,更近水晶之海。
更近生活之终,能将重担放松,
快会脱离沉重苦架,更近冠冕光荣。
但有大河当前,滚滚波涛幽暗,
深愿能够稳渡此河,达到光明彼岸。
求父坚我信心,使我*主大能,
虽到后来临终之顷,立足依然稳定。

这首诗的作者卡斐比(Pheobe Cary,1824-1871)和她的姊姊卡爱理(Alice Cary)都是诗人。 她们生长在俄亥俄州的一个小村庄,早年生活清苦。 1850年姊妹两人迁居纽约,希望有光明的前途。 她们寄居在好友家,两年过去,毫无进展,1852年秋,某一主日晚,卡斐比自教会归来,走入三楼潻黑的阁楼,想到来此两年,连房租也付不出,深悔多此一举,不如归去。 那天牧师的信息是,天堂是一个大家庭,我们在地上要像一家人。 当晚卡斐比翻阅启示录有关永生的章节,问她姊姊说:「我们每天在此工作,为的是实行一个梦想,拥有地上的家。 若是我们能为神而活,岂不是更能接近天上的家?」卡爱理深思后,亦以为然。 于是卡斐比就作此诗来描绘。这诗的本名是「靠近家乡」(Nearer Home)。 若干年后,她们有了地上的家,在文学界享有盛名。
有一位康威上校(Col.Russell H. Conwell)在中国澳门的赌场,看到两个美国人在赌。 那年轻的把钱都输给了年长的, 口中却不经意地哼着这首诗歌。 年长的赌徒听了倏然变色问道:「海瑞(Harry)你从那里学到这首歌?」海瑞回答说:「在主日学学的。」年长者听了,把牌丢在地上说:「这是我最后一次赌博,这些牌将在那里直到世界的末日,我绝不再去捡它。」他又把赢来的钱还给年轻人说:「海瑞,我很抱歉引你误入岐途,请答应我断绝此恶习。」海瑞戒了赌博,那老者也彻底更新,成为基督徒。嗣后康威上校在费城成了牧师。
这首诗有两个曲调,国语诗本都用安普路(Robert Steele Ambrose,1824-1908)的曲谱。安普路出生在英国,随父母移民加拿大。 他历任数大教堂司琴,并任女子学院的音乐指挥。 他作有各类歌曲及圣乐,但最著名的是本曲。
另一曲调是费列浦(Philip Phillips,1834-1895)所作,台语诗本则选用此调。 费列浦是出生纽约郡的农家子弟,有音乐天赋,五岁就登台唱诗,十六岁进音乐学校,十九岁授课并在一农场工作。 1860年开设费列浦公司,销售钢琴,风琴,出版主日学诗歌等。 伦敦主日学协会邀请他去伦敦唱一百晚圣诗,自此展开他歌唱的新页,他在欧洲,美国、埃及、印度、澳洲、加拿大等地举行了四千五百多场演唱会。

愿主旨意成全
My Jesus, As Thou Wilt
愿主旨意成全!祢旨即我意见!
在祢慈爱手中,我将一切奉献;
不论喜乐愁苦,领我随祢所愿,
恳求使我常说:‘愿祢旨意成全!’
愿主旨意成全!虽常泪痕满面,
我那希望星光,莫教隐藏不现;
昔日我主在世,既曾忧伤困倦,
若须与主同泣,愿主旨意成全!
愿主旨意成全!一切对我皆美,
前途光景如何,均愿信靠遵随;
向着天家直跑,稳步前进不变,
或生或死皆唱,‘愿祢旨意成全!’

耶稣在被钉十架前,独自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 当祂清楚神的旨意后,叫彼得不要伤害捉拿祂的人,对他说:「我父所给我那杯,我岂可不喝呢?」。许多时候我们也不愿意接受神赐给我们的杯。
这首诗的原作者席慕渴(Benjamin Schmolck, 1672-1737)是德国有名的牧师、诗人、及圣诗作家。 他的父亲是一位信义会的牧师。 席慕渴是天才儿童,从私人教师学古代的语文,他在他父亲的感化下,也决志献身。 当他十五岁,正要就读大学时,有一次他在父亲的教会讲道,会众及教会的领袖觉得他有讲道的恩赐,予他神学院全额奖学金。 他毕业后,就被按牧,助他年迈的父亲牧会。 1702年,他于婚后被调往他地为牧师。
当年有许多反宗教改革的规定,信义会处处受限制,困难重重,很难发展教务,城内祇容许设一座礼拜堂,席慕渴领导同工向乡间发展,成立了三十六所布道所,他自己四出布道、写诗歌教人诵唱、不计辛劳。 席慕渴因操劳过度,晚年中风,半身不遂,而二子也相继死亡,又遭火灾,可是在他坎坷的余生中,他仍写了不少感人的圣诗流传迄今。
这首诗歌写于1704年,是席慕渴在苦难煎熬下的作品,感人至深。 出于神的旨意都是美好的。这首诗有许多英译,但以编印入信义会圣诗集中卜薇珂(Jane L. Borthwick, 1813-1897)1854年的译文最为切实。
本歌的曲调是1862年,何柏乐(Joseph P. Holbrook, 1822-1888)将韦伯(Carl Maria von Weber, 1786-1826)在1820年所完成的歌剧「魔弹射手」(Der Freischutz)的前奏曲改编而成。 韦伯花了三年的时间作此歌剧,他在离世前曾说:「让我回到自己的家,然后愿神的旨意成就。」和这首歌歌词不谋而合。

神极爱世人
God So Loved the World
神极爱世人,神极爱世人,
甚至将祂独生子赐给他们,
凡信靠祂的人,信靠祂的人,
不至灭亡,不至灭亡,
反得着永远生命。
因神差祂爱子降世不是定世人的罪,
神差祂爱子降世不是定世人的罪,
乃是叫世人因祂得拯救。
神极爱世人,神极爱世人,
甚至将祂独生子赐给他们,
凡信靠祂的人,信靠祂的人,
不至灭亡,不至灭亡,
反得着永远生命。
得永远生命,永远生命,得永远生命。
神极爱世人,神极爱世人,神极爱世人。

这首诗歌的词是约翰3:16「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作者史丹纳(John Stainer, 1840-1901)出生在英国伦敦,七岁开始学音乐,参加教堂诗班。 十四岁起在数个大教堂担任司琴,十七岁任著名音乐院风琴教师。 他在牛津大学专攻音乐,获文学、音乐学位。 毕业后,出任伦敦圣保罗堂风琴师,指挥诗班。 他以独特的风格,增加崇拜中敬虔的气氛,也带动了会众对圣乐的兴趣。 许多大学聘请他教授。 最后他被委任为英国国立音乐训练所所长。
1888年,史丹纳因双目失明而不得已辞去圣保罗堂风琴师一职,但继续指挥诗班及教学。 维多利亚女王册封他为爵士。 他在牛津大学执教至逝世,遗体葬于校内的墓园。
史丹纳作了150多首圣诗,包括「四叠阿们」及「七叠阿们」。 清唱剧有「基甸」、「抹大拉的马利亚」,他最著名的清唱剧是「受难曲」(Crucifixion)作于1887年,本歌是其中的一首合唱。 此外尚有风琴教本,音乐辞典、教会圣诗史等。 他被誉为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卓越的圣乐家.。
Posted: 2008-01-24 23:51 | 32 楼
rob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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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圣须用工夫
Take Time to Be Holy
成圣须用工夫,常儆醒祷告;
常与恩主交通,常领受主道。
与神儿女为友,帮助软弱人。
无论所做何事,莫忘求主恩。
成圣须用工夫,世人何忙碌;
在密室朝见主,领受主恩福。
注目仰望耶稣,你就必像主,
亲友从你行为,能看见耶稣。
成圣须用工夫,让主引你路;
一路与主同走,主手常扶助。
不论是福或苦,仍要跟随主,
定睛仰望耶稣,坚信我救主。

做一个讨神喜悦的基督徒,必须经过长时间的操练。 彼得前书1:16「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
诗的作者朗诗甫(William Dunn Longstaff, 1822-1894)出生在英国北海的申达兰(Sunderland),父亲是船业巨子,拥有广大的土地。 朗诗甫生长在富裕的环境中,却有慈悲谦和的心。 他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慷慨乐善好施。 当李斯牧师(Rev. Arthur Rees)退出国教时,朗诗甫资助他另建教堂,并担任司库。 当时的许多宗教领袖都是朗诗甫的好友。 慕迪和孙基每次来英布道时,都是他的上宾。
有一次朗诗甫在一教会中听到牧师引用上述的经文,讲到圣洁是灵命的中心,基督徒应结出的果子,圣洁是人的生命中因有神的生命,而在生活中表达出来。朗诗甫听后觉得合理而切实。 不久有一位自中国归来的宣教士以「成圣须用工夫」(Take Time and Be Holy)为题,在教会中传讲信息。朗诗甫再次受感动,他想到许多人只想勉强神成全他们的心意,而不耐等候神的启示,因此他把“ and ”改为“ to ”。一共写了四节。
嗣后,慕迪和孙基来他们的教会布道,当时英国教会祗有会众合唱,崇拜时没有独唱。 为证明独唱和讲章一样可被主所用,于是聚会前,孙基在朗诗甫的家中为李斯牧师试唱。 牧师听后大为赞赏,同意他们在聚会中唱。 在朗诗甫的家中,孙基看到了这首诗,很欢喜,把它收集在他的圣诗集中,但将歌名改为「用工夫来成圣」(Make Time to Be Holy)。
1890年春,史涤平(George Stebbins, 见 p.13)的一个朋友,在杂志上读到这首诗,就剪下寄给他。史涤平把诗夹在文件中遗忘了,那年整个冬天,史涤平都在印度,协助一位布道家推展圣工。 有一天想到了这首诗,正巧它在随身的公文包中,于是即刻谱成曲,寄给远在纽约的孙基。
献己于主
Take My Life and Let It Be
我一生求主管理,愿献身心为活祭,
光阴全归主用,还不够报主思宠。
我双手为主作工,因被主慈爱感动,
使我脚为主行路,快如飞从主吩咐。
使我口时常颂扬,赞美我荣耀君王,
使我口满有主言,各处宣讲在人前。
愿虔诚献上金银,不为自己留分文,
我智能并我才能,办主事赤胆忠诚。
愿将志愿献给祢,凡事听凭主旨意,
使我心做主圣殿,有圣灵住在中间。
使我爱如火烧焚,全献给我主我神,
我愿献心灵百体,因本来都属于祢。
副歌
在救主宝贝血内洗净,使我从血泉能得成圣,
主我命、我心,一切都归于祢,从今日直到永远。

海雯格(Frances R. Havergal, 1836-1879, 见p.52)自述作这首诗的起源:『1873年12月,我去友人家作客五天。 他们一家十人,其中有人虽认识主很久,但尚未接受救恩;有些是基督徒,但没有喜乐。 于是我向神祷告:「主阿!求祢将这屋里所有的人都赐给我!」神成就了我的愿望,在我离开之前,所有的人都决志奉献。 最后一晚,我们大部份时间是在赞美和献身心为活祭,求主管理一生;我自己也再次得以更新。 那晚,我过于兴奋,以致无法入眠;这首诗在我心中涌出,一句接一句,直到「完全属主到永远。」』许多诗本,在这首诗歌前,都引用罗马书12:1「…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
四年后,她受圣灵感动,要奉献金银,把所有的首饰送交教会,为宣道奉献;然后在义卖时,再购回了她父母留给她作纪念的胸针,和一个镶有她心爱侄女遗像的金盒。 在她四十二岁时,医生告诉她,她将不久于世。 她回答说:「如果这是真的,那将是美好无比。」。在她床头放着她最爱的经文「基督耶稣的宝血洗我众罪愆」。
这首诗一共有四个曲调,最常用的是寇伯克(William J. Kirkpatrick,见p.42)谱曲,和马兰(Henri A. Cesar Malan, 1787-1864)在1827年所作的一个名为Hendon的曲调。
马兰出生在瑞士日内瓦,1810年被按牧,他讲道热诚有力,吸引广大会众,但因坦率批评当地改革会祇重空洞形式,而教友灵性衰退,以致遭受强烈反对而被迫辞职。 他在自己的花园中,另建教堂传道达四十三年之久。 他又赴法国、比利时、英国等地传扬福音;他在旅途中,随时随地与所接触的人进行个人传道。 他一共作了一千多首圣诗,而被称为法国圣诗史上最伟大的作者。

那双看不见的手
The Invisible Hands       
虽不见祢,触不到祢,
但是我知,祢正在对我低语。
哦!主耶稣,哦!主耶稣,
我深知道祢一直就在这里。
是祢的手,钉痕的手,
重新抚慰我那破碎的心田。
是祢声音,温柔话语,
再度填满我心灵中的饥渴。

许多时候我们信心不足,一再要求神给我们凭据,使我们可以清楚祂的旨意。 但是我们祇要信赖神的话语,确信那双看不见的手一直扶持着,就该没有疑惧了。
自1998年夏,寇顺举牧师(David S.J.Kou,1929 -  )率领台湾六龟山地育幼院少年儿童合唱团来美巡回演唱后,这首歌就不胫而走,传遍了华人教会与团契,成为许多人的至爱。 试想我们一生中不知有多少时,被那双看不见的手抚慰,扶持?!
这首诗歌的作者无法考证,祇知它是台湾原住民的诗歌,由余锦福译成国语。 词句和旋律虽很简单,却是那么地撼人心弦。
六龟山地育幼院座落在台湾高雄县六龟乡偏僻山区。 四十多年前,杨煦牧师师母本乎基督的爱,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这深山中为原住民的孤儿创立了这个家。这些年来,筚路蓝缕,山中纷纷传出了许多传奇。 诸如无手的杨恩典成了一位卓越的脚画家,院童中也有成为体育选手,也有在电视上歌唱比赛夺魁。 组成这合唱团则是在神安排下的一件美事。
寇牧师和杨牧师在神学院时是同班同学。 寇牧师酷爱音乐,除会奏小提琴外,谙声乐及乐理,曾师向誉满国际的伍伯就教授学意大利美声发音法。 寇牧师牧会之余,训练中学合唱团,曾连续两年获合唱比赛冠军。 1998年春,寇牧师由南非返美途经台湾,顺道探访杨牧师。 原住民儿童的纯真的天性及他们嘹亮的歌喉,深深地感动了他。 在杨牧师恳请下,他挑选具有潜力的儿童,以美声发音法,予以密集训练三个月。 同年暑寒假时,往台湾各原住民教会演唱,获得良好回响。
1998年及1999年夏,六龟山地育幼院少年儿童合唱团两度来美国西岸巡回演唱,首次共演唱十五场,第二次共有三十八场。 除了献唱圣诗、为主作见证外,也有艺术歌曲及布农族民谣。 其中许多词曲,都是寇牧师编作。

在主里的时刻
In His Time
在主里的时刻,
在神时刻祂使万物美好。
求主每天提醒我,
求主每天教导我,
一切事物都有神的时刻。
在主里的时刻,
在神时刻祢使万物美好。
主愿我所献生命,
主愿我所唱诗歌,
都能蒙我亲爱主所喜悦。

1975年夏,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包黛安(Diane Ball)一家兴奋地准备出发去南卡罗来纳州渡假。 一家人对这假期企盼已久,真是好不容易才等到了这天。包黛安是北卡罗来纳州一个基督教聚会营地「活水」的负责人,整个夏天各项活动接二连三,不断地举行。 包黛安的丈夫比她更忙,他在营地负责一切修理保养,随时要紧急抢修那些陈旧的设备。
那天早上他们预备十时出发。 时间一到,包黛安一早已将行装准备妥当,车上挤满了行李。 三个男孩,十岁至十四岁,更早已在车座上蠕动不停。 正要出发时,有人召包先生抢修。他可弃之不顾,但他宅心仁厚,乐于助人,他说:「我不能在他人有困难时,自己 安心去渡假。」于是他下车去应急。 包黛安听了怒气冲天,失去了忍耐和自制;再者,那天中午,她被九十哩外的一个妇女会邀请出席主领她们的午宴,因此时间上是分秒必争,刻不容缓。他们坐在车上,无可奈何地等着。包黛安把车开到营地会场前,让孩子下车活动一下,但嘱咐他们不可走远,因包先生随时会回来。 她烦燥不安地等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到包先生走出会场时已过了11:00。 待车子上路已逾11:15, 包黛安是不可能准时赴约了,她火冒地告诉包先生她心中的感受。 包先生忍气吞声地回答:「我也是不得已的,难道你要我对他们置之不理吗?」虽然他言之有理,但当包黛安想到一大群妇女在等她时,心中激怒烦燥,她只有向神祈求安宁。 这时她似乎听到一声音「祂的时刻」,她心中稍为平静、继而她又听到「按祂时候能成就美好的事。」;于是在公路上,她继续祷告「主,求祢每日指示,教我明白祢心意,我愿遵行你旨意,等候祢!」当他赶到午餐地点,包黛安正想如何道歉时,主席迎面而来,她告诉包黛安,她们有些要务急待处理,因此延迟了餐宴的时间,现在正要开始。
神出人意外地证明了祂的时候,不但影向了包黛安的一生,也影向了许多与会的妇女。 那天包黛安分享了她的见证,并请司琴奏出曲调,使这首歌深印会众的心。 包黛安说:「人的时间并不代表一切,祇有神的时候才是最完美的。」
这首诗歌在1977年,由真道音乐公司刊印在《主再来Maranatha Music》中,1978年才按上歌名,它是现代崇拜赞美诗歌中最受欢迎之一。     

稳当根基
How Firm a Foundation
耶稣的门徒,有极稳当根基,是神的言语,在圣经有所记!
救主已应许,赐你永远的福,投靠你救主,祂必定要保护。
请听救主说:「不要惧怕惊慌,因为我是神,我必赐你力量;
我必帮助你,使你站立得住,用我全能手,时常将你扶助。
虽然有患难,经过水火试炼,我必赐给你,丰富足够恩典;
患难与试炼,无法将你伤害,你必成精金,必永远不杇坏。
靠近我的人,灵魂必享安息,在我怀中的,我永远不丢弃;
仇敌无法侵,灾害也不能临,我必常保护,一直到无穷尽!」

这是一首浸信会热爱的圣诗。 1787年伦敦浸信会牧师吕本(John Rippon)将它编印在「圣诗精选」(A Selection of Hymns from the Best Authors),计七节各四行,歌名为「又极大又宝贵的应许」(Exceeding Great and Precious Promises),作者署名仅以『K』代表。 1822年及1844年的再版本,则以『Kn』及『Keen』为署名,改为四节。 后人推敲,Keen 应为金罗伯(Robert Keene),他是吕本的至友,1776-1793年间是该教会的音乐主任。 这首诗歌有二个曲调,其一引用英国人韦特(John Wade,1710-1786)所谱的曲调 Adeste Fidels。 但也有许多诗本引用美国一古调。
这是一首安慰和劝勉的诗,全诗如一篇讲章。
第一节:基督徒信仰建立在神的话语。
第二节:取自以赛亚书41:10「你不要害怕,因为我与你同在。不要惊惶,因为我是你的神。我必坚固你,我必帮助你,我必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你。」
第三节:以赛亚书43:2「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你涉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你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灼在你身上。」
第四节:希伯来书13:5「…主曾说,『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
美国罗斯福总统(President Theodore Roosevelt),杰克逊总统(President Andrew Jackson),和李罗拔将军(General Robert Lee)都喜爱此诗,嘱咐在他们的葬礼时,要唱此诗,以表示完全依靠天上的父。
有一次在芝加哥召开基督徒奋兴大会,许多东部代表取道圣劳伦斯河回家,途遇飓风,情况危急,幸而在他们登陆后,飓风才袭击海滩。 大风过后,全体高唱此歌,如此经历,他们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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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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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遇
Fleeting Opportunities
像天空繁星忽现忽隐,
像水面浮萍飘流不停,
人生的机遇稍纵即逝,
切莫等待切莫迟延切莫因循。
像晴空白云连绵不尽,
像江上帆影迎向光明,
美妙的人生永无穷尽,
我心向往我灵渴羡我愿追寻。
在尘世旅途中,多少时候我们坐失良机,正如这首诗歌所言;「人生的机遇稍纵即逝」,圣灵的感动稍缓即消灭。 这首词曲都是赵蔚然牧师(David W. Chao)所作。 赵牧师原籍福建,出生在湖北汉口。 抗战时逃难入川。 中学就读教会学校,接受耶稣基督但不甚解。 他性喜音乐,爱听圣诗而深受其影响,后正式领洗。 1949年,赵牧师高中毕业后,只身流亡台湾。 曾从事社教戏剧宣传工作。 1952年信义会在高雄创办圣经学院,赵牧师乃入学受造,二年后在冈山传道。 1955年被派往香港信义会神学院深造。 他发觉基督教传入中国已逾百年,所唱圣诗几乎全为外国作品;而国人似乎未觉察圣乐的重要性,及如何以自己的音乐来歌颂、荣耀神。 他极力主张加强中国风格圣乐之创作,因此决志从事圣乐事工。 赵牧师在名声乐家胡然教授指导下,获益良多,并获英国皇家音乐院证书。
1958年赵牧师回台湾,在板桥信义会牧会,曾试作圣诗。 1961年开始参与「信义之声」广播工作。 1963年奉派赴美国学习,在俄亥俄州威登堡大学进修二年。 威登堡大学位于小山冈上,风景宜人,学校教堂的建筑尤为典雅,每当薄暮,教堂敲出的钟声,极能发人幽思。 赵牧师客居异乡,闻钟有感,用小型手提竖琴(harpsichord)信手弹奏,谱成「晚钟」一曲。 在中国韵味盎然中,充满游子怀乡,仰慕救主的情意。 其歌词如下:
晚钟敲响了山岗,
也振动了我的心房;
犹如救主呼唤属祂小羊,
归回吧羔羊,为何仍然灭亡。
人生虚幻若梦,
世事艰辛劳碌苦痛;
回首仰望救主十架圣容,
顿时蒙恩宠,我心称颂无穷。
1966年赵牧师学成回国,主持信义之声广播节目,继而开创《星期剧院》电视节目。 当时急需一主题曲,赵牧师乃将留美修习「对位法」(Counterpoint)时之课业,填入新词,作成「机遇」此曲。 《星期剧院》取材于社会百态,利用机会教育方法,劝观众随时把握神的祝福,勿坐失良机。 令他始所未料,这首洋教授并不欣赏的曲调,在此不胫而走,广受大众的欢迎,嗣后被灌制在唱片中。    赵牧师曾先后执教于香港浸信会学院和中文大学新闻传播系。 自1985年起,他是美国「开路者国际传播会」的负责人。

[pre]祂救我
He Touched Me
罪的重担将我捆住,
满心羞愧与忧愁,
幸有耶稣向我伸手,
祂释放我,使我得拯救。
自从我认识主耶稣,
祂洗我一切罪污,
我愿永远赞美救主,
高声称颂,到天家见主。
副歌
祂救我,祂拯救我,
天上喜乐今充满我;
救主使我生命改变,
祂救我,使我得完全。
1963年,一个周末的晚上,有一远地的教会请比尔(Bill Gaither, 1936 - ,见p.37)前往司琴,他原想拒绝,因他难得有机会在家陪伴妻女,但他还是去了。 那晚圣灵作工,许多人决志。 在牧师送他回家的途中,他们谈到当晚的信息有圣灵动工,他们自己也蒙福被感动。 抵达家门时已是凌晨,牧师对比尔说:「你该作一首歌祂救我。」 那晚他澈夜不眠,写了这首感人的诗歌。 比尔认为许多诗歌的词句生涩,他希望能把福音的精粹口语化。这是一首现代美国信徒最爱唱的圣诗之一。
1971年,这首圣诗使比尔盖瑟一举成名,获得第二届最佳福音歌曲作家的「圣鸽奖」(Dove),同年美国作曲家协会SESAC也颁发给他一座「国际奖」。当年猫王普莱斯里(Elvis Presley)经常在教会及电台献唱此诗。 1969将它灌入他的唱片而荣获葛莱美奖(Grammy Award),更使此歌名噪一时,非基督徒也常吟哼,可是中国教会很少吟唱此诗歌。1973年,盖瑟夫妇和弟弟盖丹尼组成了「盖瑟三重唱」。 比尔司琴又是男低音,葛莉亚是女高音,盖丹尼是男高音,他们唱自己的作品,荣膺圣鸽奖和葛莱美奖的最佳混声合唱。 1975-1976年间,他们演唱时,一万四千座位的会场,座无虚席,而听众还是不断地蜂涌前来。
有一位年轻的女医生患了乳癌,切除和化疗时,饱受痛苦。 两年后复发,她不想再受苦,但三个孩子尚年幼,而父母又年迈,在家人苦劝下,她答应再次接受手术。 这时她丈夫因心脏病突发而先她入院,手术前夕,她的兄嫂前来带走三个孩子,而幼儿依母泣而不舍。 好不容易送走家人,她独自坐在窗前,远观山景夜色是那么地美丽,环顾室内一桌一物都是她悉心的布置,一切都是那么地美好,然而这一切都可能随时失去;一下子她的心灵掉入谷底,不禁悲从衷来,向 神哭问为什么? 这时隔街的教堂中远远传来了「祂救我」的歌声。 轻柔的词句:「祂救我,祂拯救我,天上喜乐今充满我;救主使我生命改变,祂救我,使我得完全。」她随手打开圣经读到以赛亚书54:10「大山可以挪开,小山可以迁移,但主的慈爱永不离开你。」她心中大得安慰,知道神的慈爱永不离开, 神能救她,于是她把自己交托给 神而安然入睡。

当点名时
When the Roll Is Called Up Yonder
主耶稣再临那日号筒必要高声吹起,那早晨永远光明华丽无比;
凡世上得救的人一同相会在主明宫,在那边点名我亦必在其中。
凡信主而死的人那日早晨必要复活,与我主同享复活荣耀快乐;
凡蒙召得胜的人都与救主相会天空,在那边点名我亦必在其中。
我们应从早到晚为主殷勤作工等待,我们应传扬耶稣奇妙大爱;
当世上路程跑尽派我职事已作完工,在那边点名我亦必在其中。
副歌
在那边点名的时候,在那边点名的时候;
在那边点名的时候,在那边点名我亦必在其中。

这首感情丰富、说服力强的诗歌,是近代福音诗歌的作者巴莱克(James M. Black, 1856-1938)所作。 他是美国宾州卫理公会的诗班指挥及青年辅导,曾被委为全美卫理公会圣诗委员会委员,编纂「卫理圣诗」。
有一天巴莱克赴邮局时,走一条快捷方式,经过一陋巷时,看到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在打扫阳台,她是一个贫穷的女孩,父亲是个醉鬼,靠母亲替人缝洗衣服维生。巴莱克邀她参加少年团契,女孩表示想去,但无合适的衣服,自惭形秽。 于是巴太太和两位朋友,替她置备了一些衣帽鞋袜。 自此那女孩成了教会团契契友,并热心参与各项事工。 该团契每次聚会时循例点名,每一契友被点到时,就要背诵一节经句。 有一次点到那女孩时,三次无人响应,一个念头闪过巴莱克的脑海,莫非她生病了?要是她死了,永远不能应声! 他感慨地想:「人生最遗憾的事,就是当羔羊生命册被展开点名时,我的名字不在其中。」于是他祷告说:「主啊!在那点名的时候,求你让我也在其中,听见自己的名字。」 巴莱克习惯在团契散会时,唱一首切合当天主题的歌。 那天却偏找不着,他在归途中一直思索着,抵达家门时,突然兴起一个念头,为什么不自己写一首? 词句开始涌出,十五分钟内,写了三节,接着他抚琴以弹,音符也如行云流水而来!他深信这是神自己在动工,因此毫未更改,词曲就一直流传至今。随后,巴莱克得悉该女孩患了急性肺炎不治而逝。 但这首因她而引起灵感的诗歌,却传诵不衰。
有一位牧师见证说:有一次布道会结束时唱这首歌后,有一位衣着华贵的妇人前来对他说:「刚才唱歌时,我一直在反省自己的一生,似乎一无可取。 廿年来祇是一个有名无实的基督徒。 从今天起,我决志全心奉献为主,但愿当那边点名的时候,我也必在其中。」
1915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英国威尔斯军队出征开赴前线时,在路途中有人率先唱起这首歌来,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大伙纷纷加入,众口一声,步伐一致地勇往迈进。 这些勇士们虽知很多人会一去不回,但他们已准备妥当;不单准备了部队的点名,也准备好了天堂的点名。 无论何往,他们都要在其中。

荣耀大君王
O Worship the King
齐当俯伏拜,荣耀大君王!主权能慈爱,须同心颂扬!
主亘古如盾牌,护我免灾害,荣光罩若宫闱,颂声环如带。
主权能慈爱,我等当颂赞!光辉是主袍,穹苍是主幔;
我主若发义怒,雷云当车乘,狂风追逐暴雨,主在其中行。
人舌何能述,我主关切心,主使风吹拂,主使光生明;
主使高山泉源,下注遍平壤,主使甘霖时雨,润泽各地方。
我原是微尘,懦弱无力量,专心依靠主,必能获健康,
因主慈爱覆育,永远无变更!至尊造化主宰,我救主大君。

在宗教改革初期,教会崇拜仪式,一律祇许唱诗篇或圣经章句,并无乐谱,全凭指挥领唱。 在英国形成了自创一格的「苏格兰诗篇」(Scottish Psalter)。 1553-58年间,英国玛丽女王宗教大逼迫时,许多新教徒亡命他国。 纪思(William Kethe)也是其中一人,他先去德国,继往瑞士,他在这段时期作圣经英译的工作,并将诗篇写成韵文诗篇,其中有廿五首被收集在苏格兰诗篇集中。
葛莱特(Robert Grant, 1779-1838)生在印度也逝于印度。 他被称为印度诗人。葛莱特的父亲是英国人,在印度经商致富,任东印度公司董事长,回国后,被选为国会议员。 他是一个热心的平信徒,政治家及慈善家。 葛莱特是律师及诗人,1831年被任命为枢密院委员,三年后被封为爵士,奉派印度,任孟买省长。他乐善好施,深得民心。 印度人以其名命名一医学院,以资纪念.
1833年葛莱特读纪思翻译的诗篇104篇,启发了他写这首诗。 许多权威称它为敬拜神的模范圣诗,它赞美神的大能,恩典,眷顾和信实,全诗的韵律优美。 他歌颂神为王,是造物主,是保护者,而人仅是微尘而已。
这首诗歌有两个曲调,英国人喜欢郭夫特(William Croft, 1678-1727)所作的曲调,认为它在旋律,和声,节奏上,配合得天衣无缝。 美国人则喜欢梅逊(Lowell Mason)所选用的海顿(Johann M. Haydn)曲谱。
郭夫特是一位杰出的作曲家及司琴,他在英国的圣乐方面占重要的一席,因他始创英国诗篇,以别于日内瓦体式的韵文诗篇。 他是皇家教堂的司琴,经常奉召为国家节庆作曲。他所作的曲,韵律庄严,和声完善,曲调力求配合词意。 1713年,牛津大学赠予音乐博士学位。

在我心里常吟赞美歌
In My Heart There Rings a Melody
主耶稣赐我一首诗歌,这诗由天赐给我;
从未有此美妙绝伦音乐,真是奇妙恩爱歌。
我爱耶稣因祂为我死,赦罪恩白白赐我;
我真快乐因祂在我心里,今后要唱凯旋歌。
耶稣再来掌权的时候,我与天使同唱和;
这时确有美妙音乐伴奏,同在宝座前唱歌。
副歌
在我心里常吟赞美歌,
时常吟奇妙歌,有天使唱和;
在我心里常吟赞美歌,
时常吟奇妙恩爱歌。

每当我心中忧烦,甚至有时祈祷也不能纾解内心的困扰时,但一首赞美的诗歌可以使我化烦恼为喜乐,在歌声中把我的忧虑交给主,让祂的平安喜乐充满我心。
诗歌为我们的心声,愿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首主所赐的乐歌,使我们周遭的人都能感受到基督徒在生活中见证神的大爱,喜乐和平安。
这首歌的作者罗琥(Elton M. Roth, 1891-1951)出生在美国印第安纳州。 十四岁时,他就开始在教会指挥诗班。 他先后毕业于慕迪圣经学院及印州的福惠(Fort Wayne)圣经学校,从师于数字欧州知名的音乐家,接受严格的音乐训练。
罗琥曾任数字巡回布道家的诗班指挥及领唱。 他也在大学,圣经学院及纽约宣教士训练中心执教多年。
罗琥迁居洛杉矶后,更享盛名,集教会音乐家、歌唱家、作曲家、和指挥家于一身。 1930年,他组织了一个专业的诗班,在全美各地演唱。 他作有一百多首圣诗,而这首是最著名的。
1923年夏,他参与在德州举行的一个布道会。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他在城外的一个棉织厂散步,由于暑气逼人,他信步走入了一个小教堂,堂内寂静无人,在肃静神圣的气氛中,他在走道上踱步,不由唱起心底涌出的这首歌。 于是他匆匆地走入牧师书房,找一张纸迅速地写下曲谱,在一小时内完成了这首歌。 当天晚上,在一个露天的聚会中,他向二百多青年介绍了这首歌。 当他与会众同唱时,他深为激动,觉得身心与歌已完全融为一体。
这首诗歌的主题来自以弗所书5:19:「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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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8-01-24 23:56 | 34 楼
rob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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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耶稣大爱深不可测
O the Deep, Deep Love of Jesus
耶稣大爱深不可测,广不可量宽无边!
滚滚尤如辽阔海洋,如众水将我身淹!
在上遮盖四周环绕,在主爱中得安祥;
引导前行走向天家,安息在荣耀天上!
耶稣大爱深不可测,走遍四方去传扬!
祂有慈爱长久的爱,永不改变亘古长!
主眼看顾祂的儿女,舍身向他们呼召;
亲自代祷时常关照,从宝座上显荣耀!
耶稣大爱深不可测,爱中之爱爱无量!
赐福众多大过海洋,是避难所有安祥!
耶稣大爱深不可测,远超太空天上天;
将我高举在荣耀中,歌颂赞美到永远!

耶稣大爱深不可测,我们在地上所受的一切苦难,无非是要把我们造成祂可用的器皿。
福锡斯(Samuel T. Francis, 1834-1925)的父亲是一位艺术家。 福锡斯原属英国教会,后来加入兄弟会。 他们是一群虔诚的基督徒,经常一同祷告交通。特别重视圣经的预言。 福锡斯迁居伦敦,经商成功后,慷慨地捐献巨金给教会和慈善事业,也投入事奉的行列。 1873-75年间,慕迪在英国布道时,福锡斯在音乐上助孙基一臂之力。 这首诗歌是写于1875年。
第一节:讲述耶稣的爱广宽无穷尽。(弗3:18)
第二节:颂赞耶稣的爱永不改变。(来13:8,约13:1)
第三节:作者总结神的大爱超越诸天之上,它提升我们在荣耀中。
这首诗歌使十九世纪末英国教会会众对唱诗有新的概念。福锡斯深信「一个属灵的教会,是一个歌唱的教会。」唱圣诗的目的是使会众认清自己对神的方位,神的救赎大爱,和我们应圣洁服从主。 福锡斯到处传讲福音,讲道前先唱此歌,每当会众齐声唱这低沉的小调诗歌时,激起了庄严肃穆的气氛,圣灵敞开了会众的心门。
这首诗歌有二个曲调,最常用的是威尔斯的音乐家威廉士(Thomas J.Williams,1869-1944) 在1890年所谱的以便以谢(Ebenezer)调。 另一曲调是李奇士(Brinley Richard)将Armstrong调改编而成。
伦敦日报曾刊载一则有关此歌的传说:某次在一社交场合,有一年青人唱此歌,有人问他此曲从何而来,他戏称来自被河水冲至丽茵(Lleyn)河岸的一个瓶中。 虽是附会之说,后人却称它为「瓶中之歌」(Ton-Y-Botel)。

母亲祷告要我归家
My Mother’s Prayers Have Followed Me
每日我罪,使主担忧,但是天父仍然爱我。
世界欢乐虽要诱我,但我母亲为我祷告。
离开故乡,偏行己路,天父慈声,我不爱听。
遇见试探,无人救助,但我母亲为我祷告。
副歌
我要归家,我要归家,远离罪恶黑暗世界,
因为母亲常流眼泪,为我祷告,要我归家。

五月的第二个主日是母亲节,多少诗人颂扬母爱仅次于神的大爱,也祗有身为母亲者,才能真正体会此爱。 不论儿女年龄长幼,母亲的挂虑和祷告,永不止息。
母亲节是廿世纪初,美国贾薇丝(Anna M. Jarvis)为纪念她母亲而发起。 她的母亲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毕生在教会热心事奉,教主日学有廿六年之久。贾薇丝的母亲在1905年5月第二个主日安息。 次年五月第二主日,她为母亲举行追思礼拜,把她母亲最爱的康乃馨花分赠参加者佩戴,以示纪念。 她写了一篇「历史上的母亲」引用历代伟大母亲的事迹、世界各国名人对母亲的赞词、以及圣经上对孝亲的教训,呼吁订立母亲节,来纪念母亲的爱心和劬劳。 她建议订在五月第二个主日,并在胸前佩带康乃馨象征纪念。 她将该文分寄总统和社会名流,引起热烈回响;1908年费城首先响应,1912年德州,1913年宾州先后订为州纪念日。 1914年5月8日,美国参众两议通过订母亲节纪念日。 其后由教会的推广,全球有一百多个国家订五月的第二个主日为国际母亲节,在这一天大家都佩带康乃馨,母亲健在者佩红花,表示母爱温暖和热情;母亲已离世者佩白花,表示母爱纯洁和无私。
这首诗歌的作者戴安茉(Lissie DeArmond)是美国宾州长老教会的主日学老师,班上有一位青年学生矢志要离家闯天下。 戴安茉和他的母亲是好友,深知他缺少历练,尚需家庭和母亲的熏陶,她尽力劝导,都无法更改他顽梗的心意。戴安茉写下了这首诗,希望能劝服游子回到母亲的身旁和归回神的座前。 戴安茉信心坚强,自年青时即任主日学教师,直到年老步履维艰时才止。 她毕生以无比的信心面对贫病和死亡。当瘟疫盛行,女儿病危时,她说:「如果我必须在此说晚安,我知道必有人在天上说早安。」 她丈夫去世后,她独力负担家计,有时几近断炊,但她安之若素,毫无怨言。 她总是说:「主必供应,若你心正直,每片云霞都带有一道彩虹。」
这首诗歌的作曲者是钢琴家艾本敦(Bentley D. Ackley, 1872-1958,见p.122)。 早年在他父亲的十四人乐队巡回演奏。 除钢琴、风琴外,他也擅奏多种乐器。

宝架清影
Beneath the Cross of Jesus
在主宝架清影中,欢然立定脚跟,
好象盛暑远行辛苦,投进盘石荫影;
又像旷野欣逢居处,长途喜见凉亭,
到此得息肩头重负,养力奔赴前程。
神圣庄严的十架,我常抬头仰望,
双眼如见宝血流下,为我舍身景象;
热泪满眶寸心将裂,仔细反复思量,
思量我本不配蒙恩,思量主爱非常。
愿在宝架清影中,事主爱人行道,
我不寻求旭日光华,因有慈光引照;
世界虚荣无可贪图,得失无关重要,
但将罪恶看为羞辱,宝架看为荣耀。

在十八至廿世纪中,神特别重用了好些女诗人,写下了许多感人的圣诗。 许多圣诗史家认为这是十字架的圣诗中最好的一首。
这首诗的作者柯荔芬(Elizabeth C. Clephane, 1830-1869)是长老会信徒,父亲是苏格兰的警长,母亲系出名门。 双亲早逝,但留给三个女儿足够的财产生活。柯荔芬自幼好学娴静,整天埋首在书堆中,她热爱创作,但生前从未发表任何写作,她的作品,祗用来和好友分享。
柯荔芬虽身体虚弱,但个性开朗,乐于助人,经常资助贫孤,深获当地居民的爱戴。 他们称她为阳光,有人喻她进入房时,宛如一支照明的蜡烛,使人觉得满室生辉,而她离去时,似乎烛光熄灭了。
这首诗作于1868年夏天,当时柯荔芬正在研读「万古盘石」作者涂来德(Augustus Toplady,见p.45)的生平。 原诗共有五节,犹如五幅连环的画,逼真动人,但现今诗集仅采用其中三节。
柯荔芬一共作了八首圣诗,都取材自圣经经文。 在她去世后三年,她的作品被刊登在苏格兰长老会的杂志「家庭宝藏」(Family Treasury)上,其中有一篇「九十九羊」(The Ninety and Nine)后登载于报上。 1874年,孙基在火车上读到此诗,很喜欢其词句,撕下放入口袋中,那天晚上慕迪在布道会上的讲题是「好牧人」,当他讲完道后,请孙基独唱一曲。 圣灵感动孙基拿出口袋中的诗,走到风琴旁即兴而奏唱。 慕迪和会众都被感动泪下。 这首时歌成为孙基作曲中最有名的诗歌之一,也是他常唱的诗歌。
这首诗歌由梅格(Federick C. Maker,1844-1927)谱曲。 他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风琴师,终生在各教会司琴,并指导诗班。 他作有大合唱曲及许多圣诗曲谱。

华美天宫
Ivory Palaces   
我主衣袍极珍贵华美,发出没药馨香;
阵阵香气直透我心房,使我快乐欢畅。
我主一生曾饱尝忧患,有如沉香研碎;
当我想到主被钉十架,不禁使我流泪。
我主衣袍满肉桂香气,病人一摸得治;
每次当我被罪恶绊倒,主总把我拉起。
我主要穿荣耀袍再来,快将心门大开;
我将进入极荣美天家,永远与主同在。
副歌
从极富丽极华美天宫,主降尘世受害;
是那伟大永远的爱,使主甘愿来。

这是长老会信徒所爱的一首圣诗,谢伯伟也常在葛理翰布道大会时唱此诗歌。 作者巴乐珂(Henry Barraclough, 1891- )出生在英国。 他是一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和一位国会议员的私人秘书。
1914年,巴乐珂加入查普曼(J. Wilbur Chapman)三人布道团,担任司琴。 当年夏天,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他们来到了美国。 翌年夏天,他们被邀主领北卡罗来纳州蓝岭山的长老会夏令会,有二千多人参加。 有一天晚上,查普曼以诗篇45篇为讲题。 第8节:「你的衣服,都有没药沉香肉桂的香气。 象牙宫中有丝弦乐器的声音,使你欢喜。」查普曼讲解:这些东方的香料有多种用途,洒在衣服上,发出沁人心脾的香气。 没药豫表基督有喜乐完美的身份;沉香带有苦味,象征基督在世一生的苦难;肉桂有医治的功能,凡悔改信主的人,罪和创伤得蒙医治。 神的儿子原居华美天宫,降世为人受苦,以完成救赎世人众罪的恩典。
那晚在归途中,年轻的巴乐珂反复回想着刚才的信息,随手取出一张探访用的名片,写下了四句副歌。 回到旅舍后,就将当晚的信息大纲分写成三节并谱成曲。 第二天。 在会场上,由二位男女合唱,大受欢迎。 嗣后,在巴乐珂和查普曼商讨之下,又写了第四节,提示我们有一天基督将穿上荣袍再来,而我们将进入此华美天宫与主永居一起。
大战结束后,巴乐珂留居美国,出任查普曼的长老会秘书,不久擢升任办公室经理,1923-1953年间,任长老会大会管理处经理。 1958年美国联合长老会成立,他担任副秘书一职,前后一共事奉了五十年。
巴乐珂并不是一个多产的作曲家。 「华美天宫」是他惟一的圣诗,但流传至全世界各地。
[/pre][pre]主耶稣,我爱祢
My Jesus, I Love Thee
主耶稣,我爱祢,深知我属祢,世上诸般乐趣,为祢全丢弃;
祢是我的救主,为我还罪债;若我曾爱救主,如今更亲爱。
主耶稣,我爱祢,因祢先爱我,为我十架钉死,赦我众罪过;
祢戴荆棘冠冕,为羞辱苦害;若我曾爱救主,如今更亲爱。
无论生死祸福,我必爱我主,当我一息尚存,仍要赞美主;
临终声虽微弱,仍向主示爱;若我曾爱救主,如今更亲爱。
救主来迎接我,永住荣耀中,我必时时颂扬救主的恩宠;
戴荣耀的冠冕,与主永同在;若我曾爱救主,如今更亲爱。

这首诗的作者费司通(William Ralph Featherston, 1842-1878)是加拿大人。 在他得救信主时,为了表示他对主的感恩和爱忱,写下了这首诗歌,当时他仅十六岁。他将原稿寄给姑母,经她鼓励后发表。 嗣后,圣诗的编辑曾去信向作者的姑母求证,她告知当年的手稿已为家族珍藏,当作传家宝。
一位圣公会的会督曾作以下的见证:『有一位年轻著名的女伶,有一次她在一大城市中经过一门户半开的房屋时,看到门旁榻上躺着一个脸色苍白患病的少女,她心怀怜恤,就上前慰问她;想不到她反而被那病人劝慰。 那少女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她对病痛的忍耐和对神的顺服,使她灵里得到满足。 在交谈下,女伶发现她自己所拥有的是暂时的,虚浮的,因此内心常感空虚和苦闷;而这个少女虽为疾病所缠,却从主得到喜乐和平安。 那少女力劝女伶接受耶稣为她的救主,结果她竟然接纳了,而且生命也有了改变。 她意识到灵命与生活有关,而戏剧生涯使她不配成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因此决定改行。 她父亲是戏院经理,而她又是众人羡慕的熠熠红星,她的离去会影向整个票房和营业。 父亲对她的请求竭力反对。 她深爱她父亲,也不愿弃之不顾,可是她更爱主。 最后她答应父亲作当晚的演出,那晚戏院满座,开幕后,她悄悄地走到台前,当掌声停止,灯光照在她美丽的脸上,她开始唱:「主耶稣我爱祢……」观众震惊而受感动。 从此她走出了舞台,她父亲在她的感化下,不久也信主。 父女同工,他们带领了很多人信主。』
高登(Adoniram Judson Gordon, 1826-1895)是美国浸信会的牧师。 1870年,他在伦敦一本圣诗集上看到这首诗歌,对原来的配曲不甚满意,经不断的祷告和默想,作了今日各诗集一致采用的曲谱。在一长途火车上,疲倦的旅客中,有一对年青的夫妇忽然唱起这首歌来,唱完四节,大家请他们再唱,继而有人和唱,最后全车旅客都歌唱而忘却了旅途的劳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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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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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永活在我心
Christ Lives in My Heart
不要想天色常晴朗,
有时遇暴风巨浪,
虽然前路崎岖不平,
有我主与我同行。
再也没有孤单悲伤,
主用圣手扶持我。
纵然乌云遮盖前路,
我只有欢乐歌唱。
副歌
我要永远永远赞美我的主,
因救主居在我心房,
我要永远永远赞美我的主,
今救主永活在我心,

世上最大的哀痛莫过于父母丧失子女之椎心之痛。 儿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未来的希望,许多自己无法达成的愿望,期望由儿女来完成。 因此失去儿女,不单是骨肉离散之痛,且陷于绝望的深渊。 保罗告诉我们死亡不能隔绝我们与神的爱(罗8:38,39)。 约伯在丧失子女时说:「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 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伯1:21)
这首诗歌是山地牧师周裕丰(ChouYu-Feng)痛失爱女时所作。 在他女儿去世的那一天,他哀恸逾常,难以平息,深夜他面对黑暗的大地,人生变化无常,感慨万千。 他悟到惟主爱永存不变,也惟有主爱能抚慰他的伤痛。 于是他化悲哀为颂赞,写下了这首感人的诗歌,这也是他自己最喜爱的一首。
台湾的山地原住民,族类很多,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性,特别具有音乐的天赋无论什么歌曲,不须经过太多的训练,他们都能唱得圆润自如,真切动人;尤其是在节奏和表情,给人一种浑然一体,毫无矫作的感觉。
周牧师出生在花莲崇德一个基督化的山地家庭。 父母早年受「山地教会之母」芝苑的带领,经常协助山地传道的工作。 他自幼深受福音的熏陶。 周牧师性喜音乐,在小学五六年级就开始习作山地歌谣。他进入中台神学院花莲分校后,因成绩优异,获美籍院长任教士赏识,刻意培植,亲授乐理及和声乐等,奠定他作词配曲的基础。 四年神学训练后,开始在花莲圣教会牧会,六年后转入原属的长老会,牧会迄今。
他第一首的作品「不要走迷路」是进入神学院后所填的词。 当时有感于山胞多数嗜酒如命,不知创业,如能悔改信主,必可走上光明的大道。 这是一首轮唱诗,常在同乐会上选唱。 他的唱片「太光歌选」和「神秘谷之声」,其中有几首用太鲁阁语唱,因此山胞听了倍觉亲切。 许多山胞来到大城市后,贪恋虚荣而堕落,乡音使他们回想到早年在山地所听到的福音,一时被圣灵感动,迷途知返,就回到自己的老家。

坚固盘石
The Solid Rock
我心所望别无根基,只有救主流血公义;
除此以外,空虚无凭,只靠耶稣救主圣名。
有时黑云遮蔽主面,主恩可靠,永无改变;
或有风浪,不怕震移,因望如锚拋在海里。
救主宝血立下恩约,拯我免为洪流吞灭;
虽然良友尽都离开,我*救主得慰心怀。
末日听见号筒声起,我同众圣在基督里;
穿上救主雪白义袍,圣洁无污同受荣耀。
副歌
立在基督盘石坚固,
其余根基全是沙土,
其余根基全是沙土。

我们的信仰必须建立在坚固盘石上,而基督是那盘石。 基督是教会的盘石,因此我们也必须像主是一颗坚固盘石,以免教会倾倒。
穆特(Edward Mote, 1797-1874)出生在英国伦敦,成长在贫寒,无宗教信仰的家庭。 少年时,他星期天都消磨在街头游荡,与不良少年为伍。 当他在一家俱店做学徒时,就开始去教会,听了海德(John Hyatt)牧师的讲道后,悔改信主,成了一个虔诚的基督徒而参与事奉。 穆特靠着他的勤奋和努力,成年后,自己开设一间家俱店,并且开始为刊物写稿。 1852年,穆特在55岁时,实现了他毕生的愿望,他放弃了经商,而成为浸信会的牧师。他在英国Sus***的 Horsham 建立了一间大教堂,建筑费大多出自他的私囊。 在他事奉廿一年后,教友拟赠送教堂的产权以表谢意,但他婉谢了。 他说:「这是属于基督的产业,我不要教堂,我祗要讲台;一旦我停止传扬基督,就该叫我离开。」
1834年,有一天早上穆特去一山上的教会交换讲台,路上想作一首「基督徒蒙恩经历」的诗。 从路旁的石头,他得到了灵感,先有副歌的词句,回家后作了四节诗。 下一个主日,有一位弟兄告诉他妻子病重,请他去探望。 到他家后,主人告诉穆特,他们通常先唱诗,然后读经祷告,一时他找不到一首合适的诗歌。穆特取出口袋中的草稿说:「我这里有几节,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试唱。」病人听了,十分喜爱。 回家后,穆特又写了两节,描绘出垂死者的心情。 事后印了一千份分发。 1836年这首歌被收集在圣诗集中,当时的歌名是「我心所望别无根基」(My Hope Is Built on Nothing Less)。 今日仍有若干诗本引用此歌首句作索引。
目前我们所用的曲谱是1863年白瑞德(William B. Bradbury,见 p.12)的配曲。
祂爱我到底
He Loves Me Forever
祂爱我到底,坚定不移,因祂曾舍己表明爱意。
我诸多罪迹当被丢弃,唯我主爱惜,宝血清洗。
如浪子回头穿上新衣,如寻回迷羊,皆大欢喜。
基督里新造,见者惊奇,主,我若负祢,不容天地。
是信的实底,望的凭依,是爱的本体,生命归依。
是恸者慰藉,病的护理,是难的解迷,生的意义。
安息的草地,爱的怀搋,是烈日荫蔽,沙漠水溪。
是战的能力,胜的旌旗,是我的称义,我的安息。
主我今属祢,永不相离,祢爱的印记,在我心里。
祢恩典提携,常怀心底,祢灵的戟记,我必珍惜。
遇恶者攻击,我不馁气,祢对我美意,我不犹疑。
愿为义仆役,求祢不弃,荣耀中被提,喜极而泣。
一家有数人奉献者稀有,且七兄弟中有五人是牧师, 则古今中外罕见。 唐约翰(John Tong, 1936 - )牧师,本名唐崇枢,原籍福建厦门,父亲经商于印尼。 唐牧师是三子,生下十天时,有一看相士说,此子不得长命,他父亲由于迷信将他赠送其弟,由婶母抚养长大。 婶母去世后,他才返家与众兄弟团聚。 某日有一位女传道去他家传福音,被他驱逐出门,当时女传道含泪对他说:「我将为你祷告。」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56年,他离开大陆,在香港过半工半读的流亡学生生涯,心灵空虚寂寞。 一天他在街头被一位老太太请去听赵世光牧师的布道会,深受感动,决志信主。 他加入灵粮堂后,在诗班及团契事奉多年。 嗣后他在鲍会园牧师的培灵会中,受圣灵感动,矢志奉献,于是进香港建道神学院就读,他助院长翻译圣诗,因此对诗歌颇有心得,院长为他改名唐约翰,就此沿用迄今。 毕业后,在澳门牧会,二年后,澳门政治动乱,教会撤离。 唐牧师赴台湾,与其兄唐祟平牧师主持基督教改革宗教会的广播节目「真道之声」,有六家电台交替播出。 同时他在加尔文神学院延伸制进修,三年半后,唐牧师返回香港,在中国布道会牧会。 赵世光牧师去世后,唐牧师在香港灵粮堂担任主任牧师两年。 1976年唐牧师赴美国加州洛杉矶定居,并继续在加州神学院深造,目前他是基督教改革宗教会蒙恩堂的牧师。唐牧师说写圣诗必须要有圣灵感动,这首诗歌词曲都是他所作,也是他最心爱的一首。 另一首「心愿」由林云郎谱曲。 词曲并茂,很受欢迎,其歌词如下:
或是生命明彰,或是爱的分享,或因主所托付,或为将来交帐;
得时或不得时,务把福音传扬,传至南北西东,传至地极四方。
或见世风日下,或遇顽硬敌挡,或遭藐视讽讥,或觉果效不张;
默默流泪撒种,惟主叫他生长,来日欢呼收割,金禾堆积满仓。
或见争名夺利,或见不良动机,或遭排斥异己,或遭饱受凌欺;
望主头戴荆棘,心中安慰无比,乃是主的美意,与主一同经历。
副歌
虽然满途荆棘,虽然眼泪滴滴,这是十架道路,主知我心爱祢;
我是祢的忠仆,至死我也愿意,仰望我主显现,接我在荣耀里。

洁心爱主
Love Him Whole Heartily
求主洁净我的心灵,使我心意常更新;我今完完全全归祢,决不再心怀二意,
为祢放下属世情爱,不让主苦苦等待;时时引领保守我,过有意义的生活。
求主鉴察我的心意,甚愿终身服事祢;容我全心全意爱祢,任遭何事情不渝,
引导我走得胜路途,处处引领人归主;直到安息主怀里,决不为劳苦叹息。
求主开启我的心窍,使我通达祢言语;一生宣扬祢的真理,引领罪人来归义,
辩明主福音的奥秘,表彰十架大能力;直到众海岛听闻,我主救恩好信息。
求主加添我的心力,赐我浩然的正气;展开基督得胜旌旗,使仇敌主前披靡,
行事为人圣洁公义,叫世人闭口无语;我虽软弱主刚强,荣耀全然归于祢。

「洁心爱主」是唐崇明牧师(Caleb Tong, 1938-  )在1983年所作,以求主洁净心灵,鉴察心意,开启心窍,增添心力之求,以冀更新事奉;藉浩然之无,过一个荣神救灵之生活,愿主恩手保守使用终身,以福音为荣的圣洁器皿,表彰基督救恩十架之大能。 然而我们不单是要洁心爱主,也要做合神心意的人,否则一切的事奉都是徒然,因此唐牧师又作了一首诗歌「合神心意」,其歌词如下:
我不愿再虚度此生,毕生一事无成,
多少机会已流失,于今不能再空等。
我怎能再辜负主恩,在虚空中徒奔,
金银宝石的工程,总要靠主恩作成。
靠恩我今献上一生,为主分别为圣,
只求爱主更真诚,与人同得主救恩。
副歌
合神心意,合神心意,这是我心所求,
愿主坚定我心志,使我合神心意。
唐崇明牧师是唐祟平牧师和唐约翰牧师之弟,唐崇荣牧师和唐祟怀牧师之兄。他出生于福建省厦门鼓浪屿,童年随母旅居印尼。1961年毕业于圣道神学院,应聘印尼万隆福音堂。1964年膺任牧职,该教会成人会友近三千,热心差传、兴办学校、诊所及圣经夜校等。1992年,唐牧师获美国RTS神学院教牧学博士学位,乃创办万隆神学院及福音协会。现为该堂终身属灵领袖及神学院院长。
唐牧师是一位有属灵恩赐的名牧,经常在国内外证道领会,培灵布道,尤有写作圣乐的恩赐,巳出版的有「舒展灵翼」和「合神心意」两集,共计五十首。 唐牧师把这些诗歌作为他事奉三十年的感恩祭献给神。 每一首诗所抒写的心路历程都发自内心深处,因感而生的。 这些诗,大半是在出外领会,舟车飞机上的心声,有些是沙滩晨步、会后感怀、枕上萦思的感恩流露,也是为主所爱,在生命道路上挣扎的人而写的。 他认为一首好的诗歌像讲章,不但替神说话,且能将人心里头说不出的话说出来;而他往这方向走,盼望文简意赅,深入浅出,把话说得清楚,词句平易浅白。 他作的词曲,经圣乐家黄祯茂,许路加等配上优美的和音配乐,曲意盎然,使人唱来流畅顺口。

慈爱的救主
Blessed Redeemer
各各他山上,凄凉清晨,耶稣我救主,辛苦独行;
为世上罪人,钉死十架,为要救他们免永沉沦。
主在十架上,热血纵流,仍然不忘记,为罪人求:
“父啊我求祢,赦免他们,”无人像耶稣以爱拯救。
我深爱救主,祂是我友!我愿赞美主,祂听我求!
愿在世年日,常述主恩,常赞美救主直到永久。
副歌
慈爱的救主,尊贵的救主!我彷佛见祂身悬挂十架,
受创伤流血,为罪人代求,忧痛被钉死,作我赎价!
 
有一天慕迪圣经学院的音乐教师楼斯(Harry Dixon Loes, 1892-1965)听到一篇耶稣为拯救世人,受难而死,为作众人赎价的讲章,题目是「慈爱的救主」(Blessed Redeemer)。 他回家后,受圣灵感动,作了一个曲调,寄给关馨珊(Avis B. Christiansen, 1895 - 1985)请她填上词句。 这首诗歌被刊印在浸信会1920年出版的「救赎歌集」(Songs of Redemption)上。
关馨珊出生在美国芝加哥市,在基督教家庭成长,年幼时就决志信主。 高中毕业后,先后就读于秘书学校及慕迪圣经学院夜校。 她的丈夫在慕迪圣经学院事奉将近四十年。 自1815年起,她加入芝加哥市的慕迪纪念堂,她是一位热心爱主的教友,数十年来参与无数的事奉。
关馨珊是廿世纪重要的福音诗歌作家之一,作有数百首福音诗歌及出版数册诗集。 她经常与当代的圣诗作家和圣乐作曲家交换心得和合作。 虽然她无法一一记得每首作诗的背景,但这些灵感都来自她每日与主亲近的经历和坚定的信仰。
这是一首典型的福音诗歌(gospel song),直接简明。 福音诗歌于十八世纪自美国兴起,它适用于布道会,奋兴会等;主旨是劝勉,见证,音乐节奏轻快热情,副歌位居要津;内容以耶稣的神性,被钉于十架,复活,再临,救恩为重心,有别于传统圣诗(traditional hymn)。 后者出自中世纪的欧洲,作者以英,德为主;适用于主日崇拜,主旨是荣耀神;音乐多为庄严虔敬,通常没有副歌;内容以耶稣的人性和十架道理为主。
楼斯出生在美国密西根州,曾任数教会的音乐主任,又从事了十二年布道的工作。 自1939年起,到1965年安息主怀,他任教于慕迪圣经学院音乐系,深获学生爱戴。 他谱写了无数圣诗和合唱的乐曲。
Posted: 2008-01-24 23:59 | 36 楼
rob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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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歌
Peace, Perfect Peace
邪恶尘寰,何处能得平安?主血在心中,低声诉平安。
尘事忙烦,如何能得平安?与主同工作,劳苦亦平安。
忧患交煎,如何能得平安?投入耶稣怀,我便得平安。
亲朋离散,如何能得平安?蒙耶稣照顾,大家都平安。
前途黑暗,如何能得平安?有耶稣指引,到处都平安。
生之灯残,如何能得平安?消灭死锋铓,主赐真平安。
战争将完,转瞬便登彼岸,主召我同居,永远享平安。

许多时候一首诗歌是因一篇讲章而产生的,本诗也是如此。 1875年8月,毕珂泰(Edward H. Bickersteth,1825-1906)在英国哈罗该(Harrogate)渡假。 星期天的早晨,他去崇拜,那天牧师讲以赛亚书26:3「坚心倚赖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为他倚靠你。」他讲到依照希伯来文,「平安,平安」是叠句,意思是「完全平安」。 这信息在毕珂泰心中不断地萦回,当天下午,他去探访一位病重的长者,老人怯于面临死亡,惴惴不安。 毕珂泰将早上听到的信息安慰他,并讲解宁静与平安的区别。 宁静是被动的,属世的,指在风雨中的宁静。 平安是主动的,属天的,基督徒的心和灵都确实拥有,不是世界所能给予的。 祇要我们谨守神的诫命,亲近神,就能抵御一切来自仇敌的恐惧,而安于主内的平安和喜乐。 长者在他安慰中入睡,他随手写下了五节诗,每节的首句都是「平安,完全平安」,第一行是问,第二行是答。 毕珂泰回家后,在全家用下午茶时,读给家人听。 他将这首诗印在卡片上分赠友人。 后来有一位病人写信给他,提到这首诗没有讲到病痛和死亡,因此他又补写了两节。 1897年,毕珂泰的长子在日本逝世,他远赴东京,主持葬礼,众人在墓园唱此歌时,感人至深,此情此景令参加丧礼者难于忘怀。
毕珂泰出身英国圣公会的一个家庭,祖父是著名的外科医生,父亲是牧师也是圣公会差会的首任总干事。 亲属中多人担任神职。 1845年,毕珂泰接受圣职,在各教区牧会;1885年获剑桥三一学院神学博士后,升为主教。 毕珂泰著作有十二本,多数是诗集。 他的「祷告和圣诗良伴」(Hymnal Companion to 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被认为圣公会诗集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杰作。 他的诗有三十首被编入英美圣诗集中。 他的诗多数达观,主题清新,韵律优美,诗意盎然,适于个人灵修。 这首诗被译成许多文字,1878年神学生柯贝克(George Thomas Caldbeck, 1852-1918)为之谱曲,这是他惟一的作品。柯贝克在学术上颇有成就,但性情孤僻。他在神学院时欲受海外宣教的训练,但因健康未能如愿。 他教书多年后,开始独立传福音工作,在街头露天讲道。 目前圣诗集中的歌谱是经范笙(Charles J. Vincent, 1852-1934)修订。 这首诗,有些教会用启应方式对答轮唱。

奇妙平安由神而来
Sweet Peace, the Gift of God’s Love
有一美意入我心灵;不禁流露快乐歌声;
使我欢呼不住歌颂;平安由神恩赐来。
平安由主宝架而成;主代我死罪债还清;
再无根基能坚稳定;因此平安由神来。
当我承认耶稣救主;我心充满安慰丰足;
由主,我受无限恩福;平安由神恩赐来。
我今居在主平安中;时常倚近救主身旁;
除主平安别无指望;平安由神恩赐来。
副歌
平安,平安,奇妙平安由神而来,
奇妙平安由神而来,奇妙平安由神而来。

这首诗歌的词曲 作者都是毕翰(Peter P. Bilhorn, 1865-1936)。 他出生在美国伊利诺州,是巴伐利亚人的后裔,原姓为博洪(Pulhorn),林肯总统在伊州当法官时,将该姓改为毕翰(Bilhorn)。 他的父亲以造车为业,死于内战,时毕翰出生才三个月。 1876年举家迁芝加哥,毕翰助其兄开设修车厂。
毕翰歌声洪亮,常在芝加哥的音乐会上演唱,颇有名望。 1883年,他在奋兴会中受感动而信主,决志从事圣乐事奉。 于是,修车厂由其兄独自经营,他师从史涤平(George C. Stebbins)及其它圣乐家,同时随数字布道家去各地布道。 为着便于街头布道,他自创了一折叠小风琴,仅十六磅重,便于携带,很受欢迎。 1887年,毕翰折叠风琴公司正式成立,他的风琴畅销世界各地,而他将利润奉献作布道事工。 毕翰在布道会领唱声誉卓著,1900年,在伦敦水晶宫的世界基督徒奋兴大会,四千人的大合唱团由毕翰指挥。 他所作的福音诗歌有2000余首,这是他最佳的福音诗歌之一。
某次毕翰被邀在新泽西州一营地聚会独唱,他唱「我要唱奇妙的故事」( I Will Sing the Wondrous Story)并说明写那首诗的经过。 会后他的一位友人对他说:「我希望你能为我作一首适合我声音的诗歌,正如这首歌是那么地适合你。」毕翰问她要甚么主题,她说任何「甜美小品」(Sweet Piece)。毕翰把它记在手册上,改为「甜美平安」(Sweet Peace)。 当晚完成了曲调,翌年冬才写成歌词。 那时他协助韦特(Major Whittle,见p.82)和慕迪(Dwight L. Moody)在美国中西部举行一连串的布道会,途中见一老妇人因闯铁轨,而遭火车辗毙的惨状。 她的血使他联想到救主宝血为我们而流,我们因而得平安。 他就在火车上,写成了这首歌词。
晨曦破晓
Morning Has Broken         
破晓的晨曦,充满了希望,小鸟儿清歌,一曲高唱。
每日要欢欣,每日要颂扬,每日的丰富,主恩无量!
新雨淋大地,彩虹飞天上,青草儿得着,滋养生长。
每日要欢欣,每日要颂扬,天父的大爱,有热有光。
我拥有晨曦,我拥有朝阳,运行在伊甸,太初之光!
每日要欢欣,每日要颂扬,生命与能力,越久越长。

经过一夜的休息,早晨是一日之始,空气最新鲜,人的头脑最清醒,精神最充沛,体力最旺盛的时刻。 能将这最宝贵的时刻献给主,是一件美事,它将带给我们欢乐成功的一日。
这首颂赞清晨的诗歌听来清新憩美,令人如沐于晨曦中。 作者范琼安(Eleanor Farjeon, 1881-1965),英国人,生于伦敦。 她出身于文学戏剧的家庭,由私人家庭教师授课。 她的著作有八十多本,包括诗,小说,剧本,音乐及儿童读本,其中最著名的是童谣。 她是安徒生奖(Hans Christian Andersen Award)的首位得主,此外她也获卡内基奖(Carnegie Medal)等奖。 中年后,她加入天主教,视信仰为其心路历程。
当年英国圣诗的编辑寻找一首感恩的诗来配合这曲调,而范琼安的诗正巧符合它的音节。 她明亮的词句,赞美神赐人每一个清新的早晨。 这首诗歌在70年代初,经名歌星史蒂文(Cat Stevens)录成唱片后,在美国大为流行。
曲调原用苏格兰高地盖尔人的民调(Gaelic Melody),后经艾文思(David Evans, 1874-1948)改编。
艾文思是近代威尔斯杰出的音乐家。 他在牛津大学先后获音乐学士和博士学位。 自1903年起,他在南威尔斯大学担任音乐系主任达三十六年之久,也是英国皇家音乐院的荣誉会员。 在威尔斯诗人,音乐家,文学界年会上,他是主要的评判员。 艾文思热心地推动音乐节,促进教会会众和社会群众的音乐水准。 在他逝世的前夕,尚指挥四千人的合唱团,庆祝该地的音乐节。 艾文思作有许多合唱曲、管弦乐曲,圣诗,为英国,澳州,纽西兰及南非各地长老会所采用。
在香港的外岛中,有一个晨曦岛,是福音戒毒中心,那里的戒毒者最爱用吉他伴奏唱这首他们的「招牌诗歌」。

我乃属耶稣
I Am Thine, O Lord
我乃属耶稣,己闻主声音,道主爱我何等深;
今求赐大信,向天路直奔,常与主相近相亲。
今归主为圣,专归主所用,望日蒙新赐天恩,
信、望、爱日增,口不住称颂,恒近主洁净心身。
恩座前祈祷,与我主亲近,似良友亲密相交;
心喜乐难言,真得福无尽,胜华筵美味佳肴。
何其深主爱,何其大天乐,直到来世全知明;
靠于主心怀,罪恶全消失,得与主欢聚天庭。
副歌
亲之近之,日日近乎主,到主受死宝架前,
亲之近之,日日近乎主,来到主流血身边。

许多神重用的仆人都经历到完全破碎的光景。 若是我们不经过绝望,很难甘心顺服神的带领。 1875年某日,芬妮克罗斯比(Fanny Crosby,见p. 4)走访杜恩(William D. Doane,见 p.62),当天谈论到亲近主的喜乐与蒙福,芬妮灵感倏忽而生,写下了这首歌词,而杜恩旋即为之谱曲。
芬妮克罗斯比虽双目失明,但嗅觉、听觉和触觉敏锐。 童年时常爬到树上,听鸟鸣,风吹树叶,发出不同的声音。 她曾求告神使她能看见,她母亲也带她到处走访名医,最后决定去纽约看一位眼科权威,希望能藉手术恢复视觉。 她们满怀希望搭船前往,但医生检查后宣布没有复明的希望。 归途中,母女都心碎了,芬妮祷告神说:「上帝啊,像我这么一个瞎子,没有事可做,主啊,我是属祢的,如果祢肯给我一点事做,不论什么样的事,我答应祢,我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去做。」海水拍打船舷,犹如浪花在歌唱,鼓励她不要丧胆。 突然她的心眼开了,她心中听到一个歌声:「我会给你一个工作,你往后的日子是光明的。」于是她不再自怜自悲,因为她知道那是上帝的安慰和勉励。
芬妮的父亲早逝,她常与祖父母为伴。祖母常为她讲解圣经故事,有一次,讲到彩虹,是神人立约表记时,试图解释那些彩色。芬妮的心眼以音乐来代替彩色,淡的是高音,浓的是低音,彩色间之阴影则是高半音和低半音。她有过人的记忆,能记下诗班所唱的诗歌。十岁时,靠记忆力,能引用新约四福音,旧约首四卷,诗篇和箴言。十五岁时进盲人学校,除了数学,各门学课都成绩优异,尤擅写诗。有一天,国会议员邀请优秀盲生列席议会,芬妮也是其中之一。他们选芬妮朗诵她的诗,她抖擞地走到台上,在总统和政坛要人面前背她的诗,声音抖颤,她求神扶持,声音就有力起来。背诵完,爆出热烈的掌声,全场起立。回旅馆后,她感谢神给她的荣誉远超她所想所求。芬妮获蒙美国历任总统的关爱,她的圣诗成为亿万人的祝福。如果她没有失明,也许她祗是一个普通的女子。神加倍地祝福了这个残而不废,不埋怨,顺服把自己交给主的芬妮,使她比健全的人做得更多。

将你的重担卸给主
Cast Thy Burden upon the Lord 
将你的重担都卸给主,
祂必定抚养你,
祂必保守你,
使你永不动摇,
祂常在你右边。
我主慈爱无边,
深远超过诸天,
在你面前等候的,
必永不蒙羞。

尘世旅途中,各样重担累累,常把人压得喘不过气来。 基督徒明知主可代我们背负,却又往往无法释手。 圣经一再提示我们要卸下重担,让我们铭记。 这不单是一个信心的操练,也是拒绝忧虑,心灵喜乐的良方。
这首诗歌选自神剧「以利亚」(Elijah)。 歌词取自诗篇55:22「你要把你的重担卸给耶和华…」。 该剧是孟德尔颂(Felix Mendelssohn,1809-1847)短暂的一生中最伟大的作品。
孟德尔颂出生在德国汉堡(Hamburg)。 他的祖父是德国最著名的哲学大师孟摩西(Moses Mendelssohn),外祖父和父亲都是银行家,母亲是才女,谙德、法、英、意等国文字,是艺术家也是音乐家。孟德尔颂的父母是信义会的基督徒,虽然家境富裕,生活却朴实。 他母亲悉心调教四个儿女,并请多位名师作家庭教师;孩子们清晨五时起身,早餐后,就开始一日的作业。 孟德尔颂和他姊姊学钢琴和作曲,妹妹学声乐,弟弟学低音大提琴。
孟德尔颂在九岁时就以神童之名公开演奏钢琴,十岁时加入成人合唱团的男高音,而唱他的作曲诗篇第十九篇。 十二岁时已完成五部交响曲,十七岁时作成「仲夏夜之梦」(Midsummer Night’s Dream)的序曲,举世闻名的「婚礼进行曲」(Wedding March)即出自该剧。孟德尔颂以「每日一行」(No day without a line)为座右铭。 他的作品共有四十四巨册,原稿都保存在柏林的国家图书馆。 他的佳作,多数是圣乐。 「以利亚」完成于1846年,同年八月在音乐节时公演,他亲自指挥,因而积劳成疾;但他扶病继续创作一歌剧和一神剧。 翌年夏,接获姊姊去世的噩耗,伤心过度,不久也相继而逝 。
孟德尔颂在柏林组织一全德国教会中最杰出的诗班。 他又创办了规模宏大的来比锡音乐院。 他曾访问英国十一次,备受欢迎,当地的音乐家,维多利亚女王和民众一齐向他喝采致敬。
Posted: 2008-01-25 00:01 | 37 楼
rob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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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睛已经看见
Mine Eyes Have Seen the Glory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主降临的大荣光,
祂正踏尽一切不良葡萄使公义显彰;
祂已抽出祂的怒剑发出闪闪的光芒,祂真理在进行。
我曾在营地里围绕的夜火中看见主,
夜间露水湿润中有祭坛是为祂建筑;
祂公义的字句出现藉微光我能读出,祂日子在进行。
救主号角声已吹响要我们继续前进,
祂正坐在荣耀宝座上审判世人的心;
我的灵速回答主我心在祂面前欢欣!真神正在进行。
副歌
荣耀!荣耀!哈利路亚!
荣耀!荣耀!哈利路亚!
荣耀!荣耀!哈利路亚!
祂真理在进行!
这首诗歌的作者郝裘丽(Julia Ward Howe, 1819-1910)出生美国纽约市。 她的先祖是美国独立战争的名将。 她成长在一个保守的圣公会家庭,却是信仰自由派。 郝裘丽自幼聪慧,廿一岁时就有诗与散文集出版。 她是诗人,演说家、社会改革家和慈善家;也是美国妇女参政运动的倡导人,反对奴隶制度,呼吁国际间,结束所有战争。 她到处演讲,为和平、公义、慈善运动,坚强奋斗。 她的丈夫郝尔博士,曾参加希腊独立战争。   
1861年秋郝尔夫妇与麻省州长及柯拉克(James F. Clarke)牧师,应邀赴华盛顿近郊联邦政府军营,参观校阅,不意敌人突袭,秩序大乱。 归途中遇见沿路士兵高唱北军进行曲「布朗身体虽在坟中日渐朽腐,精神却继续前进!」柯拉克牧师听了那动人歌声,建议郝裘丽另作较好的歌词。 那天因长途跋涉,郝裘丽十分疲倦,回家即酣睡,清晨醒来,在曙光中完成了这首诗,题名为「共和国战歌」,翌年二月在「大西洋月刊」发表。 最初未受人注目,后经军中牧师麦卡白(Chaplain C. C. McCabe)在各兵团部队推介,战俘也在狱中唱此歌,从而流传北美各州,成为一首爱国圣诗。
林肯总统有一次听到游 行的群众唱此歌时,被感动得落泪,要求他们再唱一次。巴顿将军(General George S. Patton, Jr.)特别喜欢这首诗歌,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每当军队出征,他都要乐队奏此歌以振军心。 1965年詹逊总统(President Lyndon B. Johnson)就职典礼也选用此曲。 1968年夏,甘乃迪总统追思礼拜时,由名歌星安迪威廉斯(Andy Williams)独唱此曲,纽约管弦乐团伴奏。
本歌曲调原作者,相传是史蒂斐(John W. Steffe, ? -1911)在1855年为一消防队所作。 原名是「布朗之歌」(John Brown Song)。 布朗是一位虔诚的清教徒,为废奴隶制,在1859年10月16日,带十八人攻占一港口的军火库。 翌日美国海军部队反攻,布朗受伤被俘,被控叛国通谍罪而受绞刑。 北军尊他为殉难的圣人。   

坚守阵地
Hold the Fort
我众弟兄,看那旗号在天空招展!
救援军兵经已出动,胜利在目前。
看那魔军大队来攻,撒但作先锋,
四围勇士经已动摇,勇气几全消。
搏斗猛烈,长期苦战,援军已出现,
基督元帅亲临统领,弟兄快振兴。
荣耀旗帜随风飘扬,号角今吹响,
藉我救主统帅威名,必大大得胜。
副歌
“我快再来,坚守阵地!”这是主命令。
我愿向主坚定响应:“必靠恩尽忠!”
白利士(Philip P. Bliss, 1838-1876, 见p. 11, 31, ,52)写的福音诗歌有许多是由真实故事而启发成的,这首诗也是其中之一。 有一次布道家韦特少校(Maj. Daniel W. Whittle, 见 p.82)在青年会的聚会中讲解启示录2:25「…但你们…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时,引用了一个南北战争时的真实故事。 1864年十月,北军总司令修曼(Sherman)从亚特兰大向东海岸出发,进驻乔治亚城附近,南方的吴特(Wood)将军抄越北军右翼,突击包围,破坏沿途铁路,焚毁碉堡,供应北军五十万人补给的基地是在山谷中,专靠一条铁路运输。 该基地由一位将军带领一千五百名士兵守御。 南军派六千名士兵猛攻,北军寡不敌众,被逼退至山顶一小碉堡,誓不投降,正在危急之际,有一军官遥见二十哩外一个山头,有一面白旗在打旗号:「守住阵地,我即至,修曼」(Hold the fort, I’m coming, W. T. Sherman),于是士气大振,守军继续苦战三小时,总司令和援军终于来到,转危为安。 那面旗由联邦通讯队的信号兵保存作纪念。
白利士深被这故事感动,当晚难以成眠,于是连夜完成词曲。 次日他悄悄地把这首歌写在青年会礼堂的黑板上。 那晚韦特少校重讲这故事,而白利士即席唱此歌,在座的会众至为兴奋,随声附和,这首诗歌也就此传遍天下。 虽然白利士自己不认为这是他最好的作品,但在他身后,亲友们却在他的墓碑上刻着『白利士 -「坚守阵地」的作者』。
另有一首「基督亲兵」(Two Opposing Forces Struggle)用同一曲谱,但词句则根据以弗所书6:11「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据传是英国来华的传教士李斯(John Lees, 1835-1904)所作。 歌词如下:
世间似有两军对敌,即是恶与善;我们必须立定主意,归从那一边。
主已示我许多号令,明写圣书内;求主使我守此恩命,永远不违背。
仁义诚实是我盔甲,圣道是我剑;信德是我坚固藤牌,能御魔鬼箭。
从前主已自己得胜,靠主我必赢;此后主必赐我冠冕,永住主天庭。
副歌
我是耶稣基督亲兵,必随我元帅,仇敌虽恶主能保护,有胜必无败。
一轮明月
The Moon and Stars of Christmas Eve
一轮明月,数点寒星,映照羊身色如银,
数字牧人,和蔼可亲,围坐草地叙寒温;
奇光灿烂,歌声绵蛮,牧人俯伏愕且惊!
云中天使,报告同声,神子已生伯利恒。
歌声完毕,奇光渐敛,牧人跃起同欣然,
拋弃羊群,向前飞奔,寻觅圣婴去拜参;
人声鼎沸,佳报频传,满城欢乐齐颂赞,
农工良友,平民救星,今日降生人世间。
旅店数椽,兀立古城;几度沧桑废与兴!
今日何幸,圣母投宿,降生救主在其中;
东方学者,不远千里,来献礼物丰且隆,
博爱救主,和平真神,今日降生伯利恒。

这是一首中国人作的圣诞诗歌。 词的作者田景福(Tien Ching-Fu, 1911 - )出生于山西省汾阳县,在该地公理会的神道学院毕业,曾任教师,校长,布道员等职。 他自幼爱好文学,十五岁就开始撰写小说,并在杂志上发表;内容多数是描写当时贫苦乡民的生活及悲惨的经历。 1932年,田景福就读于燕京大学,并担任基督教青年会学生干事。 他发起太原青年文学研究会,被选为主席。 抗日战争开始,他参加青年会军人服务部,在潼关,宝鸡等地从事抗日宣传与支持前线的工作,编印两本抗战歌曲集。 抗战胜利后,他在西安任青年会总干事。
这首诗写于1933年的圣诞节,它像一幅优美的图画,描绘当年天使报佳音,牧人寻访圣婴,东方博士远来朝拜敬献礼物。 田景福写这首诗时正在燕京上学,校园内充满了庆祝圣诞节的气氛,学生们按传统在校园内唱圣诞歌及报佳音。 他独自回到宿舍,从「缅想当年时方夜半,忽来荣耀歌声..」歌声中得到灵感,在两小时内完成了此歌词,随后他将歌词交给教授刘廷芳博士。 刘博士正巧在编纂「普天颂赞」,对此歌词颇为欣赏,就请音乐系主任范天祥(Bliss Wiant, 1895-1975)谱上中国风格的曲调,并编入「普天颂赞」。范天祥先后在北京,香港及东南亚的基督教大学和神学院教授音乐。 他能奏多种中国乐器,并以「中国音乐之特色和功能」 作为他的博士论文。 他毕生难忘的事,是任国父孙中山先生追思礼拜的司琴。
1985年,田景福参加中国基督教代表团访问印度时,发现印度的赞美诗集也有这首诗歌。 当印度的信徒知道田景福在代表团中时,十分兴奋,请代表团唱这首诗作为纪念。 本诗歌有四种不同的英文译词。

明星灿烂
Midnight, Sleeping Bethlehem
明星灿烂夜未央,伯利恒城在睡乡,野外牧人见异象,天上皎然发大光;
天使列队同歌唱,牧人见之咸惊惶;忽闻纶音颁九霄,宣言圣子降下方:
至高荣耀归上帝!全地人民福无疆!
明星灿烂夜未央,孤灯荧荧照客窗;取来旧布作襁褓,马槽权当育儿床;
为欲救世拯陷溺,道成人身真理彰,纔离帝座临下界,人世艰辛已备尝:
至高荣耀归上帝!全地人民福无疆!
望道乃有三博士,仰瞻异星发光芒,从知救主生犹太,一觐为荣诚意长,
借彼明驼千里足,跋涉荒漠朝君王,携来礼物敬献上,黄金没药与乳香:
至高荣耀归上帝!全地人民福无疆!
天人悬隔由罪障,罪心潜滋道心亡;我亦魔国投降者,徘徊歧路无主张,
神已为我立善牧,我岂依旧作亡羊!愿洁我心成圣殿,毋若客店无地方;
愿洁我心成圣殿,毋若客店无地方;

这是另一首中国调的圣诞歌,曲调名「浣纱溪」,是燕京大学的学生梁季芳(Liang Chi-Fang,)所谱的曲。该乐曲完全用汉族五声音阶,即祇有1,2,3,5,6五声,是单声曲调,此乃30 - 40年代的典型中国创作曲调,这首歌,以后配以和声,祗有最后两句是四部合唱。
歌词的作者杨镜秋(Yang Ching-Ts’iu, 1897-1984)牧师,江苏武进人,是位教员。 少年时勤恳苦读,文学根基扎实。 他信主重生后,矢志事奉主,进南京金陵神学院就读。 毕业后,曾任乐恩堂,慕尔堂等牧师。 1929年中华圣公会统一赞美诗委员会征赞美诗创作,杨牧师的作品荣获首选。 1936年「普天颂赞」出版,其中也有三首杨牧师的诗被选入,本诗歌即其中之一。
这首诗歌有三个特点:将圣经所记载耶稣降生的事迹,用合乎情理的丰富想象,客观有程序地逐步描写,引人入胜。 最后一节,作者坦称自己也是徘徊歧途亡羊,求主洁净他心殿。
用我国古典词句来表达圣经内容,词藻严谨而华丽,且有音韵。 如「夜未央」,是古人描述夜无穷尽,在此则指午夜时分。 「纶音颁九霄」,纶音是帝王诏令,九霄是天的至高处,在此乃指高天传下上帝的声音。 用古诗词咏唱时,另有一番亲切的意境。
由圣经史实引伸到自己,如「毋若客店无地方」;又扩及普世,如「全地人民福无疆」。 在圣诗中实不多见。

求主教我如何祷告
Lord, Teach Me to Pray
施恩座前向主求告,所有己意让主清扫,
爱的声音已在呼召,要我向祂顺服投靠。
疾病困苦忧伤患难,不必求主叫它离散,
因有恩爱天上力量,把我保守把我眷看。
窄路崎岖本非我要,却有恩主榜样奇妙,
亲手领我奔走主道,不日与主同享荣耀。
副歌
求主教我如何祷告;天父旨意行在地上,
祭坛上面把我焚烧,心志一定不再他向。

祷告是神与人之间构通的桥梁。 有时我们的祷告是求神成就我们的意愿,而且多数是为一己之私。 「求主教我如何祷告」是香港名歌唱家陈供生作词,黄桢茂(Huang Chen-Mou, 1910- ,见p. 44)谱曲。
黄桢茂生长在教会音乐世家,他的祖父是牧师,父亲是名医,母亲执教于教会学校。 他自幼酷爱音乐,参加教会诗班,勤习钢琴。 高中毕业后在协和大学主修生物,课余专注音乐,苦修理论作曲;曾以「小夜曲」一曲,向上海国立音专教授萧友梅,黄自,韦瀚章主编的「音乐杂志」投搞而被刊登,使他获得莫大的鼓励与信心。 廿二岁时,黄桢茂进菲律宾大学音乐院,攻读理论作曲,又习配器乐及管弦乐法,成绩优异。 但因半工半读,过于疲劳,体力不支,而不得不中途辍学。 他转入银行界工作,业余潜心研究作曲,继续创作。 在中日战争时写作了许多悲壮的爱国歌曲。 他在菲律宾指挥教会诗班及华侨合唱团凡数十年。 抗战胜利后他创办美联保险公司,业余推广圣乐,促进中菲文化交流不遗余力。 他为人谦和诚恳,不求名利,数度自费出版自己的作品,赠送国内外教会演唱,爱主爱人的热忱,令人钦佩。
黄桢茂作曲的风格具有中华民族的特色韵味。 丰富雄伟之优美的曲调,令人感受到乡土的亲切,特别表露出他离乡背井中爱民、爱乡、爱国及力图重整家园的情怀。 他被称为「华人圣乐瑰宝」,其作品曾数度荣获国内外奖赏。1985年,他在马尼拉公演的歌剧「中华魂」,曾动员台湾知名的导演黄以功及其它戏剧专业人才前往助阵。 嗣后该剧又在台湾公演,盛况空前,轰动一时。
黄桢茂和陈明勋教授曾多次合作词曲,「人生交响曲」(Life Symphony in B Minor)是其中之一。 该曲是以诗篇90篇摩西的祈祷为经,追求和平大同的理想为纬,描绘人生的坎坷和平坦,冲击和平衡,对比交错,激起共鸣。 全曲共分四乐章,哀怨低诉、慷慨激昂、阴晦明朗、豪迈雄壮。 另有清唱剧「智能之歌」描写「人」生来无知,渴望主赐下智能。
Posted: 2008-01-25 00:03 | 38 楼
rob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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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成乐歌
Come, Ye Thankful People, Come
齐来感谢主恩多,同来唱收成乐歌;今美谷已入仓中,及此时尚非严冬;
造物主预备丰富,足够我用何等福;同聚集主圣殿中,收成歌齐声高颂。
普世皆是主禾田,当结果实献主前;稗与麦同撒田里,长出时有忧有喜;
先发幼苗后吐穗,终必显良苗可贵;收割求主赐我福,使我作洁净佳谷。
主将来必再降临,将谷收入天库中;到那日主必扫净,田中污秽全除清;
祂必命令众天使,用火烧灭恶稗子;惟嘉谷是主所爱,存入天库永不坏。
我深愿主早来临,将嘉禾末次收清;召齐你民同聚会。再无忧愁再无罪;
使他永远得清洁,在主面前得基业;求主与天使同来,同颂主恩同敬拜。

1620年十二月,在狂风呼啸中,一艘仅三十五公尺长的小船「五月花号」(Mayflower)满载着102名的清教徒和他们的家畜、器具,经过六十六天在大西洋中的漂流,终于停靠在美国麻省的普里茅茨(Plymouth),开启了美国独立建国的历史。 十七世纪时,英国的清教徒受到宗教的迫害,他们希望在海外找到一个新大陆,能在宗教信仰自由的环境中建立家园。 他们在普里茅茨和印第安人和睦相处,印第安人教导他们种玉米、捕野鹿等。 1621年秋,有90个印第安人带来了食物和玉米和他们同庆了第一个感恩宴。 1623年总督布莱福(William Bradford)率民求雨,同年11月23日庆祝收成,举行第一个感恩聚会。 1863年林肯总统在感恩文告中定每年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为感恩节。 1911年美国国会通过定十一月的第四个星期四为国定感恩假日。
在英国,收割节等于美国的感恩节,祗是庆祝的日期因各地收割季节而异,届时农夫将最好的产物呈献教会。 本诗歌写于1844年,原为丰收庆典而作,现被各诗集选为感恩节诗歌。 作者艾福达(Henry Alford, 1810-1871)出生于伦敦,祖先五代均为牧师。他是剑桥三一学院的荣誉毕业生。 艾福达集神学家,诗人,学者,艺术家,音乐家于一身。 六岁开始写作,共着有五十多种诗书。 他的新约注释共计四册,是一本重要的文献。 他的评论客观,温和,立场公正,使他在当时的国教徒和非国教徒间同孚众望。 在他六十岁生日时,他在圣经的扉页上写着:「我今天在神和我灵间重新立约,慎重的决志,今后完全属祂,愿竭尽全力为祂工作。」 他最大的愿望是朝访圣地耶路撒冷,但以未能成行为憾。 因此在他墓碑上刻着:「耶路撒冷朝圣者的旅店」。
本曲调是艾维(George Job Elvey, 1816-1893)在1858年为另一首诗歌所谱;三年后,伦敦圣诗本将此曲调配上艾福达的这首诗,自此就成一体。 艾维是牛津大学的音乐博士。 他任温莎堡的皇家教堂司琴达四十七年之久。 1871年维多利亚女王封他为爵士。 他作有许多清唱剧和圣乐,最著名是「来拥戴主为王 」(Crown Him with Many Crowns)。
求主扶持
Yield Not to Temptation
切莫顺从试探,免落入罪中,
你每次能抵挡,下次更易胜,
勇敢向前争战,将罪欲压制,
常仰望主耶稣,主必助你到底。
远避不良同伴,慎勿出恶言,
勿妄称主名字,要心存敬虔,
要同情,要热诚,要慈爱真实,
常仰望主耶稣,主必助你到底。
凡最后胜利者,得冠冕赏赐,
你虽屡受挫折,要凭信克敌,
基督是你救主,必加你能力,
常仰望主耶稣,主必助你到底。
副歌
求主耶稣来扶持,安慰保护赐能力。
主乐意来照顾你,主必助你到底。

基督徒信主后,过去的罪,靠主宝血洗净,但往后的路程更艰辛,因为要抵御更多的试探和引诱。 人的意志力薄弱,若无主的扶持,很难战胜这世界。 让我们仰望主耶稣,祂必助我们到底。 林前10:13 「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 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 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
这首歌的词曲都是鲍茂(Horatio Richmond Palmer, 1834-1907)所作。 他出生在美国纽约,两岁多时丧母,由姨母抚养长大,九岁时开始在他父亲的诗班唱诗,十七岁时在教会司琴。 他曾赴德国和意大利专攻音乐,回国后在纽约音乐院执教并指挥教会的诗班。
自1865年开始,鲍茂主编音乐月刊,举办音乐会,音乐师资训练班,足迹遍美国北部和加拿大。 他三度赴欧洲,在各国的音乐重镇观摩学习教学方法,并参加世界名师指导下所举办的演奏会,这些经历使他成为当代美国最佳的音乐教师。 1881年,他在纽约市组织教会联合圣乐团,有二百二十间教会参加,团员逾四千人,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举行盛大的演唱会。 嗣后其它大城市也纷纷请他协组圣乐团。 1887年起,他出任Chautauqua音乐院院长,达十四年之久。 他经常训练与指挥由四百到一千人的优秀诗班。
这首诗歌最早酝酿在他和友人去巴勒斯坦的旅途,他们谈到目前青年常被试探所包围。 有一天,他在研究枯燥无味的理论时,灵感突发,想到了当初的概念,即刻撇下工作,将词谱一气呵成。 事后他请友人品评,仅将第三节略为修改,并将A降调的原谱改为B降调;但今日多数圣诗仍采用A降调。 他的名诗有「沙仑的玫瑰」(The Rose of Sharon),「蓝色的加利利」(Galilee, Blue Galilee)等。 鲍茂编着的音乐书籍有五十多种,为各音乐学校的标准参考书。

交托祂
Leave It There
倘若世途多艰辛,缺少财物与金银,
以致生活极其简朴与穷困,
请勿忘圣经所记,神如何看顾小鸟,
将你重担带到主前,交托祂。
若身体痛苦难当,甚至失去了健康,
心灵日渐消沉几乎要绝望,
耶稣知道你苦况,拯救医治你无恙,
将你重担带到主前,交托祂。
当仇敌四面攻击,内心恐惧不能敌,
莫忘天上父神垂听你祷告,
祂必为你开出路,领你平安走坦途,
将你重担带到主前,交托祂。
副歌
交托祂,交托祂,将你重担带到主前交托祂;
你若笃信不怀疑,祂必使你得胜利,
将你重担带到主前,交托祂。

丁德理(Charles A. Tindley,1851-1933, 见p.146)是非裔美国牧师中的巨人,他身高六尺四寸,体重逾二百磅,身材魁梧,不论站在讲台上或走在街上都予人器宇轩昂、威仪难忘的印象。
1885-1902年间,他在美国东岸数教会牧会,他有讲道和歌唱的恩赐,最后被费城他当年曾做清洁工的教会聘请为牧师。 在他的领导下,三十年中该教会会友增至一万名。 当年非裔在美国处境低人一等,丁德理有力的讲坛和他生活的见证使费城的非裔团结一致。 丁德理的事奉超越教堂的门墙,他组织机构,帮助贫苦人,求职,贷款,就学等;劝募大众捐赠衣服,食物;为无家可归的人,找寻居所,并在教会的地下室,设厨房施汤 。 他对社区的关怀,使人对这奴隶之子刮目相看,当时无人能似他那么地超越种族的藩篱。 经常听他讲道的会众有半数以上是白人,若干著名的白人神学院,也差派学生在主日去他教会聆听他的讲道。丁德理的讲道不全靠讲章,他用音乐先把会众带到主前,将古典圣诗,福音诗歌及灵歌与讲题配合,以准备会众的心。 他自己也写诗歌,作为讲章的重点。
丁德理知道身为奴隶,受贫穷的捆缚,在社会上被欺压与歧视。 他们伤心地接受自己是次等公民,难获平权,无法致富的事实。 可是丁德理不甘屈服,力求上游,他的成就给当代的黑奴一丝希望,安慰和喜乐。丁德理的歌和信息,教导会众,神有特定的旨意,令祂儿女经试炼成精金,虽在世上被排斥,但仍要振臂助人。 他爱在讲台上讲「桃树」。 他说:「我们从未见到一棵桃树在吃它的桃子,但你常见它桃子累累下坠,小孩随手可采取。 我们的生命也要像桃树,并不是为一己之私,而是使他人受惠,正如神将儿子给世人一样。 我愿做棵桃树,为他人而结果,把自己与他人分享。」他著名的诗歌「为我后援」(Stand by Me)是为这篇讲章而写。 神是我们的后援,他向基督徒挑战,当他人有需要时,让我们也予以援助。

福音遍传中华
Proclaiming Gospel Throughout China
从东北黑龙江岸,至台湾阿里山,从西藏世界之脊,遍及长江流域,
从黄河两岸沃田,远抵戈壁大漠,万千同胞在呼唤,渴求福音真光。
阳光普照着神州,和风吹送花香,国人未见主真光,心灵呻吟悲怆,
天父救赎大宏恩,同胞竟未亲尝,恳求上主赐怜悯,宽恕无知迷羊。
弹痕累累古宁头,台海风云诡谲,心悬亲友的安危,恳赐和平之光,
愿枪矛化为鎌刀,戾气变为安祥,松树长出代荆棘,番石榴飘花香。
愿福音遍传中华,万国尊主为王。信靠耶稣得平安,天国降临地上。
公义如大水滚滚,公平江河淘淘,主内四海皆一家,共享天国盼望。

这首诗歌的词是钟世豪牧师(Peter Chung,1940 - )为教会的宣道周所作,爱国爱同胞之心,溢于字间行里。 曲调寄用梅逊(Lowell Mason,见p.6)的宣道圣诗(Missionary Hymn)。
钟牧师的父亲是印尼的殷实华侨,他生长在家境优渥,手足众多,亲情温馨的大家庭。 在荷警战乱时,他父亲的商店全被焚毁,幸其双亲勇敢坚毅,克苦耐劳,再度重振家业。 钟牧师自幼聪颖过人,学业成绩优异,深得父母宠爱。 中学时,就读于计志文牧师创办的圣道中学,因此六年的学生生活中,经常听到名牧来校讲道。 最初,他对师友祷告崇拜之生活嗤之以鼻,讥称基督教为逃避现实者之象牙塔,极尽诋毁之能事。 有一次赵世光牧师来校布道,圣灵动工,他深受感动,不顾同学讪笑,认罪悔改,决心信主,继而热心探讨真理。 高中毕业前,钟牧师在青年进修会时,听计牧师讲述祖国抗战之苦况,及感慨千万同胞乏人传扬福音。 他爱人爱神之心油然而生,拟攻读神学,但他的双亲则寄望他将来做医生或从政。 毕业前夕,他踌躇莫定,在夏令退修会中,被圣灵感召,毅然矢志奉献,进神学院就读。 1966年,钟牧师赴美国攻读心理学学位。 1970年,他学成返回印尼,身兼三职,中学校长,牧师及神学院教授。
1976年是钟牧师人生途中的转折点,在神的带领下,他出任美国洛杉矶国语浸信会的牧师。 廿五年来,该教会会众已增长到千余人,每周日有四堂崇拜。 钟牧师是一位感性的牧师,他以教会为家,教友为家人。 钟牧师温文儒雅,为人谦和,平易近人,处事慎密,讲章有独到之处,深获教友爱戴。钟牧师好阅读,爱音乐,促创浸信会儿童合唱团;他也关怀社区及中国大陆的慈惠工作,更勉励教友参加宣教及短宣事工。 钟牧师认为:「基督徒灵命的成长,需要靠神不断的塑造,和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操练,以及有一颗愿意受塑造和操练的心;此外还要肯在主内谦卑、信靠和顺服。 做一个合神心意的人,要听神的话语,多读圣经,不住祷告,靠主喜乐,顺服神的带领,与神同工,而完成祂的旨意。」。有神赐给钟牧师一位温和良善的妻子和四个爱主的孩子。钟师母是他属灵的良伴,事奉上的好帮手,她贤淑娴静,默默地为家庭与教友付出一切。

普世欢腾
Joy to the World!
普世欢腾!救主下降,大地接她君王;
惟愿众心预备地方,诸天万物歌唱。
普世欢腾!主治万方,民众都当歌唱;
沃野洪涛山石平原,响应歌声嘹亮。
罪恶忧愁,不容再长,世途荆棘消亡;
化诅为恩无远弗达,到处主泽流长。
主藉真理,恩治万方,要使万邦证明,
我主公义无限光荣,主爱奇妙莫明。

这是一首最有圣诞节欢欣气氛的诗歌。 正如其歌名,全世界各地各民族因救主的降临而欢腾振奋。
本诗的作者华兹(Isaac Watts, 1674-1748,见 p.5)是推动教会音乐的发起人。他因当时教会所唱的诗篇都是十分沉闷,使会众情绪低落,因此开始创作新诗。 这首诗歌是以热诚兴奋的方式来表达,在当时实属难能可贵。 1707年,第一本英文的圣诗集问世,由华兹收集210首诗歌出版,书名「圣诗灵歌」(Hymns and Spiritual Songs)。 1719年,华兹根据诗篇所作的「大卫的诗」(Psalms of David)出版,他希望其中有一首圣诞诗,于是根据诗篇98:4-9写下了这首不朽的圣诞诗。
这首诗歌原用霍伟斯(T. Howies)的曲谱,但今日都用1830年梅逊(Lowell Mason)重编的曲调。 有许多圣诗集都注明梅逊改编自韩德尔(George Frederick Handel,1685-1759)的神剧「弥赛亚」(Messiah)中的Comfort Ye 和 Lift Up Your Heads。 但也有人对此说存疑。
韩德尔是最伟大的宗教音乐作家,他是德国人,父亲是外科医生,虽知儿子有音乐天赋却反对他从事音乐,力促他学法律。 韩德尔在父亲逝世后,放弃法律,专心攻音乐,并参加剧院的管弦乐团拉小提琴。 他廿岁时,发表第一部歌剧。1706-1709年间,他在意大利随从多位音乐大师,他的天份被众赏识,被聘为汉诺威(Hanover)宫廷乐队指挥。汉诺威皇族与英国关系密切,因此自1713年起,韩德尔定居英国。 1715年,他的汉诺威故主成为英皇乔治一世,他作「水上音乐」(Water Music)祝贺。 1719年,他创办皇家音乐院,上演意大利式歌剧。 1720年,他第一部神剧「以斯帖」(Esther)完成。 1737年,韩德尔因与多年的对手竞争而破产,他瘫痪数月,健康稍佳后,转写圣乐。 1741年,他以廿四天时间完成了「弥赛亚」。 1752年,他双目失明,以后的作品由他友人协助完成。 韩德尔写了三十五年歌剧,但令他流芳百世的却是他的圣乐。
Posted: 2008-01-25 00:05 | 39 楼
rob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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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聚美地
Sweet By and By
有一地比日中更光耀,虽遥远,我因信望得见;
我天父在那地常等候,早为我备安宅于里面。
到美地齐歌咏而颂赞,同众圣徒喜乐到万年;
真快乐有永远之生命,无惧怕,无忧愁,无挂念。
我圣父在高天何慈爱,将至尊独生子降于世;
开福源一直流至万代,主恩惠要赞美主不止。
副歌
到日期,乐无比,与众圣徒聚会在美地;
到日期,乐无比,与众圣徒聚会在美地。       

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曾任志愿兵少尉的班纳特(Sanford F. Bennett, 1836 – 1898)解甲回乡,他在威斯康辛州的Elkhorn开了一间药房。 1867年秋的某日,他的好友,小提琴手及作曲家韦斯德(Joseph P. Webster, 1819-1875)走访。 他们两人时常合作诗歌印成单张,供人歌唱。 那日韦斯德又面带愁容,情绪低落地走入药房。 班纳特经常给他开一处方,就是作首新诗,叫他配曲。 那天医生问他的病人:「你又怎么了?」病人回答说:「没甚么,过一会(by and by)就好了。」班纳特笑道:「何不作一首Sweet By and By 的诗歌?」韦斯德思索一下就说:「那你来作诗,我就谱曲。」 班纳特就回到他办公桌上埋首疾书,作成了三节及副歌。 韦斯德读后,就拿起随带的小提琴拉奏,不到半小时,这首圣诗就完成了。正巧有两个善歌的友人来访,他们当即用四部试唱。这时班纳特的妻舅走入说:「我在对街经过,听到这美妙的歌声,不得不进来。 我从未听过如此动人的诗歌,它一定会永垂不朽。」嗣后班纳特在Rush医学院攻读,1874年毕业后,行医达廿二年之久。
这是一首基督徒的叙事诗(Christian Ballad),当初曾遭出版商拒绝,他们把它编印在主日学歌集中,不久儿童就在街歌唱。 1873年,梅恩(Hubert P. Main, 1839-1925)将它改编,配上钢琴伴奏,这歌才开始流行。 后Walter C. Stier将它作成一首钢琴变奏曲,是廿世纪初,最受欢迎的圣诗钢琴变奏曲。
梅恩的父亲是一位旧式的音乐老师,他自幼随父亲习音乐。 少年时在教会弹手风琴。 他先后任职于数音乐出版公司,因此许多诗集都由他经手编辑和校对。 其间他曾从师数著名音乐家学和声和作曲。 梅恩收藏有七千余本古代音乐书籍,音乐家的自传与原稿。 他记忆力极强,对曲名,作者生平,无论是古代教会音乐或现代的美国教会音乐,都能历历如数家珍。 他是音乐出版界的活动字典。 他衷心相信大众音乐及福音诗歌的功效,并竭尽其力地促它发展。
主名至宝
How Sweet the Name of Jesus Sounds
耶稣圣名,何等甜美,属主圣徒爱听;
医治痛伤,安慰悲苦,消除心中忧惊。
主名能医破碎心灵,安定烦恼心情;
饥渴的人得到饱足,疲倦的人安宁。
主名是我坚固盘石,是避难所,盾牌;
也是丰富无量宝藏,充满恩典慈爱
主是良友,善牧,佳偶,祭司,先知,君王,
也是救主,生命,道路,求纳我们颂扬。
愿趁今天气息尚存,宣扬主爱不停;
面临死亡,愿主美名,使我心得安宁。

这首诗是约翰牛顿(John Newton, 1725 –1807, 见p.2)所作。 他的妻子玛丽是一位信心坚定,虔诚爱主的基督徒。 她深爱约翰,一直祷告求神使他脱离颠沛的海洋生活。 1754年,他们终于在利物浦定居下来。约翰每日记录潮汐的起落,船只货物的进出, 他的生活平淡恬静。 三年来,约翰渐渐地关心他的灵命,并感到神的呼召。 他开始研读各种圣经注释,属灵书籍;并学习希伯来文,及希腊文。 1758年,约翰牛顿开始传道,英国国教的主教因他没有受过大学教育,而不愿将他封牧。 六年后,他被圣公会按立,奉派在一小村庄牧会,他和玛丽却安之若素。 有一富豪在该村的附近有一片土地及房屋,愿供他们使用。 约翰牛顿就在此开始设立成人及儿童的查经班。 他想教他们一些新歌,和好友顾柏(William Cowper, 见p.2)合编了一本供平民使用圣诗集。 在当时,这是创举,因为圣公会还认为唱诗不合经训,在教义上视为危险的事。
本诗歌是以雅歌1:3 为根据:「你的名如同倒出来的香膏」。 诗中列举耶稣诸名及其香甜,他自己与罪争战的经历,深知耶稣的尊名,可使创伤的灵得完全,烦恼的心享安宁。
这首诗歌有四个曲调。 本调是海斯汀(Thomas Hastings, 1784-1872)所谱。 他和梅逊(Lowell Mason)是美国宗教音乐的改革者。 海斯汀的父亲是兽医,在乡村工作,海斯汀每天上学要走六哩路。 他有深度的近视,仍孜孜不倦勤习乐理;十八岁时开始领导乡村教会的诗班。 1823-32年间任一杂志编辑,极力鼓促改进教会音乐的观念。 1832年,应纽约市十二个教会之请,领导他们的诗班达四十年之久。 因此有人说:「他的纪念碑就是他的音乐。」
另一常用的是芮耐格(Alexander R. Reinagle, 1799-1877)的曲谱。 他是奥地利人,出生在英国,是一位卓越的大提琴家,任圣彼得教堂司琴三十一年。这首曲谱原为诗篇118篇而作。
还有两首曲谱的作者是郝华(Cuthbert Howard)和陶高尔(Neil Dougall)。

何处若有圣灵同在
Where the Spirit of the Lord Is
何处若有圣灵同在–有平安;
何处若有圣灵同在–有爱心。
黑暗笼罩主赐你亮光,
生命有希望,
圣灵同在有安慰和力量,
圣灵同在–有平安。

艾登司(Stephen R. Adams, 1943 - )在七岁时就开始想写作福音诗歌。 他的钢琴教师丽泰是一位牧师的遗孀,她因丈夫骤逝,需要维持一家生计而授琴。 艾登司的父亲也是一位牧师,他将家中的客室及钢琴让她每周使用一日作授课之用。丽泰每周三来他们家,课后与他们一家同进晚餐参加祷告会。 她藉写诗歌来纾解内心的忧伤,每当她带来一首诗歌时,他们就试唱。 这启迪了艾登司的童心,也希望自己有此恩赐。 艾登司十三岁时,有一次参加夏令会,在营地的钢琴上,作了第一首诗歌。 他在少年期间所作诗歌并不多,但他想用音乐传福音的心志日益强烈。 他经常在教会及退休会中司琴及歌唱,但他完全献身于主是在十七岁那年的一个主日早上。那年夏天,他高中毕业,双亲正巧迁居印第安纳州牧会。 他因获得一份「大众传播」的奖学金,独自到举目无亲的麻省,在那城市中,他四处寻找教会。 第二个主日,他看到了一个新英格兰式建筑的教堂,就走了进去。 在聚会前有三位女士献诗,司琴在一架破风琴上伴奏。 她们唱得普通,但歌词却深深地打动了他心。 她们唱的是:
主耶稣我曾应许事奉祢到永久,
求主常与我亲近,作我良师密友;
若主常与我同在,我必不怕战场;
若主常领我行路,我必不至迷亡。
(见p.38)
崇拜后,他走到街口,就对神说:「这首歌是我的委身。」
艾登司在廿六岁时获得文学硕士,哲学学士学位。 周一至周五,他在一初中教英文,每个周末,他随福音诗歌歌唱家白莱恩(Gene Braun)到处举行音乐会。 二年后,他感到该在教书和福音音乐中作一个抉择。 一天课后,他在擦去黑板上所写的讲义时,他感到主在对他说:「我要你写些不会擦去的东西。」于是他真诚地开始了廿年来酝酿的心愿。 他的诗歌多数是信心的体验,是他对神在他生命中作为的响应。 1974年四月,他驶车去俄亥俄州时作音乐传道人时,半途中见一团黑云迎面而来,他知道他躲不过这旋风,于是急速停车,奔入一家俱店,他蹲在地上,将一沙发倒覆在身上。 旋风吹毁了这幢房屋,风停之后,他费了好大的劲,才自瓦砾中爬出来。 这个经验使他写了「风暴中的平安」(Peace in the Midst of the Storm)。 本诗歌是他和白莱恩在一个奋兴会中,圣灵特别动工,在决志时,有十多对夫妇走向讲台,他在祷告时轻轻伴奏,这首诗歌自然流出,于是他左手弹奏,右手写下歌词。 他感到这是他最蒙祝福的时刻。

橄榄山头
’Tis Midnight, and on Olive’s Brow
时已夜半,橄榄山头,晚星已经幽暗不明;
静寂客西马尼园内,孤单救主,恳祷不停。
时已夜半,冷冷清清,救主孤单抵挡忧惊;
便是救主所爱门徒,也不顾主伤痛之情。
时已夜半,为人罪孽,救主痛哭,血泪下滴;
但是悲伤跪祷之主,并未被祂圣父遗弃。
时已夜半,天使飞临,称颂赞美,歌唱入云;
传来圣父嘉慰之音,安抚圣子忧苦之心。

这一首诗歌原名「客西马尼」(Gethsemane),它把路加福音22:39-44 耶稣独自上山祷告的情景描绘得真切如画。
橄榄山是一条南北长一英哩的石灰石山脊,面对耶路撒冷山头,两山之间,中隔汲沦溪。 自公元二世纪起,橄榄山成为基督教的名胜,它使人回想到基督在客西马尼及被钉十架的情景。 希腊人视橄榄为博爱的象征,祗有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人,才配戴以橄榄枝编织的冠冕。
这首诗是戴盼(William B. Tappan, 1794 - 1849)在1822年所作。 他原是波士顿的一个钟表匠,以后迁居费城,最初仍以修理钟表为业,同时参与主日学事工,后来任全美主日协会总干事。 1840年,被公理会按立为牧师。 他大部时间巡回各地,训练主日学的教育人才。
这首歌由白德瑞(William B. Bradbury, 见p.12)谱曲。 白德瑞自幼就继承了他双亲的音乐禀赋。 随名音乐家梅逊(Lowell Mason)学成后,以教授音乐、作曲,编辑诗歌为终身职责。 他的作品,结构简明,顺口易唱,适应时代的需要。他与同期作家配合呼应,将福音诗歌由布道会的引发,流传全美国,进而遍及全球,成为当代教会音乐的主流。
白德瑞共编了59本诗歌集。 他将所教的学生组成千人大诗班,从而发动主日学音乐事工;并举办大规模的儿童音乐活动,促成音乐进入公立学校,成为课程之一。 他又发起教会音乐工作人员的全国性会议,使许多知名音乐家共聚一堂,互相切磋。 他对圣乐的贡献至钜至深。

信徒奋兴
O Zion, Haste
信徒奋兴!快将福音广宣传,普告天下,惟有真神是光;
万族之主,不愿世人坠罪渊,不愿有一人,黑暗里沦亡。
多少人民,依旧罪海中浮沉,黑暗重重,不见一线生望;
无从知道,救主舍命的救恩;谁向波涛上,擎举救世光!
告诉天下,无论种族和国邦,真神是爱,人在爱中生存;
祂为拯救坠落世界免沦亡,降世捐圣躯,使人进天门。
差遣子女,去传荣耀的福音,捐献金钱,差他们到远方;
恒切代祷,助他们得胜,荣神,你一切奉献,必蒙主恩赏。
副歌
传好信息,和平福音,
宣传主耶稣已经救赎罪人。

本诗作者汤舜(Mary Ann Thomson,1834-1923)英国人,父亲是牧师。 她婚后在美国宾州费城定居,任职于图书馆。 1868年,她的女儿佩蒂得了伤寒,发烧卧病在床,她在旁照料。 那天下午,她为佩蒂讲解耶稣的故事,佩蒂问她为什么许多孩子都不晓得耶稣?她告诉佩蒂,因为没有人告诉他们这好消息和耶稣的爱。佩蒂问:「那么他们生病时向谁祷告呢?」「如果他们不认识耶稣和神,就无法祷告,也无圣经可读。」小女孩听了,思索了片刻,然后说:「没有神可祈求,没有圣经可读,那生病时该怎么办?多可怕呀!……我长大了,要去海外传道,告诉孩子们,爱耶稣多可贵。我要告诉他们,生病时,耶稣会差天使站在他们床旁,直到康复;耶稣是世上的光,他们就不再怕黑暗了。」汤舜听后很受感动。 她走到隔室为佩蒂弹奏圣诗使她入眠。 当她弹奏「如有所闻歌」(Hark, Hark, My Soul)时,她一连唱了几节,她告诉佩蒂,这是她心爱的曲调,佩蒂说,她也喜欢听这曲调,请她多弹几遍。汤舜一直弹到女儿睡着,她心中惦记着和女儿刚才的一席话,于是就按此曲调,在女儿床旁,写下了六节歌词。其中第四节,她向神表达,如女儿蒙医治,她甘心献她为主所用。 她的丈夫听了这首诗歌后说:「这是一首优美的海外宣道诗歌,即使佩蒂自己不能前去的话,这首因她感动而作的诗,也将感动他人去传扬那喜乐的信息。」过了三年,汤舜才加上了副歌。
八年后,在英国有二位音乐家在作曲家华虚(James Walch, 1837-1901)家中聚首。 华虚拿出新作的曲谱弹给他们听,他想将此曲调作「如有所闻歌」的另一配曲。 他的朋友说,该歌已有谱,这是一首极好的曲调,作为后补太可惜,它应与一首第一流的圣诗相配才不屈没。 华虚说:「那我祗有等天上的吗哪降下来了。」这个吗哪没有直接降在华虚的衣兜中,而是有一本圣诗集的编辑将华虚的曲谱取代了汤舜原用的司马忒(Henry Smart)曲调。 汤舜和华虚从未会面,但当牧师告诉她有此新谱时,她很感激能有一首令人振奋的曲调。 这首诗歌被认为十九世纪最优美的圣诗之一。
Posted: 2008-01-25 00:07 | 40 楼
rob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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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恩歌
Now Mine Eye Seeth Thee
主啊,我从前风闻有祢,现在我亲眼看见了祢。
因此我更觉自己卑微,不配在祢面前站立。
主啊,祢恩典漫过我身,祢大爱何等长阔高深。
祢的恩典我述说不完,我心赞美感谢主恩。
主啊,祢为我流尽宝血,洗净我身心一切罪孽。
我愿今后多为祢发光,见证祢名,得祢喜悦。
 
许多基督徒在历经苦难后,才真实地体验到神无比的大爱。正如约伯所言:「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伯42:5。
这首诗歌的作者戚庆才(Qi Qing-Cai, 1909-1990)牧师,是山东黄县人,少年时就信主。 毕业于上海沪江大学及黄县浸信会神学院。 1947年在美国获荣誉神学博士学位。 自1946年起,他在上海怀恩堂任主任牧师长达54年。 除负责本堂工作外,他曾任全国浸联会主席,沪江大学副董事长等职。 戚牧师讲道深入浅出,生动有力,激励信徒追求灵命长进,积极为主作见证。 他着有「主祷文灵训」,「灵魂的锚」等。
在中国大陆文化大革命时,戚牧师受到很大的冲击,他被批斗,扣发薪水并被逐出教堂。 他虽屈居陋室,但信心未减,觉得神仍与他同在。 拨乱反正后,1980年圣诞节,他看到所创立的怀恩堂复堂,不禁雀跃欢欣万分,更感到神恩浩瀚无比。 他虽传道数十年,至此神再次开启了他灵性的眼目,看到神奇妙的大能,他体会了约伯所言。 1981年,他应邀担任中国基督教圣诗委员会委员,应编辑同工之请,他写了二首诗。 这是其中一首,由他的儿子戚长毅(Qi Chang-Yi,1938 - )配曲。 他另一首「颂主歌」也是表达赞美感谢主恩。
戚长毅毕业于体育学院后,在中学任体育老师。 他虽未修读音乐,但自幼在家中受到音乐熏陶,神又赐给他一副好歌喉,他经常在教会唱诗和领唱。 这是他第一次配曲,当时他考虑到这是一首数算神恩,且愿在神面前谦卑顺服的诗歌,因此宜采用柔和缓慢的曲调,他把脑中所有赞美诗的曲调揉合起来作成此曲。 自此他努力学习音乐。 1985年起他改任音乐教师,并在教育学院进修乐理。 他指挥诗班,写经文短歌。 1990年,戚庆才牧师去世后,他追随父亲脚踪,全心奉献,在教会专职事奉。

心泉歌
The Grace of God Unbounded Is
主恩深广,无量无边,在主爱中,又过一年;
我今觐主,心存感谢,猛省主爱,永铭心间。
晨鸟歌唱,宣扬主恩,天上三光,主命惟遵;
世人忘恩,易于流水,我唱新诗,颂主欢欣。
灵光如火,洁净我心,导我前行,前途光明;
我灵喜乐,我心坚定,终身事主,时刻自新。
古今圣徒,不忧不惊,大勇无惑,举世南针;
真光万丈,天国明灯,引导人心,不致迷津。
仰瞻圣颜,我怀恭谦,恳求主灵,居我心间;
满怀快乐,消除艰险,我心涌起,活水源泉。

这首歌词的作者蒋翼振(Chiang Yi-Tseng, 1900-1983)是浙江诸暨人,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文学院。 他曾在数中学教书,后在芜湖做传道。 1931年,他在燕京大学神学院进修,当时正值刘廷芳博士编纂「普天颂赞」,征中国人创作的圣诗。蒋翼振根据诗篇65:11「你以恩典为年岁的冠冕,你的路径都滴下脂油。」写了这首感恩和献心的诗歌,其中第三、四节是他自己的灵性经验和生活的阅历。蒋翼振注重青年工作,他任教中学时,曾努力推广童子军。 1933年,被全国青年会聘为办理全国实验夏令营工作。 1937年,他应聘到南京金陵神学院任教,不久南京沦陷,他带了全家九口,旅途经350天,辗转一万八千余里,抵达成都,他有感而言:「人生的悲欢离合,世事的祸福变迁,都是神借着痛苦来鍜炼我们成为主更合用的工人。 我们在诸般危难中,神赐给我们出人意外的平安,怎能不令人感奋!」 嗣后,他率领华西大学的学生赴前线,为负伤将士,修筑工路的工人和难民服务。 抗战胜利后,他回燕京协和神学院任教。
本诗歌的曲调是杨荫浏(Ernest Y. L.Yang,1899-1984)所谱。 他自幼喜欢音乐,六岁时随邻居的小道士学习中国乐器。 十岁时,他随美国圣公会女传教士郝路义(L.S.Hammond)学英文、钢琴、乐理、和声和对位;而以教她中国诗词、音韵和昆曲作为交换。 他廿岁时学琵琶及三弦,廿一岁受洗加入圣公会,1923年进上海圣约翰大学攻读经济系。 1925年五卅惨案时,他和数百位同学因参加爱国运动而离校。 1929年,他应圣公会之聘,负责编印「颂主诗集」。 1932年赴燕京大学音乐系旁听作曲与西洋音乐史时,与刘廷芳博士共同编纂「普天颂赞」,并在宗教刊物上撰写「圣歌与圣乐」专栏。 他在1936年任哈佛燕京学社研究员,继而任中央音乐院教授,中国音乐研究所所长等职。 杨荫浏一生对中国民族音乐及教会圣诗贡献至钜,是少有的中国音乐学者。 美国音乐界曾多次邀请他出国讲学,但他皆以中国音乐宝库在民间而婉谢。 他在作曲,编曲和译词方面都有卓著的成就。
事主蒙福
It Pays to Serve Jesus
事奉耶稣得真快乐心满足,主里的喜乐纯一不庸俗;
依靠相信主应许就是天堂,天天事奉主必蒙福。
无论何环境都事奉主耶稣,无论作何事忠心便蒙福;
住在主里享受主爱的丰富,天天事奉主必蒙福。
虽然有时黑云遮蔽我前路,忧患使我们更向往天府;
一切劳苦主必报偿不亏负,天天事奉主必蒙福。
副歌
天天事奉耶稣,天天必蒙福,在世每一步都蒙福。
有时走天堂窄路或会有困苦,忠心事主一生都蒙福。

这是哈世敦(Frank C. Huston,1871-196?)最著名的一首圣诗。 1909年春,哈世敦在美国宾州一教会,为一位布道家所举行的一连串聚会领唱,他住艾德华夫妇家,他们是教会的诗班指挥及司琴。 有一天,哈世敦在他们的钢琴上即兴弹奏,他觉得这曲调不错,就记在他的笔记本上。 回家后,他曾向家人提及这首新曲,事后就忘了。 过不久,他去探访一位八十二岁的老友迈克,他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 在闲谈时,迈克对哈世敦说:「你作了很多诗歌,能否为我作一首? 就是我们刚才所讨论的,事奉主必蒙福。」哈世敦告诉迈克,已经有人以此题作诗歌。迈克说:「我想你可作一首更好的,你试一试好吗?」基于他们深挚的友谊,哈世敦允诺了,但迟迟未动笔。
事过数月,哈世敦又去宾州另一城市,助另一位布道家领唱。 他在客居家休息时,忆起迈克的请求,拿出笔记本上的曲调,就在琴上,不知不觉地自弹自唱起来。 十五分钟内完成三节,当晚他就在聚会中独唱此歌,虽然他的原作是一首二重唱。 哈世敦自评以词曲而论,这首诗歌并不是他最佳的作品,但它是今世的真理,信徒履行后能证实。
哈世敦作了十九年成功的「歌唱布道家」,他曾随同44位不同的布道家举行187次大会,足迹遍全美。 1915年,他被按牧。 在此后的廿六年,他共在八个教会牧养。哈世敦被称为诗人牧师,他以音乐荣耀神。 他的诗歌向未信者见证神,使已信者生命得充实。他在八十七岁时,还予人愉快亮丽、精神满饱的印象。 他鼓励后进,博乐克(Virgil Brock, 见p.154)声称,他写诗歌,完全出诸哈世敦的鼓励与持助。
弟兄姊妹们,你有没有事主蒙福的经验?笔者有,而且是远超过我所配得的。 深愿你们也同享此福份!

耶稣的宝血和公义
Jesus, Thy Blood and Righteousness
耶稣的宝血和公义,作我荣美圣洁之衣;
如此装饰有何能比,昂首前行我心欢喜。
审判之日我无所惧,谁能指控我为不义?
宝血洗净我的罪情,使我脱离一切罪刑.
主祢宝血我深相信,在祢施恩宝座之前,
祢为罪人长远代求,靠祢宝血我灵得救。
主我相信罪人虽多,如海边散沙之深厚,
但祢已付救赎代价,完备救恩功效无涯。

这是一首德国的圣诗,原作者是辛善铎(Nicolaus Ludwig von Zinzendorf, 1700-1760),写于1739年,他在西印度群岛圣多马士岛传福音后,坐船离去时,想到主的救赎何其伟大,能供全世界罪人的需要,为众人赢得公义的白袍,就以此作为这首诗的主题。 原诗有三十三节,后由约翰卫斯理英译其中的廿四节。
辛善铎是奥地利的后裔,祖先迁居德国后,在宫庭任职成为贵族。辛善铎出生六周时,父亲病危,临终时,抱着他为他祝福,并将他献给神。 辛善铎由他姑母抚养长大,她是一位神学家,为他树立了敬虔圣徒的榜样而影响他终生。 辛善铎在十岁时向主矢志奉献,从此他开始与神有五十年亲密的交通,他把「往普天下传福音」作为他终身的目标。 他在中学时,曾和五个同学组织了一个「芥菜种团契」,彼此誓约:领人归主,传福音到偏僻地区,和善待人,及为众人谋福利。 后来这个芥菜种运动深入了七个教会。 辛善铎在大学攻读法津时,认识了莫拉维亚弟兄会(Moravian Brethren),他热烈地响应他们传福音的热诚。 1734年,他获讲道许可证。 1737年,他出任该会柏林的主教,在他的领导下,莫拉维亚弟兄们活出彼此相爱合一的见证来。 直到1900年前,该会是国外宣教的主要教会之一。 他们金钱上的奉献是其它教会的四倍;每五十八位信徒中,就有一位被差遣往国外布道。 他们传福音的脚踪东至美洲西印度群岛,北至爱斯基摩,西至荷属盖亚那,南至非洲的土著部落。 辛善铎以基督为一切的中心,被誉为「使徒保罗的传人」。
辛善铎是伯爵,他在波兰和莫拉维亚间有一块地。 1722年,在德国北部,有一群基督徒遭逼迫,以致无处容身,他们希望能到辛善铎的封地避难。辛善铎对他们的领袖说:「你们谁愿意,都可来,我会给他一块地建屋,基督会将一切需要的赐给你们。」这是实行他在芥菜种团契时与主所立的约,帮助世人。 这个避难所名「主的避难所」(Herrnhut),十年后,已有六百人居此。 由于不同宗派的基督徒纷纷涌入,彼此间常因不同的敬拜仪式而起争辩,令辛善铎左右为难,而外界的权势也予以压力,责他窝藏异端。他屡次受打击而心灰意懒,但他一直在基督的爱和忍耐中,承受一切,他知道「不是与地上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空中的恶魔争战」,因此不能用自己的能力来对付,要忍心等待主的旨意显明,他屹立在坚固的信心上,不动摇和退却。 风波后,神的祝福开始,这块地成为当代教会复兴的中心。

莫把我弃掉
Pass Me Not
恳求救主格外垂怜,请听我祷告;
既有别人蒙主恩召,莫把我弃掉。
让我进到恩主座前,永远不相离;
一心仰望恳求怜悯,笃信而不疑。
只有依靠救赎功劳,才敢寻主面;
心灵悲伤求主医治,显出大恩典。
救主是我平安根源,比生命更宝;
天上地下除主以外,无别名可靠。
副歌
救主,救主,请听我祷告,
既有别人蒙主恩召,莫把我弃掉。

这首圣诗是芬妮克罗斯比(Fanny J. Crosby, 见p. 4)和杜恩(William H. Doane, 见p. 61, 62)早期的作品;也是芬妮克罗斯比的诗歌中,第一首引起全球注目的诗歌。
这首诗的首句是杜恩想起的歌题,他请芬妮填词,但她迟迟未想到合适的词句。 1868年春,芬妮的诗渐为人知,经常有教会,青年会等团体请她演讲。 某日她应邀赴监狱的宗教团契,她唱了一些自己的诗歌并呼召犯人归主。 骤然间,她听到哀哭声:「良善的主啊!莫把我弃掉。」这呼声触动了芬妮的心弦,她马上想到了杜恩的歌题,回家后即刻完成了这首诗歌的歌词。 杜恩也即谱上了感人的曲谱,在1870年被刊印在圣诗集上。
1874年,慕迪(Dwight L. Moody)和孙基(Ira D. Sankey)在英国伦敦皇家戏院开布道会,每天都唱这首当时最受欢迎的诗歌。 数年后,孙基在瑞士阿尔卑士山渡假,窗外传来有人用德文在唱此歌,孙基听了,感动不已。
数十年后,在美国新泽西州一个盛大的宴会中,有一位成功的基督徒商人前来对芬妮说,他在伦敦见过她和慕迪及孙基。 芬妮听了很诧异地告诉他,她从未远渡大西洋去过英国。 那商人说:「我虽没有见到你,但自「求主垂怜」的歌中认识了你,而这首歌改变了我整个的生命。 当年我嗜酒如命,无法自拔。 有一晚,我在慕迪布道会中,听到了这首歌,心中自忖:「但愿主不把我弃掉。」第二天晚上,我再去布道会,他们又在唱这首歌。我深受感动,终于将自己交在神的手中,将这首歌当作我的祷告,而戒除了酒瘾。翌年我来美国经商顺利。 数十年来,我习惯地每日都带一首你的诗歌在身上。」
芬妮最爱的五首圣诗是:「赶快救灭亡人」(Rescue the Perishing),「有福的确据」(Blessed Assurance, Jesus Is Mine),「守信歌」(Faith of Fathers),「伟大的爱」(O Love That Will Not Let Me Go)和「日日祈求」(Saviour, More than Life to Me)。
Posted: 2008-01-25 00:09 | 41 楼
rob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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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稍微失败
I Dare Not Be Defeated
我不敢稍微失败,因有加略在望;耶稣在彼曾奏凯,胜过黑暗君王。
求主赐给我异象,我纔临阵奋兴;使我作个得胜者,靠着祢的大名。
我不敢稍微失败,因为基督我主召我进到前线来,与祂一同追逐
求主赐给我胆量,使我刚强有力;使我作个得胜者,里面充满了祢。
副歌
得胜,得胜者,都因着髑髅地。使我作个得胜者,
因着祢,因着祢能得胜。

和受恩教士(Margaret Elizabeth Barber, 1866-1930)是英国人,1899年到中国的福州宣教,并在一教会女子中学教书。 1909年她被人诬告而被召回英国,风波平反后,她拟再度来华,但为主教劝阻。 有一位主内的姊妹对她说:「如果你去中国是主的差遣,你就不用怕,因为祂必为你豫备一切。」 于是她回到福州,在附近的白牙潭和另一位女宣教士向当地的妇女分发单张传道。 她们感到中国地广人众,靠西方来的宣教士,起不了多大作用,必需有中国的青年兴起为主所用。 她们为中国教会的复兴恒切祷告有十年之久。主垂听了她的祷告,1920年代是中国教会大复兴时期:山东大复兴及宋尚节博士在各地燃起的福音复兴火焰。 1921年,有一群青年人随她学习,倪柝声弟兄也是其中之一,她介绍给他们许多属灵的书籍。
和受恩的诗分成五类:信心生活,与主交通,属灵争战,顺服主和主的再来。这首诗是顺服主。她常对人说:「当你实在顺服不来时,你要祷告主帮助你,直到你顺服。」这句话后来成了倪柝声诗歌中的名句:「求祢不要让步,等我顺服。」
有一次,和受恩有急需,约一百五十元。那天是星期六,下星期一她需此款应急。当时她身边仅二元。她就祷告神。神对她说:「你尚有二元,等用完再说。」她顺服神,先给了清洁工一元工资。她出去布道时,在桥畔碰见一个乞丐,向她要钱,她想只有一元了,就把它换成零钱,给了他五角。 可是主在她里面对她说:「全部给他。」她对主说;「不行,全给了他,我就没有了。」主说;「那么你是靠我呢!还是靠这一元钱?」她说:「当然靠祢。」主说:「既然靠我,把所有的先给出去。」她内心挣扎了良久,在桥上踱来踱去,最后她顺服了主,把剩下的五角也给了出去。当她给出去时,觉得无比轻松愉快,神会照顾她的。晚上一无挂虑地安睡,主日照常事奉。星期一早上她收到英国来的电汇,正巧是一百五十元,是神感动一位弟兄送赠她的。
和受恩病逝在中国,没有留下财物,只有一本圣经遗赠倪柝声,经上题有两则祷告词:「哦!神啊!赐给我一个毫无遮蔽而完全的启示,使我看清我的本相。」「为我无所求,为主求一切。」这两句话成了倪柝声一生服事主的准绳。

我灵之光
Sun of My Soul, Thou Saviour Dear
亲爱救主,我灵之光,有主在旁,黑夜亦亮;
莫容世务如云遮掩,使我时刻能见主面。
从朝到暮求主同住,若没有主,便无生趣;
求主夜间也常在此,若没有主,我必畏死。
由主丰盛恩典之库,救助贫穷,安慰孤独;
更求抚慰忧闷之人,如同婴孩酣睡安稳。
清早醒来救主赐福,助我在世力行正路;
求主领我直到天庭,在主爱中永享安宁。

本诗的作者祁柏(John Keble, 1792-1866)是英国人,他生性谨慎沉静,为人真诚谦和。 他父亲是圣公会的牧师,学识渊博,祁柏童年时,由他父亲亲自授课。他聪颖过人,十四岁时,获牛津学院奖学金,廿一岁获硕士学位,廿三岁被按立为牧师。 祁柏爱顾家人,他在母亲去世后,辞去高薪要职,在一个仅1500居民的贫穷小村Hursley牧会三十年,以便就近照顾他的父亲和两个姊姊。
1831年,他被牛津大学选任诗学教授有十年之久,该职祗需每学期用拉丁文演讲一次,故他仍可居留家乡。 1833—1845年间,英国圣公会中,有一些人士反对教会内有自由主义的倾向,发起「牛津运动」主张恢复教会的传统与尊重礼仪。 因领导该运动的人士都与牛津有关,故名之。 祁柏也是发起人之一,他以一篇「国家叛教」为题的讲道,开始了此运动,祗是以后他没有随同他人退出圣公会而加入天主教。
祁柏总共写了七百多首诗,本诗歌是摘自他在1820年所作的长诗「夜晚」(Evening),原诗有十四节。 他根据路加福音24:29,在以马忤斯的途中,两位门徒在夕阳西沉时,求主留下与他们同住的情景,写成的一首诗歌。 1827年,他将历年所写的圣诗集成一册,定名为「基督徒年历」(The Christian Year)。 他按基督教年历编排,每一节日都有一首诗歌,本诗歌首次在该诗集中发表,这诗集出版后轰动一时,五年内多次再版,在他有生之年,一共再版了105次,销售达三十万册,是宗教诗歌中最畅销的一本。祁柏将版权所得,悉数充作小村建堂之用,绰绰有余,后成为Hursley教会之特别基金。 1869年,牛津大学在祁柏为Poor Man’s College 所置的土地上,创办了一所「祁柏学院」,以资纪念。
在一个暴风雨的深夜,有一艘满载旅客的轮船在大海中飘荡,他们发出紧急求援的信号,岸上的救难者因天黑伸手不见五指,找不到船在那里。 后来听到船上有一女声在唱「亲爱救主,我灵之光」。 他们顺着歌声的方向,找到了船,拯救了全船旅客。
祂悄悄踏过
Quietly He Walked Through Me
深夜仰在床上,
翻腾的意念不可抑止,
哦我轻呼一声,耶稣!
祂便悄悄地踏过了我。
深夜仰在床上,
翻腾的意念不可抑止,
哦我轻呼一声,耶稣!
我顿时一片安宁。
我感到祂衣衫褴褛,
却气势磅礡地踏过来,
脚步像风一样,覆盖了我的身心,
Hm……Hm……我的身心。
那卑微就烫平了我;那荣光就慑服了我;
那温情就感化了我;那生命就安息了我。
那生命就安息了我。那生命就安息了我。
深夜仰在床上,耶稣悄悄地踏过了我。
远志明弟兄(Zhiming Yuan,1955 - )出生在中国北京,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哲学系马克斯主义哲学的博士研究生。1987年,他参加电视政论片「河殇」的撰稿,该片引起了强烈的反响。1989年,在民主学潮中,他参与发起组织「北京知识界联合会」和六四游 行。事后他被开除党籍和学籍,遭政府通缉;先后逃亡至香港和巴黎。 有一段时期他常感「得了天空,失了大地」。 自由的代价是何其大!失去祖国,故乡,远离家人,没有根,没有理想和生活的支点,他白天忙着民主阵线的成立和起草文件,深夜安静下来,失落感屡屡侵上心头,心灵空虚彷徨。 1990年春,远志明弟兄应邀至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做访问学者。 他参加了当地的查经班,向往那温馨气氛。他被他们对神的真诚,和人与人间的关爱吸引住了。 为了寻找这真诚爱的源头,他开始认真的读圣经。他发现过去他所崇拜的大哲学家和思想家是人的智能,他们高深的道理,随着时日而被后人取代。 耶稣的比喻浅显,但他的智能超人,他的话语亘古不变。 同时他体会到要用心灵去读神的话,只有心灵与神相通后,才能明白其中的奥秘。 1991年4月28日,是他父亲逝世的周年,他受洗成为基督徒,一年前,他失去了地上的父亲,一年后,他投入了天上父亲的怀抱。
远志明弟兄信主后,他的思想被神光照,无法再接受世俗的哲学。 在神的感召下,1992年6月,他毅然放弃普林斯顿大学安定的生活,而去密西西比州进修神学,过着生活没有保障,凭信心的生活。 他对这个决定从不后悔,心中更有前所未有的喜乐;靠着神的大能,他能积极地面对艰难的生活,学习和事业。 他切实地感到在对神的信赖和与圣灵的交通中,他的灵魂世界在升华,人生境界在提高。 目前他经常在各地为主作见证,并任神州传播总编导。
这首诗歌的词是远弟兄在日本传福音时,在一位传道人家中,深夜入睡前的心灵经历。卲家菁师母在「信仰随笔」中发现这首诗后,就为它配曲。

合神心意
Whatever He Wants for Me       
降服在神完美的旨意中,不敢稍违主令。
虽然祂带领我远去他方,愿祂旨意成我祝福。
我不能违祂美旨而前行,为祂心意我活。
我一切言行愿合祂计划,因我是祂重价所赎。
副歌
主命何事我必作,祂的旨意我当知。
主领何方我必往,祂的道路我必循。
我必定要听从主的话语,
我立定以祂的旨意为我的抉择。
主命何事我必作,祂的旨意我必行。

这是一首基督徒向神委身的诗歌。 作者是廿世纪特别有恩赐布道家李沐恩(Louis Paul Lehman, 1914-1986)。 他出生在美国芝加哥,六岁时在主日学接受主,九岁开始传扬主福音,十二岁时,已是有名的少年讲员。十五岁时,他父亲在宾州福兰克林成立教会,他担任总务及音乐主任,同时他开始了福音广播的工作,前后达四十年之久。 他有创意的节目和他洪亮悦耳的嗓音,每日传播世界各地。 1941年春,他在百忙中抽暇成婚;妻子的音乐恩赐,是他布道工作上的得力助手。 李沐恩虽然祇受八年教育,但在1952及1954年,他先后荣获两间著名神学院的博士学位。 他的口才流利,讲章有力,因此许多教会及圣经研习会都邀他主领。
1942年国际青年归主运动成立,李沐恩是四十二位发起人之一。 1946年,他接受俄勒冈州波特兰市一刚成立的小教会聘牧,在五年半内,该教会成长迅速,会友增至五百人,拥有自建的教堂,且有庞大的宣教计策。 1952年,李沐恩赴密西根州,牧会田瀚(Dr. M. R. DeHaan)所创立的各各他教会,并展开他的福音广播工作,使主日的崇拜的人数,不久就增至一千五百余人。 1964年,李沐恩迁居加州,在门诺会教会牧会,并参与该会在电视上的事工。 1984年,他因心脏病需养息而退休。
这首诗歌是他在波特兰牧会时,参加一个宣教士会议,与会者热烈讨论有关「神的旨意」。 当时的概念是「知道神的心意,继而遵行之」,但必须先对神委身,才能明白神的旨意。 这个意念不断地盘旋在他心中,直到「合神心意」脱口而出,于是他写下「祇要祂说,我愿聆听;我已决定,祂的旨意是我的决择。」他作了曲,由妻子配上和声。 这首歌当时并未付印,祇在他的广播节目中播放。 数年后,他在密州的教会时,有一福音影片公司,要制作一部歌唱布道家方登(Tony Fontane)的影片,并由方登独唱。 方登抵达影片场时,原订的作曲家尚未将新歌寄到。 李沐恩的妻子是方登的伴奏,影片公司问她可有尚未出版的诗歌,主题是「对神的委身」;于是她想到了这首诗歌,方登看了甚喜,就采用在影片中,后来有十六位男歌唱家都把它灌制在唱片中,风靡一时。

赞父奇爱
Father, Long Before Creation
父啊,远在创世以前,祢选我们爱无限!
这爱甘美激励深厚,吸引我们亲耶稣。
还要保守,还要保守,坚立主里永稳固。
虽然宇宙逐渐改迁,但是神却总不变,
神的爱心,同祂话语,向着我们永坚定;
神的儿女,神的儿女,当永颂赞祂圣名。
神的怜悯,是我诗歌,我口所夸心所乐,
从始到终,惟有白恩,能救我命感我心。
神爱我们,神爱我们,牺牲爱子都不吝!
爱的神啊,我们现在同心歌颂祢奇爱,
直到天上远离尘嚣,我们仍是要称扬;
但愿荣耀,但愿荣耀,永远归神和羔羊。

本诗作者谭克(James George Deck, 1807-1884)是英国人。他自幼就信主,他有一位敬虔的母亲,她每天晚为她的孩子们在主前祷告一小时。 晚年时,她每天用一段时期带领孙儿们亲近主。
谭克少年时,自伦敦去巴黎,当时法国强盛,巴黎是世界政局的中心。 他进了陆军军校,在拿破仑的一员大将麾下,过了几年军旅的生涯。 在这段日子中,他看到战争的残酷,人心的脆弱和堕落,使他过去对军人崇敬的梦想幻灭了。 嗣后,他加入东印度公司,被派去印度担任步兵军官。 他经历了人性黑暗的一面,欺压诡诈的罪恶生活,使他的良心大受责备而痛苦万分。 1826年,他因健康欠佳而回到英国,当时他心力交瘁。有一天,他的姊姊带他去聚会,那天讲台的信息深深地感动了他,他再次回到主前,愿将余生完全奉献给神。
谭克重生后,与一位传道人的女儿结婚,他们重返印度,一有机会就为主作见证,并在他的同事中传讲福音,带领了许多人信主。 1835年,他蒙主呼召专一事奉,于是辞职返英。经过一段时间,英国国教按立他为牧师。 后来他发觉国教的一些制度和教训有违圣经,其中他最不能接受的教义是「受浸即重生」。 若是脱离国教就要付上莫大的代价,一切要凭信心而生活。 他犹豫挣扎不已,这时他的妻子对他说:「无论你作何决定,你若相信这是神的旨意,你就该不惜任何代价去遵行。」 谭克终于放弃不易得着的国教圣职和生活的保障。
1838年,他受戴比(John Nelson Darby)的影响,而加入「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 该会无正式信条和组织,但以圣经为信仰。 他到乡村传福音。 他所写的诗歌都以基督为中心,这首诗歌是根据以弗所书1:4「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Posted: 2008-01-25 00:10 | 42 楼
rob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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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的中国
China’s Mission
有一种爱像那夏虫永长鸣,
春蚕吐丝吐不尽。
有一个声音,
催促我要勇敢前行,
圣灵在前引导我的心。
迈开步伐向耶路撒冷,
风霜雪雨意志更坚定。
我要传扬传扬主的名,
誓要得胜在神的国度里。
我带着使命向前走,
要唤醒沉睡的中国,
纵然流血的时候,
我也永远不回头。
我带着异象向前走,
要看到宣教的中国,
将福音传遍世界每个角落。

在普世华人基督教会中,这是一首热门的宣教诗歌。 作者是坐在轮椅上,怀抱吉他,歌颂主的林和成(Lin Ho-Chen)。
林和成出身在台湾一个富裕的家庭,童年时受祖母宠爱,在家中,学校和邻居间,成了小霸王。 少年时他是运动健将,曾赢得排球,田径奖状;可是在学校,他逃课,打架,抽烟。 进入社会后,他动刀动枪,成了流氓,开了四家赌场。
有一天,他撞见未婚妻遭她兄长叱骂殴打,便上前和他大打了一场。 次日,他在阳台浇花时,背后遭人袭击,自五楼跌至一楼。 从此那他引以为傲的双腿瘫痪了。 他在医院住了三个月,那年的除夕也是情人节前夕,他未婚妻前往医院探望他,不幸途中发生车祸身亡。 出院后,他想要活下去维生,必需学得一技之长。 虽然过去他没有好好地念书,但他潜心努力,很快地学会了计算机排版,于是他自己开设了公司。 在这段时期,他接触到基督教;怀着火热之心,无师自通地,弹着吉他,作了这首「宣教的中国」。
不久,林和成再次恋爱了,可是遭女方的家长阻止。 这个打击使他再次坠入谷底,他怨恨自身的残疾,愤慨婚姻的美梦一再幻灭.。 有二、三年之久,他远离神,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甚至否认自己是这首歌的作者。 教会的弟兄姊妹锲而不舍的关爱,把他再次带回来,他的生命又一次地更新。 现在他到海外各地为主作见证,他坐着轮椅到监狱,医院去鼓励失意人。
林和成说:「过去当流氓时,拿刀拿枪,一条人命,根本算不得什么;现在觉得,一条人命,是一个灵魂,十分宝贵。」
祂名称为奇妙
His Name Is Wonderful
祂名称为奇妙,祂名称为奇妙,
祂名称为奇妙,耶稣我主;
祂是全能君王,祂是万有之主,
祂名称为奇妙,耶稣我主。
祂是好牧者,是万古的盘石,
祂是全能的神;
当伏在主前,敬爱崇拜祂,
祂名称为奇妙,耶稣我主。

巧逢星期天的圣诞节不多,这首歌是诞生在这罕有的日子。 那天茂奥珏(Audrey Mieir, 1916 - 1996)去加州杜瓦提市的一个小教堂敬拜,她的姐夫是该教会的牧师。 有一个少女扮马利亚,一个男孩扮天使,他们用洋娃娃作婴孩耶稣。 整个教堂用棕叶布置,它的香味改变了教堂的气氛,茂奥珏身感有神的使者同在。 当风琴奏起柔和的圣乐时, 她环顾周遭,老人们,拭泪缅怀以往的圣诞节,小孩们都张口聆听。 牧师站在讲台上,双手渐举向天而言:「祂名称为奇妙!」这句话如闪电地进了她的脑海。 她即刻在她圣经的扉页记下来。 当晚她和一群年轻人相聚时,她就自弹自唱这首新歌,他们即刻和唱。 这首歌能流传世界各地译成多国文字,是她始所未料的。
茂奥珏出生在美国的宾州。 十六岁时,就开始了她作曲的生涯。 1970年,宾州基督教书展时,她应邀为读者签名。 在开始前五分钟,她就位时,看到一个衣冠整齐的老妇人向她走来拥抱她说:『当我知道你会在这里时,我必须前来告诉你一些事。 我快要八十岁了,我丈夫和我一生在一起合唱,他是优美的男高音,我唱主调。 年轻时我们在各大场所演唱,但年老声量减退后,我们祇能在医院和疗养院献唱。 我们深爱主,乐于为祂去任何地方歌唱。 我丈夫体格魁梧,从不生病。 一日他突感奇痛难忍,进医院后,因为检查费时,我被遣送回家。 回家后,我面对泠寂的四壁,我的世界几乎崩溃了。 过了一阵子,医院来电说我丈夫要见我。 当我步入病房,看到他的情形时,我差一点昏倒。 他张眼对我说:「我要你来是想我们再能合唱一次」我说:「在此时此地唱歌?」他说:「是的,唱我们心爱的歌“祂名称为奇妙!”,你起音吧。」于是我们握手闭上了眼开始唱,他的男高音还是那么地美,但声音渐渐远去,最后只剩我一人独唱。 他在唱歌中随主而去。 我要谢谢你作这首歌带领我丈夫回天家。』茂奥珏听后深受感动,待她定神过来时,那老妇人已悄然离去。
茂奥珏的诗歌活泼轻快,如「我真快乐」(I’m So Happy),「我永不再寂寞孤单」(I’ll Never Be Lonely Again),「当你求」(When You Pray)等。 在60年代,曾广受年青人喜爱。

神掌权
Our God Reigns
何等佳美,那传主福音的脚踪,
传扬福音,福音,宣扬平安,
传报真喜乐的信息,神掌权,神掌权!
祂无佳形美容,我们可羡慕祂,
常经忧患,痛苦,祂被藐视,
被人厌弃不受尊重,但如今祂为至高者。
得胜死亡,满有恩典与大权能,
祂今活着,祂今活着,为爱我们,
被钉十架流血舍命,我深信,祂今活着。
副歌
神掌权!神掌权!神掌权!神掌权!
哈利路亚!赞美全能主,因祂已掌权!

史理纳(Leonard Smith,1942 - )原是公立学校的教员,他热心传教,以教文学的方式来传授圣经。他带领了许多年轻人信主,在就近的河里施浸。 校长对这些宗教活动颇不以为然。 三年内,史理纳被三所学校解聘,甚至不再被聘任。六十年代中,史理纳在神学院攻读神学及英国文学的硕士学位,受到现代音乐的影响。他发觉自己也有写作诗歌的恩赐,作曲能倾吐他对 神的爱,和记下 神爱他的感受,于是他开始创作。正如狄更士在「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刻,也是最坏的时刻。」史理纳热衷于读经崇拜 神,但生活上也有许多困难。 他要维持一个在成长中家庭的生计,从一个高中教师变成油漆工人,而油漆房屋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
1973年某晚,史理纳在读以赛亚书52章时,茅塞顿开。 他明白神知道他所需,而祂是掌管万有的,于是心中有了新的平安。 在短短五分钟之内,他写下了这首诗。 他说这首诗的中心思想是:「我们的天父使我们脱离死亡而有生命,将失败变为成功,由试炼中锻练品德,自苦难中养成忍耐、使一粒种子变成一颗雄伟的大树。 神对我们说,有谁能比那和我荣居的耶稣受到更大的不公平和凌辱? 靠近我,记住,我在这里。」
这首诗最初曾遭数家出版商拒绝付印,但经布道家孟福(Bob Mumford)在布道会中教唱后,流传美国、欧洲及澳洲各地,当时只有第一节。 这是最早的赞美诗歌之一。 七十年代,许多教会对赞美诗歌随意加减词句。 1978年,史理纳补加了四节。 这首诗歌被改编成器乐及舞蹈。史理纳说:「有人把这首歌唱得幽怨是错误的。 这是一首宣告的歌,许多人唱,祇相信它的一半, 神掌管大事,如国之兴亡。 真正的信息是: 神也掌管小的琐事,祂允许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都有完美的旨意…而这一切都是与我们有益。」

都归耶稣
All for Jesus
愿我全心才智工夫,都归耶稣我救主;
既由罪恶已蒙救出,理当完全归耶稣。
愿我双手为主服务,愿我双足跟主行,
愿我双目仰望耶稣,愿我口舌颂主名。
任凭世人贪爱世福,寻求今生虚荣耀,
并且夸赞物质丰富,我惟以主为至宝。
自我眼睛注定耶稣,世界富贵愿丢弃,
每逢想到十架救赎,我心真是乐无比。
何等希奇何等奥妙,救主耶稣永生王,
竟肯认我为祂所宝,用祂慈爱作保障。
副歌
都归耶稣,都归耶稣,都归耶稣我救主;
都归耶稣,都归耶稣,都归耶稣我救主。

詹玫蕊(Mary D. James, 1810 – 1883)出生时,她的母亲想到路加福音10:42而祈祷:求 神让这小女孩能像马利亚一样,选择上好的福分,坐在耶稣的脚前。 这个祷告预言了玫蕊的一生。 她终身敬爱她的救赎主,无论在教主日学,向人传福音或写圣诗都高举主圣名。
玫蕊在十岁时参加一个奋兴会,被圣灵感动,讲员呼召时,她无法挤入拥挤的人潮。 有一位弟兄看到了,就将她带到台前,她就在那里专注地向主祷告。 回家后,她的母亲鼓励她继续为自己的灵魂祷告。 三天后,她在一祷告会中决志信主。 二年后,她在另一个祷告会中,经历了众罪被宝血洗净,内心一片清纯的经验。 她在十三岁时,主日学校长邀请她教课,带领六个6-9岁的小女孩。 当时她很惶恐,自忖年幼学浅何以为师? 但在牧师和主日学校长的鼓励下,她祇好勉为其难。玫蕊认真地教主日学,不久她的班上,已增到十二个学生。 她关心每一个学生,经常邀请她们来她家中。 如果其中有人病了,她就带礼物前往探访,她更把握住每一个带领她们信主的机会。 在以后的六十年中,她一直关怀儿童的信仰。她担任主日学教师及校长许多年。
玫蕊和潘菲比(Pheobe Palmer)是好友,她们是十九世纪美国圣洁运动(Holiness Movement)的推动者。 她经常参加圣洁营的聚会,有时也领会。1870年年终,玫蕊回顾这一年来 神的特别恩赐和带领,深感要过得胜的生活,必需完全委身,因此她写了这首她最著名的圣诗,作为1871年的新年的立志。正如罗马书6:12-13「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 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 神。」 这首诗歌有三个曲调,最常用的是史涤平(George C. Stebbins, 见p.13)的谱曲 。 拿撒勒教会的创立人 Phineas Bresee 认为这是当代最有感性的圣诗,是基督徒的典范。

爱使我们合一
The Bond of Love
主的爱使我们合一,
主的爱使我们合一;
主的圣灵充满在我们的心里,
主的爱使我们合一。
让我们同声欢唱,
主的爱彼此分享;
让我们携手同心向世人证明,
主的爱使我们合一。

施杰林(Otis Skillings, 1935 - )出身在美国俄亥俄州牧师的家庭。 当年牧师是专业者,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他的父亲认为牧师的责职始于其家庭。施杰林五岁的那一年,有一晚母亲有事外出,他父亲在厨房的餐桌上向他传说基督是每个人的救主。 他随父亲跪在椅旁接受主。数月后,他和一群人在河畔受浸,因为他们的教会没有浸池的设备。
他父亲的教友们鼓励他灵命的成长,他们在奋兴会上追求心灵更新。施杰林在这激励下全心向主。 每年有五千人自各地教会来此参加为期两周的营会,这是交谊和交通的良机。 这营会扩展了施杰林的音乐视野。司琴能奏难奏曲调,领唱者用伸缩喇叭伸向高空带领会众,赞美歌声震天,令他惊讶不已。施杰林的父母谙音乐,但没有受过训练,他的父亲在男声四重唱中担任男低音,他的母亲不会看琴谱,但她能弹降b调的圣诗。 他在四年级时,在班上,老师教了一些钢琴简奏;六年级时,在学校的乐队吹伸缩喇叭;初中时参加了合唱团,又学了一年钢琴。 当时没有人会预测到他的未来会是一位钢琴演奏家和作曲家。
在他高中二年级的那一年,有一天,他接到当地「青年归主运动」负责人的电话,告诉他,他们要举办一个青年才艺比赛,问他可愿参加? 他告诉他乐意参加钢琴比赛,演奏「圣城」(The Holy City)。 一个月后,当他走入青年归主运动的会场,看到有一千多个年青人在场,吓得他目瞪口呆。 当时牧师诙谐生动的讲台,深获年轻人的欢心。自此以后,他就参加青年归主运动的各项活动。高中毕业后,他进圣经学院就读,并在当地青年归主运动任职。 一年后,他去加州圣地亚哥为青年归主运动工作有九年之久。
施杰林所作的诗歌多数是简单浅显易唱,使会众能即刻咏唱。这首诗歌作于1971年,经常在团契的聚会和布道会时选唱。 廿五年后,施杰林赴菲律宾作短期宣教,有一群神学生在机场迎迓,当他步出机舱,看到走道上悬着「爱使我们合一」的标志。 在他走入人群时,大家齐唱「主的爱使我们合一」,先用英文,继用菲语,令他感动不已 。
Posted: 2008-01-25 00:13 | 43 楼
robine
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去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
级别: 荣誉会员

 

小山上的居所
Mansion Over the Hilltop
我已经知足,虽居住小茅屋,金银虽缺少,平安是福;
将来在天上,进入荣美天乡,居住黄金屋,华美非常。
在世多烦愁,经痛苦与引诱,又像古先知,以石枕头;
我虽在世上,没有永久居所,我知主在天,有屋为我。
我并不贫穷,我不孤单惶恐,盼望在天上,我不胆丧;
在世为客旅,寻找更美天城,我需一居所,华丽光明。
副歌
我有一居所,在那小山冈上,光明的美地,生命永滋长。
那日在彼处,永不再飘泊流荡,走在金街上,华美天乡。

做一个喜乐的基督徒有一个秘诀,即是要有一颗知足感恩的心。「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足为典范。这是一首史丹斐(Ira F. Stanphill, 见p.32)有名的诗歌。
1945年,第二次大战结束后,几家欢乐几家愁,多少人涌向机场和火车站,期望能迎接亲人归来。 有人接到伤残的丈夫、父子、兄弟;有人祗拿到一张褪色的相片和心碎的记忆。 那年夏末,史丹斐参加在德州达拉斯市一个为战后重建家庭的培灵会。 有一晚,有一位商业巨子上台作见证:『在1929年股市惨跌前,他是商场的天之骄子;三十年代的经济衰退,使他的业务一落千丈。 他不断的紧缩,也无济于事。面临日减的营业,逐增的债务,他坠入绝望的谷底。 他是基督徒,不知 神为何允许这事临到他。 他一向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一时也难以适应过拮据的日子。 有一天,为了要纾解内心的郁闷,他开车驶向郊外,渐渐地远离城市而往荒凉的乡野。 在一门窗破旧的老屋前,他看到一个小女孩坐着在玩一个破残的洋娃娃,面上却露着知足的笑容。 他好奇地趋前问她:「你住在这样的破房子,你的娃娃破得绵絮都掉出来了,你怎么还这样快乐呢?」她睁大了眼睛,满脸喜乐地对他说:「你可知道,有一天,我爸爸会在对面的山冈上盖大厦?」她的回答深深地感动了他。 他领会到地上的事业虽面临困境,但他天上的父亲却为他储备一切。 他彷佛听到 神在对他说;「孩子,你不知道我在这云天之上已为你准备居所吗?」回家后,他决定从此为主而活,把他的事业交给主,追求永远的福分。 经过数年的奋斗,他终于重振前业。』 会众听了他的见证同应「阿们」!
这个见证深印史丹斐心,翌晨一早,他趁着记忆犹新,就在琴上作了这首诗歌,成为千万人的祝福。哥林多前书2:9「 神为爱他的人所豫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助我进深
Deeper, Deeper
进深!进深!入主仁爱深渊,每日更进深;
登高!登高!效主智能完全,更知主恩深。
进深!进深!直趋保慰恩师,时刻受启示;
必要生命与主合而为一,实行祂旨意。
进深!进深!虽经艰难试炼,还向标竿行;
根深蒂固在主圣洁中坚,结果好收成。
进深!登高!每日跟主脚步,行走得胜路;
全身满有耶稣荣耀形状,真为基督徒。
副歌
求主助我进深!我愿登峰造极!
赐我悟性更新,领我进入真理。

仲斯(Charles P. Jones, 1865-1949)出生的那年,正值美国宪法通过第十三次修订,废止奴隶制度;但非裔美人仍需面对贫穷,被歧视等残酷无情的现实。 他母亲早逝,仲斯体弱多病,一切靠自己照料。 十七岁时,他离开乔治亚州的家乡,一路旅经田纳西州,到阿肯色州。 仲斯在1884年信主,翌年开始传讲福音,不久成为出色的布道家。 他受人欢迎,也遭人排挤。 1887年,在他讲道时,有人持枪袭击,有五人受伤。 数月后,他在另一城市讲以赛亚书32:1-2「看哪,必有一王凭公义行政.必有首领藉公平掌权。必有一人像避风所,和避暴雨的隐密处,又像河流在干旱之地,像大盘石的影子在疲乏之地。」当他邀请决志者来台前跪下祷告时,有一白人一连对他开了六枪,幸未受伤,次日,那狙击者遭人暗杀。 仲斯牧会一个有1200会友的教会,他们在山的斜坡上造一教堂,但被一群暴徒纵火焚毁,后由白人及黑人捐款重建。
仲斯不但在身体的安全上常受威胁,在灵命上也倍受挑战。 他觉得自己需要有进一步的属灵经验,以得更大的能力。 他禁食祷告了三天,感到被 神的大爱洁净,真实地与圣灵同在,自己更感不配受此祝福,他的灵里充满了属天的喜乐,觉得他的每一日都是奇异的恩典。 因此他鼓励教友们追求这属灵的确据,让圣灵的火来炼纯心田。 1897年,他成立了一个有色人种的圣洁研习会,有八州人士前来参加,以后每年开会时,有各不同宗派的人参与。 有一次他在祷告时,一再受圣灵感动嘱他写圣诗,他推辞了五、六次,最后他走到琴旁写下了他第一首诗歌「赞美主」(Praise the Lord)。 嗣后,他一共写了一千多首圣诗。 这首诗歌是他在默想约翰14:12「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他领会到自己才干的有限,必需有更大的恩典,更深的智能,更完全顺服 神的旨意。 于是他矢志向 神求灵命增长,而 神赐给了他这首诗歌。

听主微声
Dear Lord and Father of Mankind
亲爱的主,人类的父,
恕我愚昧顽梗,重新赐我正直心灵,
事奉殷勤,生活圣洁,更深颂赞崇敬。
从前在加利利海滨,
恩主呼召渔人,我愿立志仿效门徒,
充满信心,毫不犹豫,立刻跟从救主。
求主赐下宁静甘露,
解我愁烦困苦,消除心灵一切重负,
让主作王,一生顺服,得享甜美安舒。
每当欲念如火焚烧,
求主平息散消,逃避私欲,攻克己身,
在狂风,烈火,地震中,听主宁静微声。

蔚提尔(John Greenleaf Whittier, 1807-1892)是十九世纪美国著名的诗人和散文家之一,他出生在俄勒冈州波特兰的一个贫农家中。 童年时因家贫无力上学,他在农场帮助家人耕作。 他的父母是贵格会信徒,教导他读圣经,他由读经开始识字,以后涉猎其它文学作品。 他最爱读苏格兰诗人柏恩斯(Robert Burns)的田园诗,渐渐地他也试作短诗。因他自幼熟读圣经,这奠定了他信仰和道德的基础。 在他十九岁时,他的姊姊将他的作品寄给杂志社,编辑赏识他的才华,特登门走访,鼓励他入学进修。 他的邻居知道他无力缴付昂贵的学费,授其缝制女装手艺,他在半工半读下,修读了二年新闻编辑。 日后他却成为美国东岸各大城市的名记者和编辑,他以文字力陈黑奴制度的弊端,鼓吹废除之,以致在当时文坛中被孤立。他在苦斗中,从事文艺活动达六十年之久。。
这首歌摘自蔚提尔在1872年所写的一首长诗「索麻汁的酿造」(The Brewing of Soma)。全诗共十七节,每节五行。 前十一节,描述饮汁后的兴奋与骚动。 传说索麻汁是印度的祭司用牛奶与蜜酿造而成,喝后人会迷幻与众神合一,狂歌欢舞。后六节诗是强烈的对比,颂赞宁静的与 神灵交。 当时有些基督徒认为喝些祭坛上留下酒,有助与 神灵交,但蔚提尔意在破除这迷信,他认为祗有在宁静中才能与 神亲密的交通,因为在喧哗时,听不到 神的声音。 这首长诗的寓意是:在当今的世代中,人们追逐名利,世俗欢乐,而不留片刻沉思默想自己与 神的关系。
蔚提尔对圣诗知道得不多,因为当年贵格会重视安静,聚会时不准唱诗。 他一共写了七十五首诗歌,他的诗音调优美。 蔚提尔自谦地说:「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圣诗作者,因为我不懂得音乐,因此我的诗适合歌唱的不多。 一首好的圣诗必须能裨益人的心灵,我不敢说我写过一首成功的诗。」
这首诗歌由梅格(Frederick C. Maker, 1844-1927, 见p.171)谱曲。

万口欢唱
O for a Thousand Tongues to Sing
哦,千万口舌齐歌唱,赞美救主我神,
赞美我主荣耀的王,赞美救主恩深。
哦,我的神慈爱的主,赐我力量传扬,
走遍地上世界各处,宣扬主名荣光。
耶稣圣名能除畏惧,能安慰我愁烦,
罪人听见好象音乐,主是生命平安。
耶稣能消灭罪权势,使罪人得自由;
主宝血能洗清罪债,主宝血为我流。
耳聋的人来听主言,哑吧赞美主名;
瞎眼的能看见主面,瘸腿跳跃欢欣。

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 1707-1788, 见p.18)和华兹(Isaac Watts, 见p.5)是英国教会中最伟大的圣诗作者。 前者被称为「诗中之圣」,后者被尊为「圣诗之父」。 每一个诗人的诗歌,都有他独特点。 查理的圣诗是表达他个人在主前的属灵经历和灵感。 他一共写了六千多首圣诗,是福音圣诗的先锋。
1738年5月21日,查理为庆祝他属灵生日周岁纪念,作了这首十八节的诗,命名为「归主周年」,同年他遇到一位莫拉维亚(Moravian)宣教士浦彼得(Peter Bohler),他对查理说:「如果我有一千个舌头,我都要用它们来赞美主。」因此查理就把这首诗名改为「万口欢唱」(O for a Thousand Tongues to Sing),并由其兄将它改为十一节。 这是卫理宗派第一首流行的圣诗。
另有一个传说关于这首诗名,有一天查理看完英国一场盛大的足球比赛后,当球员们列队经过街道时,万人空巷向他们喝采,当时他心中有深刻的感触,这些人向世上的虚荣喝采,而救主却少有人赞美,于是写了这首「愿我有千万口舌来赞美主!」
查理著名的圣诗有:「神圣主爱」(Love Divine, All Loves Excelling),「天使报信」(Hark!the Herald Angels Sing),「基督耶稣今复生」(Christ the Lord is Risen Today),「奇异的爱」(And Can It Be That I Should Gain)等。
这首圣诗有三个曲调,最常用的是德国人葛拉撒(Carl Gotthelf Glaser,1784-1829)所谱,他是一位钢琴、小提琴、及声乐教师,也是数合唱团的指挥。 1839年梅逊(Lowell Mason,见 p. 6)将此曲调重编。

敬畏耶和华
The Fear of the Lord         
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
远离罪恶,便能得到聪明智能。
父母生我养我,父母生我养我,
兄姐爱我护我,师友教我育我,
我们都在天父的照顾下成熟长大。
哈哈哈!我们无忧无虑,用欢笑安慰亲情似海
我们口唱心和,
用歌声赞美主恩无涯!

诗篇111:10 「敬畏耶和华是智能的开端.凡遵行他命令的,是聪明人。 耶和华是永远当赞美的。」 「智能之歌」是作曲家黄桢茂(Huang Chen-Mou,见p.44和p.188)和剧作家陈明勋(Chen Bing-Sun, 1914 - 1988)在1974年合作的清唱剧,全曲共有六首:「不知道」,「敬畏耶和华」,「祝福」,「远离罪恶」,「安息」和「智能之歌」。 作者以轻松的语法和诗意的词句描述「人」生来幼稚无知,若非万能上主在暗中保守、祝福和带领,实无法生存;以虔敬的心,渴望主赐下智能。 全曲长二十三分钟,以独唱,儿童合唱,成人合唱联合演唱。
陈明勋教授早年在上海的影剧界是画家,剧作家和歌词作家。 1949年初他率「明星剧团」赴菲律宾表演,在厦门等待签证二个月期间,他和唱红「香格里拉」,名噪一时的影歌星欧阳飞莺结婚。 他们在菲表演完毕后,因中国大陆政权转移而留居马尼拉。 陈明勋在报社工作,并设计广告,生活安定。
欧阳飞莺本名吴静娟,婚后洗尽铅华,成为贤淑的家庭主妇。 她酷爱音乐,进圣多马斯大学攻读声乐及钢琴。 毕业后,夫妇两人开设「艺术班」,教授绘画,话剧和音乐,中外桃李盈门,为当地造就无数人才。 他们经由学生带领信主后,吴静娟生命改变,决志奉献自己的歌喉唱圣诗歌。 陈明勋夫妇虔诚爱主,他们忠心教会事工,热心领人归主,推行中华文化也不遗余力,协助筹建灵惠学校,并和黄桢茂等创办「雅歌团契」,举办无数的音乐会和中文歌剧,深受中外人士敬慕。
1988年陈教授逝世后,陈夫人迁往美国,定居洛杉矶。 她依旧殷勤事奉,今已八十高龄,仍常奔走各地,见证主爱,歌颂主恩。 她最爱背诵诗篇103篇「2.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不可忘记他的一切恩惠。3.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医治你的一切疾病。4. 他救赎你的命脱离死亡,以仁爱和慈悲为你的冠冕。 …… 8.耶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 9. 他不长久责备,也不永远怀怒。10.他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11. 天离地何等的高,他的慈爱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12.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13.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17.但耶和华的慈爱,归于敬畏他的人,从亘古到永远。……22.你们一切被他造的、在他所治理的各处、都要称颂耶和华;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

主啊!我愿住祢里面
Lord, I Want to Dwell in Thee
主啊,我愿住祢里面,
如同树枝和葡萄树相联。
愿我作祢身上新的树枝,
彰显祢生命结果子。
主啊,我愿住祢里面,
如同树枝和葡萄树相联。
愿我作祢身上新的树枝,
彰显祢生命结果子。
住在祢里面,得知祢心意,
祢的话语作我能力,
平安和喜乐,充满我心灵。
我若常常和主同行,心中快乐无比。

这首诗歌是杨旺顺(Yang Wang-Shun,1932 - )在1993年所作,根据约翰福音15:4-5「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甚么。」这是一首旋律优美,词意生动的女声二重唱或独唱曲。 前半部抒情,旋律稍慢;自「平安和喜乐」开始,速度加快,活泼有力,以极有信心和愉快的声音来表达。
杨旺顺原籍福建,出生在台湾台北,曾在台北师范学院音乐科学习钢琴及声学,继在国立艺专进修理论作曲。在长老教会指挥诗班有数十年之久,他对诗班训练有素,指导有方,指挥诗班演唱,发音正确,和声谐和。 根据他的多年经验,深觉一般所有的诗歌,如非使用原文,译文歌词常生涩拗口,因为编译者不一定有音乐素养。
杨旺顺的作品,含有强烈的中国韵味。他认为要加强中国圣诗的流行,由于教会百余年来习惯于西洋音乐的和声,尚需一段时期,才能完全接受中国风格的圣诗。他特别强调音乐是国际性的,不应受国界的限制。 有人以为中国音乐只用五音阶,难以适用于西洋音乐的和声与乐理。 其实苏格兰音乐也是五音阶,他们的风笛(bag-pipe)和我国的唢吶相似。 音乐要绝对分清中外是很困难的;对基督徒而言,万事万物只要赞美神,不宜强予划分取舍。
廿余年来杨旺顺为教会诗班创作了廿多集赞美诗歌集,而且全部自己出资印发。 他是台湾少数专职教会音乐创作者。 他的诗歌平易近人,意境深长,且具实用性,他是一位脚踏实地的耕耘者。 他所作的词曲包罗万象,有一般教会诗歌,圣诞节和复活节的清唱剧,婚丧礼曲,妇女和儿童诗歌,序曲和殿乐等等。 目前他的诗歌已传唱于东南亚及北美的华人教会中。
Posted: 2008-01-25 00:15 | 4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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